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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鎖定
固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成立於2003年5月,是直屬於固原市人民政府的正處級事業法人單位和負責全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內設辦公室、歸集管理科、住房信貸科、審計稽核科,轄西吉、隆德、涇源、彭陽4個管理部。現有在職幹部職工28人。
中文名
固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成立時間
2003年5月
機構級別
正處級
主要職能
編制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等

固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要職責

1、編制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並組織執行,編報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2、編制住房公積金的年度預決算,經本級財政部門審核,提交管委會審議後組織執行。
3、委託由管委會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指定的商業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和住房公積金賬户的設立、繳存、歸還等手續,與受委託銀行簽訂委託協議,按規定支付手續費。
4、負責住房公積金的統一核算,指導、監督分支機構的內部核算。
5、擬訂住房公積金具體管理辦法,經管委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6、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個人住房委託貸款的發放,按照管委會審議批准的比例購買國債。
7、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8、提出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經本級財政部門審核,報管委會審議後執行。
9、審核單位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的申請,報管委會批准後執行。
10、與職工、單位和受委託銀行定期對賬。
11、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明細賬,向職工發放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
12、組織建立管理中心及其所屬機構的業務管理信息系統,並與上級住房公積金行政監管部門聯網,納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信息系統。
13、向本級財政部門和管委會報送住房公積金財務報告,經管委會審議通過後定期向社會公佈。
14、向本級財政部門提出住房公積金呆賬核銷申請,經管委會審議通過後,根據自治區財政部門的審批意見辦理呆賬核銷,並報上級住房公積金行政監管部門備案。
15、承辦管委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16、承辦市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1] 

固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固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設4個內設機構、4個派出辦事機構:
(一)4個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中心內部制度建設並組織實施;負責文秘、檔案管理、財務管理及會務、接待、安全保衞等後勤工作;負責人事管理及考勤制度的落實;負責督辦中心黨組會議、主任辦公會議決定事項落實情況;負責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工青婦和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議題的提交;參與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的研究和制定;負責《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有關政策的宣傳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有關信息資料的收集、傳遞內部信息資料的編輯;負責中心計算機系統的管理及維護工作;負責中心日常和年終考核工作;負責對各分中心對口業務進行指導、組織、協調和管理。
2、歸集管理科。負責編制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並組織執行;負責住房公積金月報、年報等統計工作;負責辦理住房公積金的開户、繳存登記、匯繳、變更、轉移、提取等日常業務;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及年度對賬和短期檔案管理;負責發放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憑證,受理職工對住房公積金的業務查詢;負責實施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繳存基數和測算;負責住房公積金的催建與催繳;負責受理單位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的申請與審核;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會計核算及與受委託銀行的對賬、利息結算等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帳户管理、資金管理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對各分中心對口業務進行指導。
3、住房信貸科。負責編制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計劃並組織執行;負責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申請的受理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審查、評估、發放和回收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還款明細帳的記錄及貸款利息的核算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短期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對各分中心對口業務進行指導。
4、審計稽核科。負責編制審計稽核工作計劃及實施方案;負責監督業務科及分中心各項政策法規、業務流程、權限執行、內控制度的合規性執行情況;負責對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貸款業務、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以及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進行事前、事中、事後的定期稽核;負責完成上級部門和中心開展的專項稽核工作;負責對受委託銀行、中介機構和房地產開發公司辦理住房公積金的相關業務進行調查和監督核查;提出完善內部控制制度、防範資金和運作風險以及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的意見與建議;對稽核發現的重大問題和有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負責對各業務科和分中心績效進行考核和評價。
(二)4個派出辦事機構
西吉分中心、隆德分中心、涇源分中心、彭陽分中心。執行中心下達的住房公積金歸集和使用計劃;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貸款等情況;審核、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轉移;受理職工個人住房委託貸款的申請,負責貸款審核和貸後償還、回收;負責住房公積金的催建和催繳;辦理住房公積金的對賬和查詢;提供住房公積金政策諮詢;辦理中心授權和委託的其它事項。 [2] 

固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人員編制

固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核定全額預算事業編制24名(其中:中心機關11名,西吉、涇源、彭陽分中心各3名,隆德分中心4名)。其中:專業技術人員編制不得低於編制員額總數的75%;管理人員編制不得高於編制員額總數的15%;後勤服務人員編制不得高於編制員額總數的10%。
領導職數:主任1名(正處級),副主任2名(副處級),正科級領導職數8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 [2] 

固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成果

“十一五”時期,固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堅持“嚴肅紀律、嚴格監督、規範運作、強化服務、防範風險”的方針和“依法辦事、規範管理、以人為本、注重實效”的原則,以全面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為着力點,強化歸集管理、貸款管理和資金管理,使住房公積金事業呈現出歸集面和使用率穩步增長、業務管理逐步規範、個貸風險控制良好、運營效益日益凸顯的強勁發展態勢,為改善當地城鎮職工住房條件、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全面擴大。“十一五”末,全市參與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4.54萬人(其中非公有制單位職工1113人),比“十五”末淨增4380人。特別是從2008年以來,全市非公有制單位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實現了零的突破。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全面提高。到2008年12月,全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從原最低的0.5%全部提高到12%,達到國家規定的最高標準。
——住房公積金歸集水平整體提高。截至2010年底,全市住房公積金歸集總額突破12億元,達到12.1億元,是“十五”末的11.2倍。
——住房公積金使用率顯著增長。截至2010年底,全市住房公積金提取額累計達到1.88億元,比“十五”末淨增1.79億元;全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發放總額突破7億元,達到7.2億元,受益職工超過1萬户,達到10785户,貸款發放總額和受益職工分別是“十五”末的17.1倍和7.35倍。
——全面支持城市廉租住房建設。2007年以來為全市城市低保家庭落實城市廉租住房建設補充資金220.66萬元,為該市啓動實施廉租住房制度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發揮了積極作用。
——住房公積金管理達到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通過紮實開展住房公積金管理年、機關效能建設年、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創先爭優和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專項治理等各項活動,進一步健全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制度,全面落實各項目標責任制,加強了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全面推行辦事公開制度,加大政務公開力度,自覺接受審計、財政等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得到國家和區、市各級監督檢查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評價;嚴肅財經紀律,嚴格財務制度,全面加強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管理和專户管理,確保了資金的安全運轉;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信息系統建設,2010年順利實現了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信息系統聯網升級和信息化、電算化管理的目標。
——自身建設全面加強。“十一五”期間,固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累計投入415萬元用於改善辦公條件和自身建設,落實扶貧資金13萬元,開展各類社會捐助活動累計捐款5萬多元;“十一五”期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先後被固原市委、政府評為“文明單位”,被寧夏區婦聯授予“自治區三八紅旗集體”光榮稱號,2次被固原市直機關工委評為“先進基層黨組織”,被共青團固原市委樹立為“青年文明號”,被固原市“幹部作風建設年”活動領導小組評為固原市“幹部作風建設年”活動先進集體。先後有5人次被評為市級以上先進個人。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