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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錫命

(明末進士,大西右丞相)

鎖定
嚴錫命(?~1645) [11] 字意敕,四川成都府綿州(今四川省綿陽市)人。崇禎十年(1637年)進士,次年(1638年)授通州知州 [1] 有治績,然功塞未通於上。 [4]  十二年(1639年)革職,後補彰德府推官,升吏部主事 [1] 辭職還家。 [4]  十七年(1644年)九月,張獻忠攻綿州,逐大順守將馬科,錫命歸降。 [5]  獻忠稱帝,授文華殿大學士 [6] 為右丞相。 [7]  錫命受知於獻忠,條陳甚多。 [9]  次年,因建碑面向問題與獻忠發生爭執,被廷杖一百二十,傷重死。 [11]  一説因獻忠見其宅華麗,因而殺之。 [12] 
全    名
嚴錫命 [1] 
意敕 [4] 
所處時代
明末 [1] 
出生地
四川成都府綿州(今四川省綿陽市) [1] 
逝世日期
1645年 [11] 
最高官職
大西文華殿大學士 [6] 

嚴錫命人物生平

嚴錫命,字意敕,某年十一月初三日出生於四川承宣布政使司成都府綿州(今四川省綿陽市)人 [1] 民籍 [2]  五經《尚書》,舉崇禎三年(1630年)四川鄉試第6名,十年(1637年)會試第60名 [1] 為時任右諭德兼翰林院侍講學士何瑞徵的門生。 [3]  同年殿試二甲第29名,着都察院觀政。十一年(1638年)八月授通州知州。 [1]  州志記載,錫命專心政務教化百姓,尤其注重教育工作,修學宮、鑿泮池、闢尊經閣,宮牆之地為之改觀。州境遇警,錫命率士紳登城固守,城賴以保全。可惜這些功績未能讓當政者知曉。 [4]  十二年(1639年),革職。十五年(1642年),補彰德府推官,屯田河北。十七年(1644年),升吏部驗封司主事 [1] 本年辭職回家。 [4] 
九月,張獻忠兵指綿州,驅逐大順守將馬科,錫命首先投降。 [5]  十一月,獻忠稱帝,授文華殿大學士 [6] 為右丞相 [7] 見面必稱嚴先生,禮遇備至。 [8]  錫命因此盡心輔佐張獻忠,提出過很多建議。 [9]  大順二年(1645年)六月,張獻忠以為自己平蜀居功至偉,欲立碑以記之,遂令錫命撰文,工部尚書王應龍建造。 [10]  碑建成後,獻忠擇七月二十二日立,對工部説碑面向北碑背向南。錫命堅持爭論説君主應當正南面而立,不能向北,主張面南背北。獻忠怒錫命違背旨意,命廷杖一百二十。三日後,錫命傷重去世,屍體被扔到了城外砂礫處。 [11]  一説獻忠路過錫命宅第,認為建得太過華麗,遂殺錫命。 [12] 

嚴錫命軼事典故

張獻忠即位後,嚴錫命曾經對其進言:“皇帝您子嗣不廣,是因為所御都是掠奪來的民間女子,配不上您的聖德。如今有明故相陳演之女,才華品德長相具備,應當立為皇后。”獻忠遂立陳氏為後,授陳演子為翰林學士。 [13] 
張獻忠聖諭中有:天以萬物與人,人無一物與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命右丞相嚴錫命做註解啓發闡明,刻之於石。 [14] 

嚴錫命親屬成員

嚴廷貴,錫命曾祖。庠生。 [1] 
嚴慎,錫命祖父。庠生。 [1] 
嚴有容,錫明父。庠生。 [1] 
參考資料
  • 1.    《崇禎十年丁丑科進士三代履歷·嚴錫命》(上圖藏):嚴錫命,意敕,書一房,十一月初三日生,綿州人。庚午六名,會六十名,三甲二十九名,都察院政。戊寅八月授通州知州。己卯革職。壬午補彰德府推官,河北屯田。甲申升禮部驗封司主事。曾祖廷貴,庠生。祖慎,庠生。父有容,庠生。
  • 2.    《崇禎十年丁丑科進士題名碑錄·嚴錫命》:嚴錫命,四川成都府綿州,民籍。
  • 3.    《崇禎十年丁丑科進士三代履歷·考官名冊 書一房》(上圖藏):書一房,右春坊右諭德兼翰林院侍講何瑞徵,五玉,河南信陽人,戊辰。門生:劉大年、揭重熙、嚴錫命、韋克濟、黃潤中、魏琯、傅振鐸、王正中、黃徽胤、張允捷、鄒逢吉、蔣文運。劉同升、陳濬、龔完敬、李巖。
  • 4.    《乾隆通州志·卷六 名宦 嚴錫命》:嚴鍚命,字意勅,四川綿竹人,崇禎十一年由進士知通州。專務化民,尤加意士子,修學宮、鑿泮池、闢尊經閣,宮墻之地為之攺觀。州境遇警,鍚命率紳士登城固守,城頼以完。功壅不上聞,後三年掛冠去。祀名宦。(舊志無傳今補)
  • 5.    顧山貞《蜀記》:錫命,四川綿州人,丁丑進士。獻忠至綿州,追殺馬苛時,錫命首降。
  • 6.    顧山貞《客滇述》:十五日,獻忠自稱秦王,國號大西,改元大順。……原任通州知州嚴錫命為文華殿大學士。
  • 7.    彭遵泗《蜀碧·卷二 甲申十一月十六日》:賊僣位,置丞相,六部以下等官。命汪兆麟為左丞相,嚴錫命為右丞相。
  • 8.    顧山貞《蜀記》:擢為內閣大學士,見必稱嚴先生,禮貌甚優,錫命遂傾心焉。
  • 9.    顧山貞《蜀記》:嚴錫命受知於賊,條陳甚多。
  • 10.    顧山貞《蜀記》:六月,獻忠對眾曰:『朕今將全川土寇削平,心腹之患除矣,朕決意北行。然到蜀定鼎三年,豈可無遺記留後。朕欲立碑高九尺,取朕居九五之位;寬四尺,言朕平定四方之意』。命內閣嚴錫命撰文,命工部王應龍監工督造,限一月報完。
  • 11.    顧山貞《蜀記》:及碑成,獻忠擇七月二十二日建立,命工部官:碑面向北背南,錫命固爭曰:『人君當正南面而立,何故向北』?遂主向南背北。獻忠以其違旨,命廷杖一百二十。三日,死,投屍城外砂礫中。
  • 12.    彭遵泗《蜀碧·卷三 賊大殺偽從官》:右相嚴鍚命家在緜州,獻過其地,見宅第壯麗,即命斬之。
  • 13.    顧山貞《客滇述》:(嚴錫命)嘗言:『陛下繼嗣不廣,皆由兵間所掠女子,不足以配聖德。今有故相陳演女,才德色俱全,宜正坤位』。賊即以陳氏為後,演子為翰林學士。
  • 14.    彭遵泗《蜀碧·卷三 秋七月賊屠成龍二屬州邑》:初賊自為聖諭,大言云:天以萬物與人,人無一物與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命右相嚴錫命作註觧發明之,刻諸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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