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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監察體制改革
鎖定
- 相關文件
- 《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
- 目 的
- 從體制機制、制度建設上先行先試、探索實踐,為全國推開積累經驗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改革歷史
這一改革在十八屆六中全會公報中已現端倪。公報有段表述指出,“各級黨委應當支持和保證同級人大、政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等對國家機關及公職人員依法進行監督,人民政協依章程進行民主監督,審計機關依法進行審計監督”。不難看出,監察機關已被前所未有地放置於政府和司法機關之間。這一信息無疑表明,監察機關將從過去位列政府職能部門的從屬地位,上升至與政府和法院、檢察院平級的獨立地位。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行政法學會會長馬懷德指出,就國家法治監督體系而言,雖然政府內部有行政監察和審計,政府外部有人大監督、司法監督、輿論監督等監督形式,檢察院還有專門的反貪污、反瀆職、預防職務犯罪等力量,但這些反腐敗資源力量過於分散,很難發揮作用。進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建立國家監察委員會,可以整合反腐敗資源力量,形成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反腐敗體制,有利於形成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從而實現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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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監察體制改革重要意義
正如《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所強調的,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國家監察制度的頂層設計。茲事體大,事關反腐勝局,當然要審慎穩妥推進。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進度成果
經由試點總結經驗,再決定全面推廣,符合漸進改革的路徑安排。至於這一重大改革很可能將沿襲已久的“一府兩院制”推向“一府三院”制,相關的憲法和國家法律修改,也會在試點取得一定經驗之後提上日程。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領導機構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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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 .新華網[引用日期2017-11-04]
- 2.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要意義和主要任務 .中國經濟[引用日期2018-02-24]
- 3. 全力支持配合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最高人民檢察院[引用日期2018-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