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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有色金屬工業局

鎖定
1998年04月23日,國務院決定,解散中國有色金屬工業總公司,組建國家有色金屬工業局(在機構改革期間,仍負責管理原公司所屬企業,待組建企業集團之後,再實行政企分開),該局為國家經貿委管理的國家局。 [1] 
2001年2月,按照國務院批准的《國家經貿委管理的國家局機構改革和國家經貿委機關內設機構調整方案》的要求,正式撤銷國家有色金屬工業局。 [2] 
中文名
國家有色金屬工業局
成立時間
1998年4月23日
機構屬性
國務院原有直屬機構
撤銷時間
2001年2月

國家有色金屬工業局機構職責

根據《國務院關於組建國家有色金屬工業局的通知》(國辦發〔1998〕58號 ),國家有色金屬工業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擬定有色金屬行業的發展戰略和行業規劃,提出發展有色金屬工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推進行業結構調整,引導行業合理佈局。
(二)組織制訂有色金屬行業規章、規範和技術標準;彙集、分析和發佈行業經濟技術和市場信息,提供信息諮詢服務。
(三)協調行業內部關係,維護公平競爭秩序;掌握和分析行業生產動態,向有關部門提出政策建議。
(四)指導和推動國有有色金屬企業改革和結構調整,組建分品種的直屬有色金屬企業集團,組織其他有色金屬企業下放工作,推進重點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企業扭虧解困、減員增效和實施再就業工程
(五)推進直屬事業單位的改革,使其逐步走向社會、進入市場、減少補貼、減員增效。
(六)組織政府間有色金屬工業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七)承辦國務院和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3] 

國家有色金屬工業局內設機構

根據《國務院關於組建國家有色金屬工業局的通知》(國辦發〔1998〕58號 ),國家有色金屬工業局的內設機構是:
(一)辦公室(外事司)辦理機關文秘、檔案、保密、行政事務等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有關事務;組織政府間有色金屬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二)規劃發展司 研究擬定有色金屬行業發展戰略、行業規劃和結構調整計劃,引導行業合理佈局;研究提出行業政策、法規,組織制汀行業規章、規範和技術標準;就行業發展的重大經濟、科技問題向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行業管理司收集、分析、發佈行業經濟技術和市場信息,掌握和分析行業生產動態,提出有色金屬行業生產經營、進出口方面的政策建議;協調行業內部關係,維護行業公平競爭秩序;幫助企業解決重大問題,指導有色金屬企業扭虧解困、減員增效和實施再就業工程。
(四)企事業改革司(企業調整辦公室) 指導實施有色金屬行業改革方案;組織和推動地區公司的下放;組建分品種的直屬有色金屬企業集團;推進其他企業下放和重點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進直屬事業。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