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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幣國債

鎖定
外幣國債是一國政府為了彌補國內資金不足而在國外金融市場上發行的以外幣為面值的國債。例如,中國在日本發行的日元債券。最早在日本發行,即在明治、大正時期,資本積累少,中央政府及地方公共團體的財政基礎十分薄弱,鋪設鐵路、興辦公共事業所需要的鉅額資金、日俄戰爭的費用、關東大震災的恢復資金等不得不主要依賴於外債,因而從1870年到1930年先後發行了22種外幣國債。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日本在較長時期內中斷了外幣債券的發行。1958年1月根據 “關於發行外幣國債充當產業投資特別會計貸款來源” 的法律,在美國市場上第一次發行產業投資美元公債,收入的資金通過產業投資特別會計貸給電源開發有限公司;1963年5月根據 “關於發行外幣公債” 的法律,發行第二次產業投資美元公債。後來,產業投資特別會計所又在德國、瑞士發行了兩種外幣國債、債券,其收入通過日本銀行用於增加產業資金、日本道路公團事業資金等。 [1] 
中文名
外幣國債
目    的
彌補國內資金之不足
定    義
以外國貨幣為本位發行的國債
計算單位
多以債權國本位幣為計算單位
外幣國債是指以外國貨幣為本位發行的國債。發行外幣國債是為彌補國內資金之不足。外幣國債可在國內發行,也可在國外發行;可以是內債,也可以是外債。發行外幣國債,多以債權國本位幣為計算單位,也可以某種自由匯兑貨幣為計算單位,還本付息均為外幣。在非常時期(如通貨膨脹),內債也可以外幣或黃金為計算單位發行或還本付息,但償付時須以當時匯價折算成本國貨幣償還。日本是運用外幣國債為本國服務最早的國家。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