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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
鎖定
- 字 級
- 一級(編號:0396) [1]
- 平水韻
- 入聲七曷 [4]
- 結 構
- 上下結構
- 筆畫數
- 3+3(部首+部首外)
- 異 體
- 𠔟、𡙸、敚、𡜎
- 四角碼
- 4034₈
- 統一碼
- 593A [3]
- 注音字母
- ㄉㄨㄛˊ、ㄉㄨㄟˋ
- 造字法
- 會意字
奪字源解説
會意字。最早字形見於西周金文。金文(圖1、2)的“奪”字,上半部是隻振翅欲飛的鳥(隹),下面是隻手(又),還有“小”。表明一隻小鳥從手中飛走了。大有脱手而出的意味。除了上述構件之外,還有“衣”字,因此有資料認為是像手從衣內把小鳥雀奪取過來。
小篆的“奪”字,形有所省變,如省略隹上之“小”為兩點。至戰國時, 《汗簡》所代表的成為後來的主流結構(圖4、5),即從又、從隹、從隸化的大(是衣與隹上之“小”綜合變化的結果)。秦簡或從《汗簡》,只是大的下部與隹的上部作“共用”,又字上方多出一個飾筆(圖5);或從西周結構,並加以微調,衣的上下兩部分遠遠分離,又作寸(圖3,屬於形義皆近偏旁的更替)。《説文》(圖6)依準《汗簡》釐定為從又、從奞(讀作xùn,把“大”與“隹”兩個構件合併的一個字),這裏點出了大概。許氏所謂“手持隹,失之也”,沒有解釋上面為什麼有一個“大”,與古初造意已有離違。隸變時,主流結構從《説文》,只是“又”作“寸”(圖7-12),非主流結構主要表現為構件“大”的寫法不固定。楷書簡化作“奪”。簡化採取的是“取其輪廓”的方法,始見於明代的官府文書檔案《兵科抄出》。
[2]
[5]
“奪”的本義為失去。清代魏源《聖武記》卷六有“軍士奪氣,望風解體”,“奪氣”即喪失勇氣。《孟子·梁惠王上》:“百畝之田,勿奪其時,數口之家可以無飢矣。”“勿奪其時”,就是不要讓農民錯過農時。“奪”為失去、錯過。古人校勘古書時,把行文中有脱落的文字稱為“奪文”“奪字”,與“衍文”(多出文字)相對。這些都和“奪”的本義是一脈相承的。
“奪”由本義的掙脱演變為脱落、喪失,經歷了一個詞義弱化、泛化的過程。從“奪”的本義發展到常義的“強取”,經歷了更為複雜的演化過程,而其間的主要緣由則是通過強力手段迫使對方喪失。《論語·憲問》中孔子誇管仲是個人才,剝奪了伯氏駢邑三百户的采地(“奪伯氏駢邑三百”),而伯氏到死都沒有怨言。古書中常見的“奪政”“奪官”“奪祿”“奪職”“奪田”的“奪”,表示的都是通過強力手段取得,或者説是使對方在不情願的情況下喪失,或者直接地理解為剝奪。
“奪”的剝奪義有較虛化的用法,可理解為強行改變,用強力使動搖、改變。如李密在《陳情表》中説自己六個月時父親去世,四歲時“舅奪母志”,是祖母把自己撫養成人。“舅奪母志”即舅父強行改變母親的守節之志,意為強迫母親改嫁。又如《論語·子罕》:“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是説可以讓軍隊失去主帥,卻不能強迫一個男子漢放棄自己的主張。
“奪”的詞義由客體(對方)進一步向主體(己方)轉移,則引申為搶得、強取。這個意義也是“奪”在現代漢語的常用義項。如“奪取”“掠奪”“搶奪”“奪權”“巧取豪奪”的“奪”。又引申指爭取、爭先取到。《荀子·王制》:“王奪之人,霸奪之與,強奪之地。”意思是王者表現在爭取到人民,霸者表現在爭取到鄰國,強者表現在爭取到土地。現代説的“奪標”“奪盃”“奪冠”“奪高產”“奪紅旗”,“奪”字也還是競先取得、努力獲得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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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詳細釋義
拼音 | 詞性 | 釋義 | 英譯 | 例句 | 例詞 |
---|---|---|---|---|---|
duó | 動詞 | 〈文言〉喪失;失去。 | lose | 《素問·通評虛實論》: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 | |
使失去、削除。 | deprive | 《論語·憲問》:奪伯氏駢邑三百。 鄭振鐸《貓》:“我也悵然地,憤恨地,在詛罵着那個不知名的奪去我們所愛的東西的人。” | 剝奪;褫奪 | ||
〈文言〉(文字)遺漏;脱落。 | 《後漢書·黨錮傳·李膺》:本謂膺賢,遣子師之,豈可以漏奪名籍,苟安而已! | 訛奪 | |||
脱出;衝出。 | force one's way | 江淹《張黃門協苦雨》詩:燮燮涼葉奪,戾戾颸風舉。 茅盾《子夜》六:“兩粒大淚珠終於奪眶而出,掉在他的手上。” | 奪門而出 | ||
壓倒;勝過。 | 班婕妤《怨歌行》:常恐秋節至,涼風奪炎熱。 | ||||
競先取得,爭取到。 | win | 《荀子·王制》:王奪之人,霸奪之與,強奪之地。 | 奪冠;奪魁 | ||
耀。指光線或光采特盛,使人眼花。 | 崔豹《古今注·草木》:荊葵似木槿而光色奪目。 | 奪目 | |||
強取;搶。 | seize;rob | 從歹徒手裏奪過兇器。 《周易·繫辭上》: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盜思奪之矣。 | 掠奪;巧取豪奪 | ||
〈文言〉動搖;改變。 | 《論語·子罕》: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 | ||||
裁定;決定取捨。 | 王充《論衡·超定奇》:書疏文義,奪於肝心,非徒博覽者所能造,習熟者所能為也。 | 定奪 | |||
“奪情”的省稱。古代官員遭父母喪,朝廷命其不離職守制,或喪服未滿而召之出仕叫“奪情”,亦簡稱“奪”。 | 《新唐書·狄光嗣傳》:母喪,奪為太府少卿,固讓。 | ||||
〈文言〉亂。 | 《禮記·仲尼燕居》:給奪慈仁。鄭玄注:奪,猶亂也。 | ||||
duì | 名詞 | 〈文言〉地名。 | 《禮記·檀弓下》:齊莊公擊莒於奪,杞梁死焉。鄭玄注:隧、奪聲相近,或為兑。 |
奪古籍解釋
奪説文解字
【卷四】【奞部】徒活切(duó)
奪説文解字注
“手持隹失之也。”注:引伸為凡失去物之偁。凡手中遺落物當作此字,今乃用脱為之,而用奪為爭敚字。相承久矣。脱,消肉臞也。徒活切。鄭康成説禮記曰編簡爛脱。脱音奪。
奪康熙字典
【醜集下】【大部】 奪
古文:𡙸、𡜎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竝徒活切,音𢼠。彊(強)取也。《前漢·食貨志》:大賈富家,不得豪奪吾民。《景帝紀》:漁奪百姓。《文中子·王道篇》:輕施者必好奪。
又鐫削祿階亦曰奪。《論語》:奪伯氏駢邑三百。
又狹路也。《禮·檀弓》:齊莊公襲莒於奪。○按《左傳·襄二十三年》:齊侯襲莒,杞殖華還載甲,夜入且於之隧。杜注:且於,莒邑。隧,狹路。鄭元引之證經雲:隧奪聲相。近又云:或作兑,據此則奪非地名。敚,古奪字,兑即敚之省文。澔失考,誤音兑,字書因之訓地名,非。
又丘月切,音闕。白居易《桐花詩》:何此巴峽中,桐花開十月。草木堅彊物,所稟固難奪。
奪字形書法
奪字形對比
奪書寫提示
❶“大”寬“寸”窄,“大”罩住“寸”。❷“大",首筆橫居上居中,撇筆從豎中線左側起筆;捺筆從豎中線起筆,撇、捺舒展,為“寸”留位。❸“寸”,首筆橫在橫中線下方,」在豎中線,頭部伸入“大”的空位。
[11]
奪書法欣賞
奪音韻彙集
奪韻書集成
韻書 | 字頭 | 小韻 | 韻攝 | 聲調 | 韻目 | 聲母 | 聲類 | 開合 | 等第 | 清濁 | 反切 | 擬音 |
---|---|---|---|---|---|---|---|---|---|---|---|---|
廣韻 | 奪 | 奪 | 山 | 入聲 | 十三末 | 定 | 合口呼 | 一 | 全濁 | 徒活切 | dʰuɑt | |
集韻 | 兑 | 蟹 | 去聲 | 十四夳 | 定 | 合口呼 | 一 | 全濁 | 徒外切 | duɑi | ||
奪 | 山 | 入聲 | 十三末 | 定 | 合口呼 | 一 | 全濁 | 徒活切 | duɑt | |||
禮部韻略 | 入聲 | 末 | 徒活切 | |||||||||
增韻 | 去聲 | 泰 | 徒外切 | |||||||||
入聲 | 末 | 徒活切 | ||||||||||
中原音韻 | 奪 | 入聲作平聲 | 歌戈 | 端 | 開口呼 | 全清 | tuɔ | |||||
中州音韻 | 入聲作平聲 | 歌戈 | 葉多 | |||||||||
洪武正韻 | 隊 | 去聲 | 七隊 | 定 | 徒 | 全濁 | 杜對切 | d‘uei | ||||
奪 | 入聲 | 三曷 | 定 | 徒 | 全濁 | 徒活切 | d‘uot | |||||
分韻撮要 | 奪 | 陽入 | 第十三鴛婉怨乙 | 端 |
奪上中古音
時代 | 聲韻系統名稱 | 韻部 | 聲母 | 韻母 |
---|---|---|---|---|
先秦 | 高本漢系統 | dʰ | wɑt | |
先秦 | 王力系統 | 月 | d | uat |
先秦 | 董同龢系統 | 祭 | dʰ | uɑt |
先秦 | 周法高系統 | 月 | d | wat |
先秦 | 李方桂系統 | 祭 | d | uat |
西漢 | 月 | |||
東漢 | 月 | |||
南北朝 | 宋北魏前期 | 曷末 | wɑt | |
南北朝 | 北魏後期北齊 | 曷末 | wɑt | |
南北朝 | 齊梁陳北周隋 | 曷末 | wɑt | |
隋唐 | 高本漢系統 | dʰ | uɑt | |
隋唐 | 王力系統 | d | uɑt | |
隋唐 | 董同龢系統 | dʰ | uɑt | |
隋唐 | 周法高系統 | d | uɑt | |
隋唐 | 李方桂系統 | d | uât | |
隋唐 | 陳新雄系統 | dʰ | uɑt |
奪方音集成
注意:方言字音的聲母和韻母用國際音標標註;各方言點的字音以當地城區中老年人口音為依據,僅作參考
方言類別 | 方言點 | 聲母及韻母 | 調值 | 調類 | 備註 |
---|---|---|---|---|---|
官話(北京官話) | 北京 | tuo | 35 | 陽平 | |
官話(冀魯官話) | 濟南 | tuɤ | 42 | 陽平 | |
官話(中原官話) | 西安 | tuo | 24 | 陽平 | |
官話(西南官話) | 武漢 | to | 213 | 陽平 | |
官話(西南官話) | 成都 | to | 21 | 陽平 | |
官話(江淮官話) | 合肥 | tuɐʔ | 4 | 入聲 | |
官話(江淮官話) | 揚州 | tuoʔ | 4 | 入聲 | |
晉語 | 太原 | tuəʔ | 54 | 陽入 | 文讀 |
晉語 | 太原 | tuaʔ | 54 | 陽入 | 白讀 |
吳語 | 蘇州 | dɤʔ | 23 | 陽入 | |
吳語 | 温州 | dø | 212 | 陽入 | 文讀 |
吳語 | 温州 | dai | 212 | 陽入 | 白讀 |
湘語 | 長沙 | to | 24 | 入聲 | |
湘語 | 雙峯 | tue | 13 | 陽平 | 文讀 |
湘語 | 雙峯 | tua | 13 | 陽平 | 白讀 |
贛語 | 南昌 | tʰɔt | 21 | 陽入 | |
客家話 | 梅縣 | tʰɔt | 5 | 陽入 | |
粵語 | 廣州 | tyt | 2 | 陽入 | |
粵語 | 陽江 | tut | 54 | 上陽入 | |
閩語(閩南語) | 廈門 | tuat | 5 | 陽入 | 文讀 |
閩語(閩南語) | 廈門 | tuaʔ | 5 | 陽入 | 白讀 |
閩語(閩南語) | 廈門 | teʔ | 5 | 陽入 | 白讀 |
閩語(閩南語) | 潮州 | toʔ | 4 | 陽入 | |
閩語(閩東語) | 福州 | tuaʔ | 4 | 陽入 | 文讀 |
閩語(閩東語) | 福州 | touʔ | 4 | 陽入 | 白讀 |
閩語(閩北語) | 建甌 | tɔ | 24 | 陰入 |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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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務院關於公佈《通用規範漢字表》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18-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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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七曷 奪 .搜韻[引用日期2018-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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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東漢]許慎 原著;湯可敬 撰.説文解字今釋[M].長沙:嶽麓書社,1997.07: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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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商務印書館辭書研究中心 編.新華寫字字典(第二版):商務印書館,2011:79
- 12. 書法欣賞 .漢典[引用日期2018-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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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傅永和,李玲璞,向光忠主編.漢字演變 文化源流 上[M].廣州:廣東教育出版社,2012.12:134-135
- 15. 吳東平著.漢字的故事[M].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06.09:107-108
- 16. 北京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語言學教研室編.漢語方音字彙(第二版重排本).北京:語文出版社,2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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