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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組建國家有色金屬工業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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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組建國家有色金屬工業局的通知》是國務院發佈的地方法規,發文字號為國發[1998]11號。
中文名
國務院關於組建國家有色金屬工業局的通知
發文機關
國務院
發文字號
國發[1998]11號
發佈時間
1998-4-23
執行時間
1998-4-23
(國發〔1998〕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決定,解散中國有色金屬工業總公司,組建國家有色金屬工業局(在機構改革期間,仍負責管理原公司所屬企業,待組建企業集團之後,再實行政企分開),該局為國家經貿委管理的國家局。
國家有色金屬工業局的職能、內設機構、編制和領導職數的“三定”方案,由中編辦和該局抓緊商定後,報國務院審批。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