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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亮
(遼寧省撫順市望花區檢察院原檢察官)
鎖定
- 中文名
- 孫亮
- 國 籍
- 中國
孫亮人物經歷
孫亮人物事件
孫亮被控詐騙
從孫亮母親李煥英出示的(2021)遼0106刑初499號裁判文書看到,此案由瀋陽市中院指定鐵西區法院審理。王桂榮向法院陳述,她的兒子孫瑋澤與孫亮是遼寧大學的研究生同學,孫亮經常來她家做客,相互之間非常熟悉。但隨着孫亮同學李俊均的出現,使得兩家關係發生了變化。2015年10月12日,李俊均聲稱急需資金週轉,向王桂榮借款100萬元,雙方約定年利息為36%,孫亮為借款擔保人。此後,李俊均與王桂榮的關係升温,在2015年-2017年的兩年時間內,李俊均陸續以股民配資、購買原始股、購買原始股需要好處費等名義,從王桂榮處借款906.7萬元。期間,李俊均向王桂榮還款合計154.13萬元,其中包括最初100萬元借款本金和利息。由於李俊均所買股票被套,他的資金週轉陷入困境,無法向王桂榮支付利息,王桂榮向瀋陽皇姑區公安分局華山派出所報案,稱被李俊均和孫亮詐騙了1001.7萬元,而這些錢都是其子孫瑋澤的,自己只是代為保管。鐵西區法院審理認為,"經查,被告人李俊均、孫亮無論從犯意的提起,還是從詐騙行為的實施,作用同等,不宜區分主從。針對李俊均、孫亮詐騙王桂榮的指控,確係發回重審部分,法院予以支持。針對被告人詐騙嚴某某的指控系鐵西區檢方補充起訴,鑑於兩被告人多次實施詐騙行為,造成二被害人實際經濟損失,可酌情從重處罰。但被告人李俊均到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具坦白情節,對其從輕處罰建議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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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亮案件審判
2019年12月,當地法院一審判決李俊均和孫亮犯詐騙罪,分別判刑14年六個月和10年六個月,退賠被害人王桂榮700多萬元。2020年,瀋陽市中院裁決發回重審。2023年6月9日,孫亮重一審判刑12年六個月。
孫亮案件迴應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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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前檢察官合夥詐騙退休女法官一審獲刑10年半重審改判12年半,被告再提上訴 .網易.202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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