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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專利
鎖定
- 中文名
- 國際專利
- 性 質
- 專利
- 創辦時間
- 1970年6月19日
- 所屬國家
- 中國
國際專利概述
國際專利申請前需先通過檢索一下是否有類似專利,如無則可以準備資料開始國際專利申請。
對上句解釋如下:首先,國際專利是不存在的,準確名稱應為“專利的國際申請”。其次,上句想要表達的意思是,《專利合作條約》(簡稱PCT)締約國的國民想要對某一技術向《專利合作條約》(簡稱PCT)締約國中的一個或多個國家申請獲得專利保護時,可以按照《專利合作條約》所規定的程序,向《專利合作條約》所指定的受理單位或國際局,遞交指定語種的申請文件,這一個遞交程序就視為已經在所有的《專利合作條約》締約國遞交了專利申請。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是該條約制定的受理單位,中文也是該條約指定的語種,因此,中國人可以用中文在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遞交“專利的國際申請”。具體哪些國家和那些語種是被指定的,需要隨時關注最新的指定名單。
過去要在數國獲得專利保護,必須向每個國家逐一辦理專利申請,程序和手續都十分繁瑣。為解決這一問題,1970年6月19日由美、英、法、德、日等國在美國華盛頓舉行了外交會議,簽訂了《專利合作條約》。截至2014年5月,其成員國已達85個。也就是説,申請人提交一項國際申請,在85國均有效。PCT的宗旨是通過簡化國際專利申請的手續、程序,強化對發明的法律保護,促進國際間的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
需要注意的是,此程序僅僅是簡化了申請階段,但並未包括審查和授權階段。也就是説,部分人基於“國際專利”這一概念而建立的,只要遞交一次申請就在所有國家都獲得了專利保護的想法是錯誤的。
國際申請分為國際和國內兩個階段。國際階段包括國際申請的受理、公開、檢索和初步審查。國內階段主要包括指定國或選定國對國際申請授權審查及其它有關事務的辦理。
國際專利專利許可制度
專利強制許可有以下幾種類型:
(1)不實施專利時的強制許可
獲得此種強制許可必須符合下述條件:必須是申請人以合理的條件請求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專利權人自專利權被授予之日起滿三年,且自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滿四年,無正當理由未實施或者未充分實施其專利的;必須是未能在合理長的時間內獲得這種許可。
(2)反壟斷性的強制許可
(3)根據公共利益需要的強制許可
在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者非常情況時,或者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給予實施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
(4)針對藥品的強制許可
為了公共健康目的,對取得專利權的藥品,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給予製造並將其出口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規定的國家或者地區的強制許可。
(5)從屬專利的強制許可
獲得此種強制許可必須符合下述條件:一項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比前已經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具有顯著經濟意義的重大技術進步;該項專利的實施又有賴於前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實施的。
需要注意的是,專利強制許可不適用於外觀設計。專利強制許可涉及的發明創造為半導體技術的,其實施限於公共利益的目的和構成壟斷情形。
國際專利申請情況
根據產權組織2020年4月7日發表的新聞公報,2019年中國在該組織PCT框架下提交了58990件專利申請,超過美國提交的57840件,成為PCT最大用户。產權組織總幹事高鋭在新聞公報中説,1999年該組織收到中國提交的專利申請為276件,2019年這一數字飆升至58990件,20年間增長了200倍。
數據顯示,2019年PCT前五大用户除中國和美國外,還有日本(52660件)、德國(19353件)和韓國(19085件)。中國華為公司以4411件申請連續第三年成為企業申請人第一名。位居其後的是日本三菱電機株式會社(2661件)、韓國三星電子(2334件)、美國高通公司(2127件)和中國廣東歐珀移動通信有限公司(1927件)。
此外,2019年使用產權組織馬德里體系提交國際商標申請最多的仍是美國,其次是德國、中國、法國和瑞士
[2]
國際專利申請流程
1.確定申請類型
2.遞交本地申請 (國家階段)
3.國際檢索及審查
4.遞交國際申請 (國際階段)
5.專利授權
6.領取證書
國際專利有效期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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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國創新能力不斷提升” .新華網.2020-4-10[引用日期2020-04-10]
- 2.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2019年中國國際專利申請量全球第一 .新華網.2020-04-08[引用日期2020-04-08]
- 3. 疫情難阻創新步伐 中國國際專利申請量保持全球第一 .中國網[引用日期2021-03-03]
- 4.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去年國際專利申請量同比下降1.8% .南方都市報[引用日期2024-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