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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廳

鎖定
清光緒三十年(1904)置太平廳,設撫民府,掌理行政;設保甲總局,管理治安。 清宣統三年(1911)10月,廢廳置縣,太平縣民政長公署設總務、警務、學務、實業、主計五課。
中文名
太平廳
面    積
332 km²
總人口
27.6萬
始建時間
1904年

太平廳歷史沿革

揚中成洲歷史始於東晉,清光緒30年(1904年)建置,設太平廳,宣統三年(1911年)改太平廳為太平縣,民國三年(1914年)改名為揚中縣,1994年經國務院批准撤縣設市。全市由長江主航道以南的雷公島、太平洲、西沙、中心沙四個江島組成,其中太平洲最大,是長江中僅次於崇明島的第二大島。周邊長120公里,南北最長處38公里,東西最狹處3-4公里。全市總面積332平方公里,其中陸地面積228平方公里,耕地面積16.3萬畝。現設11個鎮、1 個開發區。總人口27.6萬。
太平廳 太平廳

太平廳解放前

清光緒三十年(1904)置太平廳,設撫民府,掌理行政;設保甲總局,管理治安。
清宣統三年(1911)10月,廢廳置縣,太平縣民政長公署設總務、警務、學務、實業、主計五課。
民國2年(1913),太平縣民政長公署改為太平縣知事公署,廢五課,改設一、二兩科。第一科掌理公安、土地、自治、交通等;第二科掌理庶務、財政、建設、教育等。
民國3年(1914)1月,太平縣改稱揚中縣。
民國16年(1927)5月,揚中縣知事公署改稱揚中縣政府,縣政府增設第三科,專管教育。
民國17年(1928),國民政府鑑於縣長職權過大,弊端甚多,乃公佈“縣組織法”加以改革,規定縣政府下設兩科四局;第一科為總務科,第二科為財務科,4個局為公安局、財政局、教育局、建設局,縣長只行使法定範圍內之指揮監督權。另設秘書處掌理機要。 各局成立後,各自獨立,不相聯絡,縣長無指揮實權,法令難以推行。江蘇省政府委員會於民國22年(1933)1月24日第560次會議通過“江蘇省縣組織通則”,將原有四局分別裁撤,統於縣政府內設科辦事。縣長下設秘書處、第一科、第二科、第三科、技術員室(又稱建設事務所)、公安局。財政事項歸第二科辦理,教育事項由第三科管理,建設事項由技術員室處理,公安局未裁併。
此組織系統為偽揚中縣政府所承襲。 1945年8月抗日戰爭勝利,國民黨揚中縣政府於同年12月進入縣境。縣長下設秘書處、警察局、保安隊、民政科、財政科、教育科、建設科、軍事科、會計室等。
太平廳 太平廳
民國37年(1948)2月,揚中縣政府撤軍事科,改設軍事指導員。民政、財政、教育、建設改稱第一、二、三、四科,其餘不變。
民國以來,揚中縣無地方法院,由縣長兼理司法。北伐結束後,始設承審員,協助縣長掌理司法。
1940年2月,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抗日民主政權揚中縣抗敵委員會成立,設民政、民運、軍事、財經、文教、禁煙6科。4月,揚中縣抗日民主政府成立,撤禁煙科。8月,增設工商科。1942年2月,增設司法科。4月增設交通科。1945年11月北撤。

太平廳解放後

解放後,政府機構名稱數次變更,各時期政府機構名稱及下設主要部門為:
1. 揚中縣人民政府(1949年4月上旬~1955年4月30日)。縣長下設秘書室、民政科、人事科、監察室、軍事科(後改為人民武裝部)、公安局、司法科(後改為法院)、統計科(後分為計劃統計科、計劃委員會)、農林科、建設科(後與農林科合併為農林建設科)、郵政局、電信營業所(後與郵政局合併為郵電局)、工商科、供銷合作總社、財政科、農税科(後與財政科合併為財糧科)、税務局、糧食局、中糧公司(後併入糧食局)、金庫(後改為中國人民銀行揚中縣支行)、文教科(後分為文化科、教育科)、衞生科、愛國衞生運動委員會等。
太平廳 太平廳
2.揚中縣人民委員會(1955年5月1日~1967年3月26日)。人民委員會下設辦公室、民政科、人事科、監察室、人民武裝部、公安局、人民法院、統計科(後改為統計局)、計劃委員會、農林科(後改為農業科、農業局)、農業機械局、水產科(後改為副業科、副業辦公室、副業局,後又併入農業局)、水利科(後改為水利局)、交通管理科(後改為交通科、交通局)、郵電局、工業科、手工業管理科(後與工業科合併為工業手工業科,再分為工業交通局、手工業局,再合為工業局)、手工業聯社、基本建設局、工商科(後改為商業科、商業局)、供銷合作總社、物資局、財政科、税務局(後與財政科合併為財税局)、糧食局、中國人民銀行揚中支行、中國農民銀行揚中支行、財貿辦公室、文化科、教育科(後與文化科合併為教育局)、衞生科、廣播站、體育運動委員會、愛國衞生運動委員會、科學委員會等。
3.中國人民解放軍江蘇省揚中縣軍事管制委員會(1967年3月27日~1968年3月13日)。軍管會下設生產委員會,統一領導全縣工作。生產委員會下設秘書組、政工組、政法組、農業組、工交組、財貿組、文衞組7個組。秘書組下設縣委辦公室、縣人民委員會辦公室;政工組領導組織部、宣傳部、監察委員會、民政科、人事科、黨幹校、縣工會、團縣委、縣婦聯、廣播站等;政法組領導公安局、檢察院、法院、打擊投機倒把辦公室;農業組領導農工部、農業局、多種經營局、多種經營辦公室、水利局、農機局等;工交組領導工業局、手工業局、手工業聯社、交通局、郵電局等;財貿組領導商業局、縣供銷合作社、市場管理委員會、商販聯三查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揚中縣支行、財貿辦公室、統計局、計劃委員會、物價委員會、勞動科等;文衞組領導文教局、衞生科、防疫站、保健站、人民醫院、計劃生育辦公室、公費醫療委員會、愛國衞生運動委員會、體育運動委員會等。
4.揚中縣革命委員會(1968年3月14日~1981年5月7日)。革命委員會下設辦事組、政治工作組、政法組、生產指揮組,分管各部門工作。1971年後部門增多,計有民政局、人事局、勞動局、知青辦公室、檔案館(後分為檔案館、檔案局)、統計局、公安局、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農業局、水電局(後改為水利局)、多種經營局、農機局、農水辦公室、工交辦公室、基本建設局、交通局、電信局、郵政局(後與電信局合併為郵電局)、工業局、手工業局(後改為第二工業局)、商業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物資局、財税局、糧食局、中國人民銀行揚中縣支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鎮江支行揚中縣辦事處、財貿辦公室、計劃委員會、物價委員會、教育局(後改為文教局)、衞生局、廣播站(後改為廣播事業管理局)、體育運動委員會、愛國衞生運動委員會、科學技術委員會等。
5.揚中縣人民政府(1981年5月8日~)。縣長下設辦公室、民政局、勞動人事局、僑務辦公室、檔案局、檔案館、統計局、審計局、公安局、司法局、農業委員會、農業局、多種經營管理局、水利局、農業機械管理局(後與水利局合併為水利農機局)、氣象站(後改為氣象局)、交通局、郵電局、工業局、鄉鎮企業管理局、輕工業局、供電局、基建局、環保局(後與基建局合併為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局)、商業局、供銷合作聯社、對外經濟貿易局、對外經濟貿易公司、煙草專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計量管理所、物資局、財政局、税務局、糧食局、中國人民銀行揚中縣支行、中國農業銀行揚中縣支行、中國工商銀行揚中縣支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揚中縣支行、中國銀行鎮江市支行揚中辦事處、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揚中縣支公司、財政貿易辦公室、計劃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後與計劃委員會合併為計劃經濟委員會)、物價委員會、文教局、衞生局、廣播事業局、廣播站、縣地方誌編纂委員會、體育運動委員會、愛國衞生運動委員會、計劃生育委員會、科學技術委員會等。三、歷任縣職官員更迭清光緒三十年(1904)稱同知,清宣統三年(1911)十月稱民政長,民國2年(1913)1月稱縣知事,民國16年(1927)5月改稱縣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