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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官司馬·大司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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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官司馬·大司馬》是西周時期文學家周公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名稱
夏官司馬·大司馬
作    者
周公
創作年代
西周
出    處
《周禮》
作品體裁
散文

夏官司馬·大司馬作品原文

夏官司馬·大司馬
大司馬之職,掌建邦國之九法,以佐王平邦國。制畿封國,以正邦國;設僕辨位,以等邦國;進賢興功,以作邦國;建牧立監,以維邦國;制軍詰禁,以糾邦國;施貢分職,以任邦國;簡稽鄉民,以用邦國;均守平則,以安邦國;比小事大,以和邦國。以九伐之法正邦國,馮弱犯寡則眚之,賊賢害民則伐之,暴內陵外則壇之。野荒民散則削之,負固不服則侵之,賊殺其親則正之,放弒其君則殘之,犯令陵政則杜之。外內亂,鳥獸行,則滅之,正月之吉,始和,佈政於邦國都鄙,乃懸政象之法於象魏,使萬民觀政象,挾日,而斂之,乃以九畿之籍施邦國之政職。方千里曰國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採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衞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蠻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鎮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蕃畿。凡令賦,以地輿民制之:上地,食者三之二,其民可用者家三人;中地,食者半,其民可用者二家五人;下地,食者三之一,其民可用者家二人。中春,教振旅,司馬以旗致民,平列陳,如戰之陳,辨鼓鐸鐲鐃之用,王執路鼓,諸侯執賁鼓,軍將執晉鼓,師師執提,旅帥執鼓鼙,卒長執鐃,兩司馬執鐸,公司馬執鐲,以教坐作進退疾徐疏數之節,遂以搜田,有司表貉,誓民,鼓,遂圍禁,火弊,獻禽以祭社。中夏,教茇舍,如振旅之陳,羣吏撰車徒,讀書契,辨號名之用,帥以門名,縣鄙各以其名,家以號名,鄉以州名,野以邑名,官各象其事,以辨軍之夜事,其他皆如振旅,遂以苗田,如搜之法,車弊,獻禽以享礿。中秋,教治兵,如振旅之陳,辨旗物之用,王載大常,諸侯載旂,車吏載旗,師都載旃,鄉遂載物,郊野載旐,百官載旟,各書其事是與其號焉,其他皆如振旅,遂以獮田,如搜田之法,羅弊,致禽以祀祊。中冬,教大閲,前期,羣史戒泉庶,修戰法,虞人菜所田之野,為表;百步則一,為三表,又五十步為一表,田之日,司馬建旗於後表之中,羣吏以旗物、鼓鐸、鐲鐃,各帥其民而致,質明,弊旗,誅後至者,乃陳車徒,如戰之陳,皆坐,羣吏聽誓於陳前,斬牲以左右徇陳曰:不用命者斬之。中軍以鼙令鼓,鼓人皆三鼓,司馬振鐸,羣吏作旗,車徒皆作,鼓行,鳴鐲,車徒皆行,及表乃止。三鼓,摝鐸,羣吏弊旗,車徒皆坐。又三鼓,振鐸,作旗,車徒皆作,鼓進,鳴鐲,車驟徒趨,及表乃止。坐作如初,乃鼓,車馳徒走,及表乃止。鼓戒三闋,車三發,徒三刺,乃鼓退,鳴鐃,且卻,及表乃止,坐作如初。遂以狩田,以旌為左右和之門,羣吏各帥其車徒,以敍和出,左右陳車徒,有司平之。旗居卒間以分地,前後有屯百步,有司巡其前後,險野人為主,易野車為主。既陳,乃設驅逆之車,有司表貉於陳前,中軍以鼙令鼓,鼓人皆三鼓,羣司馬振鐸,車徒皆作,遂鼓行,徒銜枚而進。大獸公之,小禽私之,獲者取左耳,及所弊,鼓皆駴,車徒皆噪,徒乃弊,致禽饁獸於郊。入,獻禽以享。及師,大合軍,以行禁令,以救無辜伐有罪。若大師,則掌其戒令,蒞大卜,帥執事蒞釁主及軍器。及致,建大常,比軍眾,誅後至者。及戰,巡陳,事而賞罰。若師有功、則左執律,右秉鉞,以先愷樂獻於社。若師不功,則厭而奉主車。王吊勞士庶子,則相。大役,與慮事,屬其植,受其要,以待考而賞誅。大會同,則帥士、庶子,而掌其政令。若大射,則合諸侯之六耦。大祭祀、饗食、羞牲魚,授其祭。大喪,平士大夫。喪祭,奉詔馬牲。 [1] 

夏官司馬·大司馬作者介紹

,姓姬,名旦,是周文王姬昌第四子,周武王姬發的弟弟,曾兩次輔佐周武王東伐紂王,並製作禮樂。因其采邑在周,爵為上公,故稱周公。周公是西周初期傑出的政治家、軍事家、思想家、教育家,被尊為“元聖”和儒學先驅。周公一生的功績被《尚書·大傳》概括為:“一年救亂,二年克殷,三年踐奄,四年建侯衞,五年營成周,六年制禮樂,七年致政成王。”周公攝政七年,提出了各方面的帶根本性典章制度,完善了宗法制度、分封制、嫡長子繼承法和井田制。周公七年歸政成王,正式確立了周王朝的嫡長子繼承製,這些制度的最大特色是以宗法血緣為紐帶,把家族和國家融合在一起,把政治和倫理融合在一起,這一制度的形成對中國封建社會產生了極大的影響,為周族八百年的統治奠定了基礎。著有《周禮》及《詩經》、《尚書》的部分篇目。 [2] 
參考資料
  • 1.    崔高維校點.周禮:遼寧教育出版社,1997年03月:49-61
  • 2.    薛婷婷.周公和他的“明德慎罰”:西南政法大學,2009年:第1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