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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籠

鎖定
【詞語】:吊籠
【釋義】:1.亦作"吊籠"。 2.指升降機上用以運送人員上下的籠狀裝置。 3.一種籠狀刑具。周圍裝有鐵刺,犯人進入後只能勉強站立。 4.可以懸掛的籠子。
中文名
吊籠
注    音
diào lóng
釋義1
亦作"吊籠"
釋義2
一種籠狀刑具
應用
1.一種提升裝置
  1. 多用在生產企業或者施工現場用以運送人員或者貨物上下的垂直運輸工具。
提升建築吊籠安全操作規程
1. 提升機操作人員必須專人專機,經有關安檢部門培訓後持證上崗。
2. 物料提升機在運行時絕對不準載人。
3. 最高極限限位起作用時,必須保證吊籠最高點與天粱滑輪最低點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3m。
4. 班前應認真檢查最高極限限位和重量限制器是否靈敏可靠,精度是否符合技術要求,並做好檢查記錄。
5. 架體頂端距最高一組附牆架的距離不得大於6m。
6. 班前應在額載的情況下,將吊籠提升離地面1~2m處停機檢查制動器的可靠性和架體的穩定性,並作好檢查記錄。同時要作防斷繩模擬試驗,保證防斷繩裝置的靈敏可靠。
7. 新安裝投入使用的提升機,在使用7~10天后應複檢一次架體的垂直度,對照驗收時的檢測記錄有無變化,如有變化應查找原因,如標準節螺栓是否鬆動,附着架是否鬆動等,並重新調整垂直度在全高的1.5/1000以內。以後根據施工情況每月至少檢查一次,並作好記錄。
8. 提升機作業時應設專人指揮,信號不清不得開機。作業中不論任何人發出緊急停車信號,應立即停車。
9. 閉合主電源前或作業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開關扳回零位。在重新恢復作業前應在確認提升機動作正常後方可繼續使用。
10. 發現安全裝置、通訊裝置失靈時,應立即停電修復。作業中不得隨意使用極限限位裝置。
11.本規程未盡內容嚴格按提升吊籠使用操作手冊和《電力建設安全施工規範》執行。 [1] 
2.一種刑具
一種籠狀刑具。周圍裝有鐵刺,犯人進入後只能勉強站立。
3.一種籠子
平常家裏用的可以懸掛起來放置東西的籠子,多是為了防止老鼠或貓狗之類的小動物糟蹋東西之用。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