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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姆馬珍山

鎖定
吉姆馬珍山,清時名支莫摯山,位於亞東縣下亞東鄉洞朗西部,是中國、錫金(1975年被印度兼併)、不丹三國的交界點。
中文名
吉姆馬珍山
外文名
Gipmochi
別    名
支莫摯山
所屬山系
喜馬拉雅山
地理位置
亞東縣西南
走    向
西北-東南
衞藏通志》記載:“又自拉孜通絨轄至波底山頂,設立鄂博,此內為西藏境,此外為哲孟雄境(錫金舊稱)。又自定結至
亞東縣下亞東鄉洞朗位置圖 亞東縣下亞東鄉洞朗位置圖
薩熱喀山頂、卧龍支達山頂、羊瑪山頂,設立鄂博,此內為西藏境,此外為哲孟雄境。又自幹壩至洛納山頂、丈結山頂、雅納山頂,設立鄂博,此內為西藏境,此外為哲孟雄境。又自帕克哩至支莫山頂、藏猛谷山頂、日納宗官寨,設立鄂博,此內為西藏境,此外為哲孟雄、布魯克巴二部落境。又臧曲大河南本系哲孟雄地界,被廓爾喀侵佔已久,臧曲大河以外俱系廓爾喀境。”乾隆末期,清政府勘定藏哲邊界,其實質是一國中央政府劃定其國內行政邊界的行為,自然合法有效。而且該邊界維護了西藏地方政府的利益,哲孟雄、布魯克巴方面也比較滿意,各方一直相安無事。只在乾隆五十九年(1794)時,帕克哩營官所管轄的雅納山頂、支莫山頂、順小河一帶藏猛谷、日納宗官寨迤北等4處隘口被移交哲孟雄管理。因此,作為西藏、哲孟雄、布魯克巴三地交匯點的支莫山頂(即今西藏亞東縣境內的吉姆馬珍山,引者注)成為了藏哲邊界。道光二十三年(1843),駐藏大臣孟保、鍾方還曾派後藏武官到藏哲、藏布邊界上設立過界標。
1888年,西藏地方政府抵禦英國侵略失利,最後只能由清政府出面與英國訂立喪權辱國的媾和條約。光緒十六年(1890)3月17日,駐藏幫辦大臣升泰與英印政府總督蘭斯頓(H.F.Marquis Lansdowne)在加爾各答正式簽訂了《中英會議藏印條約》,兩國於7月12日在倫敦互換了批准文書。要求中國放棄對錫金的宗主權,並劃定中國西藏與英屬錫金之間的邊界線,是此次中英會議的議題之一。在邊界談判中,升泰要求參照中國舊檔,將清政府在乾隆末年勘定的藏哲舊界上的地段山名在約文中一一寫明,儘量將中錫邊界描述清楚。但英方拒絕了這一合理要求,英方認為立約後再通過實地勘界把這些界標在地圖上標示出來即可。最後,《中英會議藏印條約》第一款只規定:“藏、哲之界,以自布坦(即不丹,引者注)交界之支莫摯山起,至廓爾喀邊界止,分哲屬梯斯塔及近山南流諸小河,藏屬莫竹及近山北流諸小河,分水流之一帶山頂為界。”即中國西藏與英屬錫金以流入錫金梯斯塔河及其支流的水流和流入西藏莫竹河及向北流入其他西藏境內河流的水流間的分水嶺為邊界。這段邊界線起自與不丹交界的吉姆馬珍山,並沿上述分水嶺行至與尼泊爾邊界。 [1] 
《中英會議藏印條約》劃定了中(藏)英(錫)邊界,但因升泰向英方提出需等條約議定的事項全部了結,駐藏大臣再派員會同西藏番官、英方人員“三面會同”來勘界,因此中英兩國並未立即勘界。後來,由於《中英會議藏印條約》無藏文本,西藏方面也基本沒有參與中國西藏與英屬錫金之間邊界的劃定;而且該條約依分水嶺劃界,不但將一些鄂博地劃歸了英屬錫金,還把其傳統藩屬(即錫金)讓與英國,更迫使西藏開放通商,因此中錫邊界的勘界工作遭到了西藏地方政府的強烈反對與掣肘。中錫邊界的勘界工作在1895年底最終不了了之。所以,中錫邊界只經劃界(delineation),而未經標界(demarcation),中英兩國也沒有簽訂邊界議定書並繪製地圖。但由於存在邊界條約(母約),中錫邊界的合法性不受影響。而且,中國與英屬印度及其繼承國印度,長期以來都把這條未勘定的邊界當做事實上的邊界,並以此為界來行使各自的領土主權,雙方也一直相安無事。2005年,中印兩國解決錫金問題之後,中錫邊界正式轉變為中印邊界錫金段。對此,中印兩國在中印邊界問題特別代表會晤中也多次予以確認。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