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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振華

(西藏高新建材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

鎖定
吳振華,男,漢族,1959年6月出生,浙江省青田人,研究生學歷,1976年2月參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任西藏自治區高新建材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董事長。
2018年7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1] 
中文名
吳振華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59年6月
出生地
浙江省青田

吳振華人物履歷

1976年至1992年,在西藏自治區拉薩水泥廠小車隊工作,先後任班長、副科長
1992年至1998年,任西藏自治區拉薩水泥廠銷售科副科長
1998年至2005年,任西藏自治區高爭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2005年至2014年,任西藏自治區高爭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4年至2018年4月,任西藏自治區高新建材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副廳級,2015年11月9日任西藏自治區高新建材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

吳振華人物事件

吳振華違紀被查

2018年4月18日,據西藏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西藏自治區高新建材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董事長吳振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吳振華依法雙開

2018年7月15日,據西藏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西藏自治區黨委批准,西藏自治區紀委監委對西藏高新建材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董事長吳振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吳振華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大搞錢色交易,收受貴重禮品;嚴重違反生活紀律,長期沉迷於賭博活動;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公款據為己有,為他人謀利,大肆收受、索要鉅額財物,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私分國有資產。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公款據為己有,為他人謀利,大肆收受、索要鉅額財物,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私分國有資產等問題涉嫌犯罪。
吳振華身為中共黨員,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西藏自治區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吳振華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察委員會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