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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軍

(上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原總裁)

鎖定
周軍,男,中國國籍,1969年3月出生,漢族,籍貫江蘇射陽,全日制研究生,經濟學碩士,博士,1994年7月參加工作 [1] 南京大學文學學士,復旦大學國際金融專業經濟學碩士。經濟師。曾任上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總裁 [7]  [9] 
2024年4月,周軍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一案,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11]  [13]  [16] 
中文名
周軍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江蘇射陽
出生日期
1969年3月
畢業院校
南京大學(學士)
復旦大學(碩士)

周軍人物經歷

曾任上海實業城市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浙江滬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上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投資策劃部總經理,上實置業集團(上海)有限公司及上海聯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上海實業控股有限公司副行政總裁,上海星河數碼投資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上海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6] 上海實業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7]  ;上海實業環境控股有限公司執行主席、非執行董事; [8] 
2012年6月-2023年11月,任上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4]  [7] 
2016年9月-2023年11月,任上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總裁。 [7] 
曾任上實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申渝公路建設發展有限公司、上海星河數碼投資有限公司、上海滬寧高速公路(上海段)發展有限公司及上海路橋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 [6-8] 

周軍擔任職務

上海市第十六屆人大代表(2023年12月終止) [15]  ;上海市政協常委,市政協經濟和金融委員會副主任。 [5] 
上海市慈善基金會下屬上海盛太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及上海市青年企業家協會會長。 [2] 

周軍所獲榮譽

2021年12月,被評為“2019-2020年度上海市優秀企業家”。 [3] 

周軍人物事件

周軍辭去職務

2023年11月20日,據上海實業控股發佈公告,周軍辭任公司執行董事、副董事長、行政總裁以及公司執行委員會委員、授權代表及所有下屬公司的職務,並自2023年11月18日起生效。 [7] 
2023年11月20日,據上海實業環境發佈公告,周軍因個人事務,不能夠投入充足時間履行職務,已辭去董事會主席、非執行董事及薪酬委員會成員等職務,自2023年11月18日起生效。辭職後,周軍於集團中將不再擔任任何職務。 [8] 
2023年11月20日,據上海醫藥公告,因個人原因,周軍先生辭去本公司董事長、非執行董事、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召集人及委員等全部職務。辭職報告自送達本公司董事會之日起生效。辭任後,周軍先生將不再擔任公司及下屬企業任何職務。 [6] 
2024年3月,上海醫藥(601607)發生工商變更,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由周軍變更為楊秋華。 [14] 

周軍違紀被查

2023年11月20日,據上海市紀委監委消息:上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總裁周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上海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9] 

周軍免去職務

2023年12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免去周軍的上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總裁職務。 [10] 

周軍依法雙開

2024年3月15日,據上海市紀委監委消息:經中共上海市委批准,上海市紀委監委對上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原總裁周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11] 
經查,周軍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從未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痴迷於搞迷信活動,入黨動機不純,把加入中國共產黨作為謀求仕途發展的資本;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隱瞞入黨前嚴重錯誤;違反廉潔紀律,長期佔用公司房產歸個人使用;違反工作紀律,擅自決定支付未立項項目款,致使國有資產存在損失風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大肆侵吞國有資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
周軍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上海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上海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周軍開除黨籍處分;由上海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11-12] 

周軍依法逮捕

2024年3月,上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原總裁周軍涉嫌貪污、受賄一案,由上海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對周軍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13] 

周軍提起公訴

2024年4月,上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原總裁周軍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一案,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16]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軍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控:2019年至2023年,被告人周軍利用擔任上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總裁的職務便利,夥同他人共同貪污,數額特別巨大;2006年至2023年,被告人周軍利用擔任上海星河數碼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長,上海實業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長、行政總裁,上海實業環境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上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總裁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投資、經營活動、相關工程款結算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17]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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