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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退民進

鎖定
國退民進是指國有產權交易出讓、民營經濟進入的大背景下,產權交易市場正快速發展。
中文名
國退民進
所處領域
產權交易

國退民進背景資料

證券市場上“國退民進”發軔於1994年,始作俑者為恆通協議受讓稜光國家股以及浙江鳳凰國家股轉讓於康恩貝集團。
1996年國家股或法人股轉讓達10幾起,其中屬於國退民進性質的僅有海虹控股、永生股份和雙虎塗料等。
1997年下半年市場掀起重組熱,民營企業通過協議受讓國有股權以借殼上市、買殼上市大行其道。涉及國有股、法人股轉讓的有30多家。其中國有股協議轉讓給民營企業的有國嘉、廣華化纖、貴華旅業、武漢電纜、ST石勸業、湘火炬等。
1998年被稱為“資產重組年”,上市公司重組活動高達624起, 涉及國有股、法人股轉讓的有70多家。其中屬於國退民進性質的有前鋒股份、ST遼房天、鼎天科技、雙虎塗料、東北華聯(現名ST高斯達)等。
1999年十五屆四中全會提出“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國有股轉讓再成熱點,全年涉及公司近百家。其中屬於國退民進性質的有聚友網絡、阿鋼、遼物資、吉諾爾、重慶川儀、泰康股份等。
2000年國退民進再掀高潮,不計法人股轉讓和國有股劃撥或國有經濟間的轉讓,屬於國退民進性質的就有40多家。

國退民進國民進退

國有經濟“是進是退”,必須有一個標杆來衡量,用不同的標杆會得出不同的結論,不同的結論會做出不同決策,其影響甚大。目前有兩個標杆,一個是國家統計局的數字標杆,一個是十五屆四中全會的控制標杆。
2010年8月2日《深圳特區報》在A8版,登截新華社8月1日發佈、以大標題:《國家統計局有關負責人稱:統計數據不支持‘國進民退’觀點”》。國家統計局就近年來我國非國有經濟尤其是私營經濟的發展明顯快於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不斷提高,得出從“總體上看,統計數據並不支持‘國進民退’的説法。”
從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字來看,的確得不出“國進民退”的結論。如果以黨中央的十五屆四中全會《決定》為標杆,就會得出“國進民退”的結論,二者大相徑庭。《決定》指出:“國有經濟需要控制的行業和領域主要包括: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業,自然壟斷的行業,提供重要公共產品和服務行業,以及支柱產業高新技術產業中的重要骨幹企業。”這是黨中央對國有經濟戰略調整的方針,將國有經濟控制的範圍縮小到“三個行業和兩類重要骨幹企業”之內,騰出空間發展民營經濟,這就是“國退民進”。全會對國有經濟這一定位回答了要國有經濟幹什麼,其職能是為社會提供重要公共產品和社會服務,不是為了獲得盈利,一般民營經濟不進入,因無利可圖,只能有國有經濟來承擔。
最近國發[2010]13號文件,即“新36條”,又明確指出:“政府投資主要用於關係國家安全、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經濟和社會領域”,即投入三個行業兩類骨幹企業,這是國有經濟“有進”的方向,除此之外國有經濟應當“有退”,中央的這一“有進有退”的精神是非常堅定和明確的。以此為標杆,來分析我國近期國民經濟發展走勢,會得出另一結論:“國進民退”,不支持國家統計局的“國退民進”。
第一,國資委將中央決定控制的“自然壟斷的行業”,改為“重大基礎設施和重要礦產資源”,大大擴大了國有經濟控制的領域,使一些地方在強行收回小煤礦和小油田有了政策依據。一個政府部門修改中央全會的《決定》,這是少見的。這是公開的“國進民退”。
第二,根據十五屆四中全會決定,將國有經濟鎖定在“三個行業和兩類重要骨幹企業”,其以外的國有經濟應退出,而實際上有許多國有企業固守陣地,但效益低下,並沒有退出,這是隱形的“國進民退”。
第三,中央決定國有經濟應當在“三個行業兩類重要骨幹企業”以外的行業和領域“有退”。但在“做大做強”、“保值值增”方針指導下,迫使國企去追逐利潤最大化,不僅不“有退”,反而大大“有進”,央企進入房地產業就是一例。高達70%的央企——127家中94家經營房地產,佔到該行業的60%,60%以上“地王”出自央企之手。國資委為了應付今年(2010年)兩會代表和委員的質問,宣佈78家央企退出房地產。從數字上看,可謂退出力度之大,約82%的央企退出房地產。這是虛晃一槍,掩人耳目,剩下的16户,擁有央企投入房地的資產總額的85%,銷售收入的86%,利潤的94%,實際上並沒有退出。(見《中國流通經濟》2010年第5期第29頁)這是“明退實進”。
第四,據有關方調研,目前全社會80個行業中,允許外資進入的有62個,佔77.5%,允許民間資本進入的只有41個,佔51.25%。截止目前,民間投資在傳統壟斷行業所佔比例非常低。據統計,民間投資在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中佔13.8%,在教育中佔12.3%,在衞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中佔11.8%,在金融業中佔9.6%,在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中佔7.5%,在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中佔6.6%,在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中佔5.9%。(見《民營經濟參考》2010年6月25日第3頁)這樣的壟斷是“國不讓民進”。
很顯然兩個標杆得出兩個不同結論,“統計數據不支持‘國進民退’觀點”,同樣統計數字也不支持“國退民進”觀點,因為國企並沒有按中央決定退出一些行業和領域,為民營經濟發展開拓空間,反而在“做大做強”思想指導下,以“保值增值”驅使國企擴大佔有行業和領域。其經濟數字增長慢,不是“國退民進”,而是發展乏力。一些國企雖然享受優勢資源壟斷特權,政府大量投資特權,銀行鉅額貸款特權,股票上市圈錢的優先特權,還戴着一頂“紅帽子”,擁有“四特一紅”,可謂得天獨厚,但由於國企的痼疾和腐敗,使其經濟增長緩慢,不如民營經濟増長快。
2009年國企利潤中80%是由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聯通、中移動、中電信等不到10家壟斷企業提供的,其餘絕大多數國企要麼產能過剩、要麼虧損。國企佔有60%以上的社會資源,對GDP增長貢獻不足3%,就業貢獻不足20%。今年(2010年)全國政協首場新聞發佈會披露,“2009年私營企業工業同比增長18.7%,國有企業同比增長6.9%;……私營企業從業人數同比增長5.3%,國有企業同比增長0.8%;私營企業主業收入同比增長18.7%,國有企業同比降低0.2%;從最重要的利潤指標來説,私營企業的總利潤同比增加17.4%,而國有企業同比降低4.5%。”貨幣供應量每增加1%,國有工業實際增加值平均為0.83%,民營工業則為2.87%,是國企的3倍多。(見《開放導報》雜誌2010年第3期第65頁)
國有經濟發展慢是壟斷造成的腐敗。國家電力總公司總經理高X攜鉅款和情婦外逃,中石化老總陳XX一次批給情婦加油站轉手就得到1億多,她利用中石化在青島建1000萬噸煉油廠之際,低買高賣地皮就賺得2億,這位陳總因受賄9億多,鋃鐺入獄(見《炎黃春秋》2010年第4期第32頁)。國有經濟發展慢、許多高管落馬,這都是國有經濟壟斷造成的。正如列寧所講:壟斷會產生寄生和腐朽,這才是國有經濟增長慢的原因。所以,國家統計局的數據既不支持“國進民退”,也不支持“國退民進”,只是證明“國腐民興”,所以國有經濟發展沒有民營經濟增長快。
可見以數字為標杆:一是不符合中央十五屆四中全會確立的國有經濟戰略調整的精神;一是掩蓋“國進民退”,會誤導社會輿論,為繼續“做大做強”國有企業提供理論依據。其實在這兩種標杆之後,有兩種觀念和兩種理論。以數字作標杆,表明沒有“國進民退”,國有企業可以擴大壟斷,控制國民經濟命脈,以便堅持斯大林模式的社會主義,這是舊觀念在作怪。以控制行業和領域為標杆,就是確定國有經濟定位,發揮國有經濟職能,擴大民營經濟發展空間,是我國經濟改革的取向。可見標杆之爭不是一個技術問題,而是觀念之爭。為了推進我國改革開放,在標杆問題上應取得共識,統一到中央確定的國有經濟戰略調整上來,避免出現徘徊和後退。 [1] 

國退民進觀點

郎鹹平認為,“國退民進”從根本上説是錯誤的。應該是國家退出市場,而不是國有企業退出市場,國家和國有企業是兩回事 。政府應該退出國有企業,但是國有企業的產權並不需要改變。政府需要做的只是,推動人事改革,用市場化的薪水來吸引職業經理人,政府通過股東會、董事會來監管職業經理人,這才是建立良性的國企改革進步的合適途徑。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