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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春紅投毒案
鎖定
2004年2名孩童因“毒鼠強”中毒致一死一傷,吳春紅被認定為兇手,曾被判3次死緩1次無期。4月1日,吳春紅改判無罪。
2020年8月6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吳春紅作出國家賠償決定,總金額262.5961萬元,其中精神損害賠償68萬元;向吳春紅賠禮道歉;駁回吳春紅的其他賠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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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7日,針對吳春紅國家賠償案,最高院當庭宣判最終作出314萬餘元賠償決定,其中精神損害撫慰金從此前68萬元提至1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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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3日,吳春紅的銀行賬號收到了國家賠償款總計314.9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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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吳春紅投毒案
- 外文名
- wuchunhong Poisoning cases
- 發生時間
- 2004年11月15日
- 發生地點
- 河南商丘
目錄
吳春紅投毒案事件起因
2004年11月15日,河南民權縣周崗村電工王戰勝的兩個兒子,先後中毒,3歲的小兒子王成(化名),搶救無效死亡。經鑑定,兩人均因“毒鼠強”中毒。
吳春紅投毒案案件審理
2005年6月23日至2007年10月30日,商丘市中院三次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吳春紅死緩,但均被河南省高院以“事實不清“為由,發回重審。後商丘市中院第四次開庭,再次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吳春紅無期徒刑。
吳春紅提出上訴後,河南高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此後,吳春紅的申訴亦被河南高院駁回。服刑期間,吳春紅堅決不認罪,並拒絕減刑。2016年6月3日,他向最高法院提起申訴。2018年10月3日,吳春紅的女兒吳莉莉收到最高法院的《再審決定書》:“吳春紅犯故意殺人罪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指令河南高院對此案進行再審。”
吳春紅投毒案案件結果
律師説法
李長青律師三次走訪現場,還用無人機勘察,這次法院判決吳春紅無罪的理由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近年來疑罪從無的改判案件增多,李長青認為這是法治進步的結果。在本案中,李長青個人認為吳春紅應屬於“絕對無罪”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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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國家賠償1872餘萬元
吳春紅請求河南高院支付人身自由賠償金972餘萬元、精神損失賠償500萬元、誤工費和補償費200萬元、相關醫療費用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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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傷殘賠償金(具體金額待傷殘等級鑑定後計算)。同時,吳春紅要求河南高院在商丘市範圍內,為他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李長青律師提供的《受理案件通知書》內容顯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吳春紅以再審無罪賠償為由,向該院申請國家賠償,經審查,其賠償申請符合立案條件,該院決定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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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262.5961萬元
律師稱將申請複議
遞交國家賠償複議申請書
國家賠償案庭審結果
2021年4月27日,澎湃新聞從吳春紅國家賠償代理律師李長青處獲悉,針對吳春紅國家賠償案,最高院當庭宣判最終作出314萬餘元賠償決定,其中精神損害撫慰金從此前68萬元提至1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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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3日,從吳春紅的女兒吳莉莉處獲悉,當日中午,吳春紅的銀行賬號收到了國家賠償款總計314.9萬餘元。吳莉莉説,這筆錢先計劃給父親在民權縣城裏買一套房,安個家,“今後再給父親看病,好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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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春紅投毒案“吳春紅案”寫入最高檢報告
吳春紅投毒案吳春紅申請再審無罪賠償案入選年度十大案件
1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央廣播電視總枱共同主辦的“新時代推動法治進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評選結果揭曉。
入選“新時代推動法治進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的有:賴小民受賄、貪污、重婚案;侵害英烈名譽、榮譽刑事第一案;“10·18”特大跨境電信詐騙案;百香果女童被害案;中國證券集體訴訟第一案;民法典“自甘風險”適用第一案;人臉識別第一案;吳春紅申請再審無罪賠償案;種子套牌侵權糾紛案;綠孔雀預防性保護公益訴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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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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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河南省高院對吳春紅作出國家賠償決定:總金額262萬餘元-中新網 .中國新聞網[引用日期2020-08-06]
- 2.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吳春紅國家賠償複議申請 .網易[引用日期2020-08-18]
- 3. 河南"吳春紅投毒案"15年後改判無罪,將申請國家賠償 .新浪網[引用日期2020-04-01]
- 4. 16年前被判投毒殺人今無罪釋放,吳春紅:終於清白地出來了|投毒 .新浪網[引用日期2020-04-03]
- 5. 被羈押5611天無罪釋放,吳春紅申請國家賠償1872餘萬元 .百度[引用日期2020-06-01]
- 6. 河南省高院受理吳春紅1872萬元國家賠償申請 .新浪網[引用日期2020-06-03]
- 7. “商丘投毒案”當事人吳春紅獲國家賠償262萬元 律師稱將申請複議 .新浪網[引用日期2020-08-13]
- 8. 最高院開審吳春紅國家賠償案,此前河南高院判決262萬賠償 .鳳凰網[引用日期2020-11-03]
- 9. 最高院開庭審理吳春紅國家賠償案 此前河南高院決定賠償262萬 .新浪網[引用日期2020-10-29]
- 10. “吳春紅案”寫入最高檢報告 代理律師:堅持疑罪從無原則的示範性案件 .騰訊網[引用日期2021-03-12]
- 11. 吳春紅獲314萬餘元國家賠償 .澎湃[引用日期2021-04-27]
- 12. 吳春紅女兒:314萬國家賠償已到賬,計劃先讓父親買房安家 .澎湃新聞[引用日期2021-06-03]
- 13. “新時代推動法治進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揭曉-中工民生-中工網 .中工網[引用日期202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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