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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財政局

鎖定
哈爾濱市財政局是哈爾濱市人民政府的下設職能機構,辦公地址位於哈爾濱市道里區友誼路421號。 [1] 
中文名
哈爾濱市財政局
辦公地址
哈爾濱市道里區友誼路421號
性    質
政府機構
現任局長
徐 堅

哈爾濱市財政局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税方針政策。擬訂財政發展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税政策實施經濟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二)擬訂財政、財務、會計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市政府規範性文件草案,並監督執行。
(三)負責管理市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市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部門(單位)年度預決算。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組織市本級預決算公開。完善市對下財政轉移支付制度
(四)組織起草權限內其他税收政策調整意見,組織實施税收保障相關工作。
(五)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擬訂全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承擔彩票管理有關工作,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六)組織擬訂和實施國庫管理制度、集中收付制度,負責市級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政府財務報告工作。負責擬訂全市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七)擬訂和執行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承擔省財政廳轉貸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贈)款相關工作。
(八)負責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相關工作。集中統一履行市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我市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審核並彙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收取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負責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管理。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
(十)負責審核並彙總編制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一)負責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政府建設投資項目的有關政策。
(十二)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貫徹國家宏觀調控政策,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宏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深化財税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理順市對下責任劃分。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優化轉移支付分類,規範轉移支付項目。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市對下財政關係;防範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規範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嚴控法定限額內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着力防控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確保不發生系統性風險。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税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税政管理職責分工。市財政局會同市税務局等部門提出税目税率調整、減免税等建議。市財政局負責組織起草權限內其他税收政策調整意見,市税務局負責具體起草並提出税收政策建議,由市財政局會同市税務局共同上報和下發。市税務局負責對有關税收徵管問題進行解釋。
非税收入管理職責分工。市財政局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非税收入國庫集中收繳制度,負責非税收入賬户、收繳方式、退付退庫等管理。市税務局按照非税收入國庫集中收繳有關規定,做好非税收入徵繳、繳費檢查、欠費追繳和違法處罰等工作,有關非税收入項目收繳信息與市財政局及時共享。
2.與市政府辦公廳的有關職責分工。市直單位辦公用房的調劑等日常管理工作由市政府辦公廳負責,辦公用房的產權界定、資產評估、處置等管理職責由市財政局負責。 [1] 

哈爾濱市財政局內設機構

  •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史志、政務公開、機關財務等工作。承擔擬訂重要文稿工作。
  • 綜合處
分析和預測全市財政經濟形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研究提出中長期財政規劃建議。組織擬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擔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等相關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非税收入國庫集中收繳制度。組織擬訂政府購買服務制度。參與研究制定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資金。承擔彩票管理有關工作,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管理財政票據。承擔市級執法機關罰沒物品管理,按規定管理市級罰沒收入。
  • 法規税政處
貫徹落實國家税收政策,組織起草權限內其他税收政策調整意見,提出税目税率調整、減免税等建議。承擔國家部署的關税有關工作。牽頭協調税務機關税收收入預算編制和執行相關工作。負責本部門、本系統行政執法責任制相關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清理工作。承擔市級部門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組織財政普法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 預算處
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跨年度平衡的建議。編制市本級政府預決算草案,辦理預算調整事宜。組織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編制、審核、批覆等工作。組織市直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和項目庫管理工作。承擔市對下相關財政轉移支付工作。
  • 國庫處
組織預算執行、監控和分析預測。組織執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承擔財政總預算會計核算和管理工作。承擔市對下財政資金調度和撥付工作。組織擬訂國庫管理制度、集中支付制度。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户。承擔財政總決算、部門決算和政府財務報告工作。承擔市級國庫現金管理工作。
  • 行政政法處
承擔黨羣、行政和政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國防領域市級財政補助資金管理工作。擬訂行政性經費(含外事經費)財務管理制度
  • 經濟建設處
承擔交通運輸、發展改革、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應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參與擬訂政府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和城建計劃。負責土地出讓金的收支管理。承擔中央、省基建投資、成品油税費改革、車輛購置税、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等專項資金管理工作。
  • 科教和文化處
承擔宣傳、文化廣電旅遊、科技、教育、體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市屬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等工作,承擔市屬文化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工作。
  • 社會保障處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衞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殘聯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並彙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 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處
承擔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林業草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擬訂促進資源節約、土地整治、生態環境保護、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財政政策,參與擬訂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發展規劃和政策。
  • 農業農村處
承擔農業農村、水務、氣象、扶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提出有關農村綜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議。指導鄉鎮財政管理相關工作。管理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
  • 經貿處
承擔商貿和國際發展及經貿合作、糧食、供銷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財政管理工作。參與擬訂相關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
  • 產業發展處
承擔國有資產管理(非金融、非文化類)、工業和信息化、軍民融合發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研究提出支持國有企業改革和產業發展方面的財政政策建議。指導非金融、非文化企業財務管理工作,承擔非金融、非文化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工作。
  • 政府債務管理處
擬訂全市政府性債務(內債)管理制度、政策。牽頭編制全市和市級年度政府債務收支計劃。牽頭開展政府性債務風險防控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政府及其部門違法違規融資擔保行為提出問責建議。
  • 資產監督管理局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參與全市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及事業單位所辦企業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置、事業單位資產出租和對外投資等管理工作。承擔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工作。
  • 金融處
承擔金融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市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相關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我市國有金融資本和金融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擬訂並指導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財政政策制度。負責市級政府投資基金管理相關工作。承擔省財政廳轉貸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贈)款相關工作。承擔金融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工作。
  • 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
擬訂和組織實施政府採購制度。監督管理市級政府採購計劃、方式、投訴調處等工作。承擔對政府採購代理機構、供應商、評審專家等從業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公務用車定編及審批管理工作。
  • 會計管理局
貫徹實施國家、省會計法規、政策和制度。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技術職稱初審等相關工作。負責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指導會計基礎規範、會計電算化和會計代理記賬管理等相關工作。管理會計賬薄設置工作。
  • 財政監督局
承擔財政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承擔會計信息質量監督檢查有關工作。承擔內部審計和有關財政監督工作。
  • 績效評價處
推進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全市財政預算績效評價制度和實施辦法,建立健全預算績效評價體系,負責市本級財政預算績效評價的實施和部署檢查。指導區、縣(市)財政預算績效評價工作。
  • 組織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等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管理教育培訓經費。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羣相關工作。 [2] 

哈爾濱市財政局現任領導

徐 堅:局長 [4-5] 
劉瑀:紀檢監察組組長、黨組成員
張再文:副局長、黨組成員
王憲全:副局長、黨組成員
鮑秀傑:副局長、黨組成員
杜曉權:副局長、黨組成員
孫奇淼:副局長、黨組成員
郝紅文:二級巡視員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