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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休假

鎖定
Sabbatical Leave(學術休假)是美國大學教師發展的一種重要制度形式,它源於19世紀末美國研究型大學的崛起及其對教師國際化的需求,後被證實在提升教師教學水平,促進科研創新能力,提高教師隊伍士氣,緩解教師職業倦怠等方面有明顯功效
中文名
學術休假
首創時間
1880年
首創地點
哈佛大學
英    譯
Sabbatical Leave
功    效
緩解教師職業倦怠
出    處
《關於組織2008年專家學術休假考察活動的通知》

學術休假定義

“在亞洲西部古國米底有一條古老的河流,這條河六天時間流淌不息,而到第七天就停止流動。”從這則希伯來神話中,有學者找到了Sabbatical的詞源。如今Sabbatical Leave(學術休假)堅持了這個詞彙原本的精神——每隔一定年限,在全薪或減薪的情況下,研究者外出休整一年或稍短的時間,學習、休養或旅行,它的目的之一,就是通過調整來激發研究者的創造力。
學術休假項目於1880年由哈佛大學首創。據1989年出版的《牛津英語詞典》稱:在1880年,哈佛學院的校長艾利奧特批准工作七年以上的教師可以休假,休假期間享有半薪。

學術休假制度

在美國,學術休假通常只由教務長授予那些一貫有很好的表現的申請合格的院系成員、在以前的研究中獲得成功的、擁有良好周密的計劃的,或者研究目標需要長時間努力的人。學術休假不會被自動授予,甚至經常沒有被排在學院的日程表裏。 每個優秀的院系生都有被提供申請機會的權利,學生的第一次學術休假的申請合格一般都在最開始的一段或短或長的等待後來到。在這之後,下一次學術休假需要等待7年的工作後。最常見的安排是半年的全薪休假,或者一年的半薪休假。
學術休假在發達國家的高校已經制度化,是大學教師在職發展的一種重要而有效的制度形式,即所有教師在服務一定期限之後都可以申請享有的權利。一些大學還把學術休假作為教師的一項個人福利加以保障。每所學校都將教師的學術休假作為教師的一項基本權利加以規定

學術休假現狀

這項在西方國家已經被執行了100年以上的制度,在引進中國遇到了簡單卻有效的打擊。“嚴格而言,中國還沒有一所大學實行真正的學術休假制度。”北京師範大學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長林傑副教授在接受《科學新聞》採訪時難以掩飾他的失望。

學術休假春暉計劃

儘管學術休假與中國科學家仍有距離,但是中國科學界對此並不陌生。典型事件是中國教育部於1996年設立的“春暉計劃”,即利用海外傑出人才的學術休假進行的“柔性引進”。 2000年底又增設了“春暉計劃”海外留學人才學術休假回國工作項目。
“春暉計劃”由政府部門積極推行,有着温情的細節規定:教育部對高等學校執行海外留學人才學術休假回國工作項目提供一定數額的獎勵津貼、補助經費。受聘的海外留學人才在國內招聘高校工作期限為6個月至1年。
“春暉計劃”在作10年總結時寫道:共資助140多個留學人員團體,12000人次短期回國工作。
也許是嚐到了國外學術休假的甜頭,第一批被列入“春暉計劃”海外留學人才學術休假回國工作項目試點的高校,也可以算是國內學術休假制度的先行者。儘管相關部門沒有提出具體措施,清華大學及北京師範大學分別在2004年前後相繼提出學術休假制度。
“至少從規章制度上提出學術休假是一個教授的權益,這是一個進步!” 林傑是一位樂觀的倡議者,“學術休假一般是在工作滿6至7年之後,這時候該上的職稱也上了,要爭取更高職稱可能還需要經過幾年。所以,這時正適合休假、充電。”
哈佛大學教授何毓琦在科學網博客中講述了自己在學術休假時堅持每天和研究生散步的事例:1987年我在麻省理工學院“休假”,每天早上我特意把車停到哈佛大學,讓研究生們輪流陪我步行兩英里,走到麻省理工學院。這樣一來,我每週至少有一到兩次用一個半小時的時間來討論每個人的研究進展。
中科院科技政策與管理科學研究所的研究員李真真也很推崇學術休假。目前的狀態是一些科研機構都在緊緊跟隨社會熱點或者國際熱點,導致研究人員只能考慮很實際的問題,跟着熱點走下去,沒有靜下來思考的時間。“學科積澱會越來越薄。而研究人員有時需要的僅僅是跳出慣有的思維、方法和路徑。”李真真説。
然而,學術休假仍然遠離着中國科學家。
如果以2004年部分高校高調宣佈實行學術休假制度算起,至今2009年,時過5年,卻無法在國內找到一位真正享受過學術休假的人,0比“春暉計劃”的12000應是一個學界無法釋懷的比例。
資金約束?
“推行學術休假主要是資源問題。誰出錢支持這種休假?國內要執行這一制度,主要要看每個科研單位或大學能否有經濟力量支持這種休假。”香港中文大學校長助理、中科院深圳先進技術研究院副院長徐揚生在接受《科學新聞》採訪時説。
林傑對美國學術休假進行過深入研究,他認可美國的做法,即學術休假的經費主要應由學校承擔或者一些基金會項目的支持。林傑建議,學術休假甚至可以作為教師發展的組成部分,從教師發展的經費中拿出一部分來作為支持。
徐揚生院士提出了資金來源更廣泛的可能性。如一種可以是由“派出單位”出,另一種是由本人的科研經費支出,也可以是由“接受單位”支出。他認為比較合理的做法是派出單位出一半,另一半由本人的科研經費或“接受單位”支出。
學術休假對相關個人收入規定也不盡相同,有薪水減半、取消課時費等,總而言之,相對在崗期間,個人收入是有所下調的。
不過,收入問題並沒有引起被採訪者的過多關注,而國內實行多年的訪問學者制度,似乎也沒有因為國內機構要承擔派出學者的基本工資而受阻。
抱憾實施細則
中科院政策所在2001年前後正式提出學術休假,但是一直沒有實際演練過,這與其他許多科研院所的情況大致相同。在李真真看來,原因很簡單,就是沒有實施細則。作為一項制度要具有可操作性,學術休假不僅僅是一個研究人員離開多久的簡單問題,它需要多方面的配套措施。
西方國家學術休假的審批過程為:有此項打算的教師需預先提交一份詳細的計劃,在得到系領導和院長的同意以後,被送到分管學術休假事務的教師評價委員會討論通過,最終遞交校長和董事會審批。有些大學會對每年享受學術休假的教師數量作出限制;有些大學則遵循預算作出相應的規定。
“首要是管理部門如何考慮。如果一個單位真正意識到人才的重要性,甚至可以採取強制性休假,關鍵是前期要可操作,後續要可評估。比如,一位教授打算學術休假,提交的計劃是寫本專著,他銷假時就可以用這本書作為考核對象。”李真真説。
美國芝加哥大學生態與進化學系教授龍漫遠向記者介紹:在美國,只有“終身教授”(tenured professor)才有資格享受學術休假。有了終身職位,不用參加以學期或學年為單位的短期考評,教授們自然會珍惜自己學術休假的機會,利用這段時間,為自己長遠的學術生涯作積累。他説,“一般來講美國的中青年科學家會珍惜這次機會,我沒見到過有到我們實驗室來學術休假的人偷懶。”
對於高校,師資力量能否允許也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國外高校一般採用模塊教學,即一個專業內單一的教學活動組合成不同的主題式教學單位。一個模塊通常是一個總量為4~8 學期周學時的教學單元。而國內高校教師除了科研,教學任務比較重,特別是一旦承擔了本科生的教學任務就是一個很長的教學過程,很難真正脱身一段時間去作學術交流。
“因為平時的教學任務比較重,在教務安排上也難以同時讓很多老師學術休假。我們學院一直想推行學術休假,但終因難以平衡而未能實施。”廣州大學數學與信息科學學院院長曹廣福告訴《科學新聞》。
休,還是不休?
有資格休假而沒有準備去利用這一資源的人,提到學術休假先搖頭,管理制度、配套措施、工作環境等不利因素脱口而出。
“學者自身就沒有重視學術休假!”李真真沒有絲毫猶豫地評説。
但她也認為部分教授可能並不願意學術休假,“因為涉及考評制度、學術環境等,很複雜”。
還有更多的理由使一線人員無法完成休假。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中科院科研人員分析,現在已經有一定工作年限、出成果的研究人員忙於跑課題,潛規則是一個大課題就那麼個小圈子敲定,融入這樣一個圈子十分不易。如果你離開了,不要説一年,有可能幾次缺席重要場合,都有可能被踢出一個項目的“申請遊戲”。
北京師範大學退休教授黃安年曾在其科學網博客上發表導師學術休假和研究生培養“放羊”一文。老教授一片苦心是為了提醒校方,一定要處理好導師學術休假和別讓研究生“放羊”的關係,而對那些“放羊”過度的導師們也該有切實的整治措施才是。
李真真則認為不能休假的原因之一,是整個學術環境還沒有達到。一個研究課題,可能會因為一個重要研究者的離開造成比較大的影響。美國很多研究機構則有很好的研究團隊,彼此研究水平相當,團隊中某一個人的離去,對研究不會造成太大的影響。
休假還是休息?
美國芝加哥大學的教育學研究者Celina Sima曾對美國一所公立大學三個學年被批准的學術休假申請進行調查,發現教師們無論是對學術休假的預期還是實際的目標,都首推學術研究。
在《科學新聞》採訪過程中,國內大部分學者也認為學術休假應該是出於學術目的,而非個人放鬆。
然而在中文語境中,“休假”更多聯繫着的,則是“休息”的語義。
從網上可以瀏覽到青島市發佈的的關於組織2008年專家學術休假考察活動的通知》,內容大意是:國家或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可以參加此休假考察,時間為8天,休假考察路線為雲南線(昆明、大理、麗江、玉龍雪山、香格里拉、瀘沽湖等)。
“對純休假,我持反對態度,原因是學術研究本來就是個很有彈性的工作,你某個階段想做研究,可以專心做研究,若不想做,大可以休息一下,不需要行政安排。”曹廣福説。
中國農業大學理學院教授賈貴儒認為學術休假這個名詞翻譯不準確,容易產生歧義。
徐揚生對此特別釋義了學術休假的概念,“學術休假不是‘休假’,也不是因為職業生涯倦怠,而是學術發展本身的性質所決定的。”
制度改進
儘管學術休假在西方國家已經實行百年之久,但也有諸多問題。如1991年美國羅切斯特理工學院的院長羅斯(M. Richard Rose)休假四個月為政府部門做研究。雖然他的休假是保密的,但還是被透露出去,引發爭議。學校董事會成立專門審查小組,調查結果屬實,羅斯因此辭職。上世紀90年代中期之後,越來越多的立法者對學術休假持批評態度,那些鋭意改革的校董們也主張對這一制度進行審查。
“學術休假應該是所有在職教師都可以享有的基本權益。為了使這項制度達到實效,中國高校在試行學術休假時,很有必要加強休假申請與評估的環節。”林傑説。
也有些大學的學術休假制度所產生的收益並非預期那樣高。如全美有關公立大學教師及其學術休假的法律規定最完善的路易斯安那州每年用於教師學術休假的花費甚巨。但統計表明,該州大約只有59%的教師休假後返回原校。因此學生與公眾並沒有從學術休假中受益多少。
“但是國外並不是否定這一制度,而是在思考如何完善!”李真真説。

學術休假吉林大學制度

學術休假簡介

2012年4月29日,吉林大學推出“學術休假”等一系列旨在推動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的制度消息公佈。

學術休假背景

4月29日啓動的《吉林大學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行動計劃(2011~2020)》提出要實施哲學社會科學教師學術休假制度、學術名家自由探索計劃和中青年教師海外研修計劃等一系列措施,推動該校哲學科學研究走向世界,該校從事哲學社會科學的教師成為這些政策的直接受益者。

學術休假內容

吉林大學享受學術休假的教師在具有教授職務的教師中產生,學校每年遴選20位哲學社會科學教師進行全薪學術休假,休假期一年。在學術休假期內,不參與學校學術評價。
學校探索建設哲學社會科學教師“學術休假”制度,提升教師的教學水平,激發教師的學術創造力,緩解教師的職業倦怠。
該制度保證高校教師在一段比較集中的時間內靜下心來,在學術上進行深入的思考、學習和提高,潛下心來專門從事學術訪問、交流、培訓或著書立説等純粹的學術活動,提高教師學術水平。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