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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可支配收入

鎖定
國民可支配收入是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國民在一定時期內可以用於消費和儲蓄的全部收入。在國民總收入基礎上通過經常轉移的形式進行再分配後可用於消費與投資的收入。計算公式為:國民可支配總收入=國民生產總值(國民總收入)+來自國外的經常轉移淨額國民可支配淨收入=國民生產淨值(國民淨收入)+來自國外的經常轉移淨額來自國外的經常轉移淨額指常住單位與非常住單位之間單方面收入轉移相抵後的差額,即來自國外的經常轉移減支付國外經常轉移之差。 [1] 
中文名
國民可支配收入
外文名
NDI
代    表
收入總量
類    型
經濟指標
定義
一個國家創造的GDP首先在生產要素之間進行初次分配,其次在政府、居民、企業之間進行再分配,同時在國與國之間進行分配,因此,可支配收入指標是觀察和分析國家之間、地區之間、以及部門和人羣之間收入分配關係最重要的經濟指標
國民可支配收的測算可以從宏觀和微觀兩個角度定義。
一、從宏觀核算角度:國民可支配收入=國內生產總值 + 生產要素淨收入 + 經常性轉移淨收入。①生產要素收入 = 勞動者報酬收入 + 各項財產性收入;②經常性轉移收入 = 補貼收入 + 贈予收入 + 無償轉移。
二、從微觀統計角度:國民可支配收入=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 + 農村居民純收入。具體解釋見統計指標説明。
參考資料
  • 1.    陸雄文.管理學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