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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軍

(四川省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區分局原一級警長)

鎖定
周軍,曾任四川省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區分局一級警長。
2021年,周軍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1] 
中文名
周軍
國    籍
中國

周軍人物履歷

曾任四川省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區分局一級警長。 [1] 

周軍人物事件

經查,周軍理想信念喪失,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高檔煙酒等禮品,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娛樂費用安排管理服務對象支付;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影響公正執行公務,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工作作風懈怠,長期在工作時間與管理服務對象打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執法檢查、矛盾調解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索取財物,數額巨大。
周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甚至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雅安市公安局黨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周軍開除黨籍處分;由雅安市公安局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