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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標準)

鎖定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 4041-2021)是2021年8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標準,歸口於中國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1] 
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 4041-2021)規定了中國江蘇省固定污染源大氣污染物的排放控制、監測與監督管理要求。該標準適用於江蘇省現有固定污染源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工程設計、排污許可證核發及其投產後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 [2] 
中文名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外文名
Integrated emission standard ofair pollutants
標準號
DB32/ 4041-2021
標準類別
管理
性 質
推薦性地方標準
發佈日期
2021年5月14日
實施日期
2021年8月1日
歸口單位
中國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中國標準分類號
CCS Z 60
國際標準分類號
ICS 13.040.40
主管單位
中國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狀 態
現行
執行單位
中國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制定過程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制定背景

為持續改善江蘇省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以PM2.5和臭氧污染防控為重點,兼顧有毒有害物質環境風險控制,針對性開展指標設計和標準限值加嚴,全面加強對固定源大氣污染的排放控制,督促企業提高清潔生產水平、降低污染物排放,倒逼高排放設備淘汰,推動產業升級與結構調整,制定了該標準。 [3]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編制進程

2018年9月,江蘇省政府印發江蘇省打贏藍天保衞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其中要求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不斷完善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標準體系。加快制定出台塗料揮發性有機物含量限值標準,出台江蘇省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4] 
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 4041-2021)由中國江蘇省人民政府於2021年4月24日批准。2021年5月14日由中國江蘇省生態環境廳、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歸口於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1-2]  [4] 
2021年8月1日,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 4041-2021)實施。 [1]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修訂依據

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 4041-2021)按照《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的規定起草。 [2]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江蘇省環境科學研究院、江蘇省環科院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1] 
起草人:李荔、韓軍贊、張新玲、趙秋月、陳風、夏思佳、劉逸瑤。 [1]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標準目次

前言
引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1
3 術語和定義
3
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5
5 污染物監測要求
9
6 實施與監督
13
(參考資料: [2]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 4041-2021)規定了中國江蘇省固定污染源大氣污染物的排放控制、監測與監督管理要求。 [2] 
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 4041-2021)適用於江蘇省現有固定污染源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工程設計、排污許可證核發及其投產後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 [2]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圖冊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引用文件

GB/T 4754-2017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
GB 9801 空氣質量—一氧化碳的測定—非分散紅外法
GB/T 15432 環境空氣—總懸浮顆粒物的測定—重量法
GB 37822 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
HJ/T 33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甲醇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T 34 固定源排氣中氯乙烯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T 35 固定源排氣中乙醛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T 36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丙烯醛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T 3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丙烯腈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T 41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石棉塵的測定—鏡檢法
HJ/T 45 固定源排氣中瀝青煙的測定—重量法
HJ/T 55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HJ/T 56 固定源排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碘量法
HJ 57 固定源廢氣二氧化硫的測定—定電位電解法
HJ/T 397 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範
HJ/T 68 大氣固定污染源—苯胺類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 75 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範
HJ 544 固定污染源廢氣—硫酸霧的測定—離子色譜法
HJ/T 67 大氣固定污染源—氟化物的測定離子選擇電極
HJ 549 環境空氣和廢氣—氯化氫的測定—離子色譜法
HJ 638 環境空氣酚類化合物的測定高效液相色譜法
HJ 683 空氣醛、酮類化合物的測定—高效液相色譜法
HJ 819 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
HJ 836 固定污染源廢氣—低濃度顆粒物的測定重量法
HIJ 956 環境空氣—苯並芘的測定—高效液相色譜法
HJ 1043 環境空氣—氨氧化物的自動測定—化學發光法
HJ 1044 環境空氣—二氧化硫的自動測定—紫外熒光法
HJ 629 固定污染源廢氣二氧化硫的測定非分散紅外吸收法
HJ 685 固定污染廢氣—鉛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30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氯氣的測定—甲基橙分光光度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31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光氣的測定—苯胺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0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苯並芘的測定—高效液相色譜法
GB/T 15516 空氣質量—甲醛的測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HJ 539 環境空氣—鉛的測定—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693 固定污染源廢氣—氮氧化物的測定—定電位電解法
HJ 739 環境空氣—硝基苯類化合物的測定—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973 固定污染源廢氣—一氧化碳的測定—定電位電解法
HJ 1079 固定污染源廢氣—氯苯類化合物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 738 環境空氣—硝基苯類化合物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 732 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採樣—氣袋法
HJ 548 固定污染源廢氣—氯化氫的測定—硝酸銀容量法
HJ 675 固定污染源排氣—氮氧化物的測定—酸鹼滴定法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監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技術規範
HIJ 965 環境空氣—一氧化碳的自動測定—非分散紅外法
HJ 1131 固定污染源廢氣—二氧化硫的測定—便攜式紫外吸收法
HJ 1132 固定污染源廢氣—氮氧化物的測定—便攜式紫外吸收法
HJ 692 固定污染源廢氣—氮氧化物的測定—非分散紅外吸收法
HJ 684 固定污染源廢氣—鈹的測定—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583 環境空氣—苯系物的測定—固體吸附/熱脱附-氣相色譜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採樣方法
HJ/T 63.1 大氣固定污染源—鎳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759 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罐採樣/氣相色譜質譜法
HJ/T 64.2 大氣固定污染源—鎘的測定—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5 大氣固定污染源—錫的測定—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44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一氧化碳的測定—非色散紅外吸收法
HJ/T 43 固定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64.1 大氣固定污染源—鎘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2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氯化氫的測定—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HJ/T 28 固定源排氣中氰化氫的測定—異煙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GB/T 15502 空氣質量—苯胺類的測定—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543 固定污染源廢氣—汞的測定—冷原子熒光分光光度法
HJ 955 環境空氣—氟化物的測定—濾膜採樣/氟離子選擇電極法
HJ 479 環境空氣—氮氧化物的測定—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542 環境空氣—汞的測定—巰基棉富集-冷原子熒光分光光度法
HJ 77.2 環境空氣和廢氣—二噁英類的測定—同位素稀釋高分辨氣相色譜-高分辨質譜法
HJ/T 29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鉻酸霧的測定—二苯基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HJ/T 32 固定源排氣中酚類化合物的測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T 15501 空氣質量—硝基苯類的測定—鋅還原-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38 固定污染源廢氣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 540 固定污染源廢氣—砷的測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銀分光光度法
HJ 482 環境空氣—二氧化硫的測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T 63.2 大氣固定污染源—鎳的測定—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3.3 大氣固定污染源—鎳的測定—丁二酮肟-正丁醇萃取分光光度法
HJ/T 64.3 大氣固定污染源—鎘的測定—對-偶氮苯重氮氨基偶氮苯磺酸分光光度法
HJ 734 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固相吸附-熱脱附/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584 環境空氣—苯系物的測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氣相色譜法
HJ 604 環境空氣—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直接進樣-氣相色譜法
HJ 644 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吸附管採樣-熱脱附/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645 環境空氣—揮發性鹵代烴的測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氣相色譜法
HJ 646 環境空氣和廢氣—氣相和顆粒物中多環芳烴的測定—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647 環境空氣和廢氣—氣相和顆粒物中多環芳烴的測定—高效液相色譜法
HJ 657 空氣和廢氣—顆粒物中鉛等金屬元素的測定—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法
HJ 1006 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鹵代烴的測定—氣袋採樣氣相色譜法
HJ 777 空氣和廢氣—顆粒物中金屬元素的測定—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
HJ 1133 環境空氣和廢氣—顆粒物中砷、硒、鉍、銻的測定—原子熒光法
HJ 1153 固定污染源廢氣—醛、酮類化合物的測定—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譜法
HJ 1154 環境空氣—醛、酮類化合物的測定—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譜法
(參考資料: [2]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 4041-2021)加強了江蘇省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改善了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體健康,促進了固定污染源生產工藝和污染治理水平的提升。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