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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水務局

鎖定
合肥市水務局,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合肥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2019〕1號)和《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關於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合發〔2019〕6號),市水務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1] 
合肥市水務局貫徹執行黨中央關於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現任合肥市水務局黨組書記:黃永宏 [2]  [4] 
中文名
合肥市水務局
外文名
Hefei Water Bureau
行政級別
正處級 [1] 
現任領導
李勁松(局長) [2]  [8] 

合肥市水務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全市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國家水利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水利發展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編制全市水資源相關規劃、重要河流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全市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和跨區域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指導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管理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相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合肥市水務局 合肥市水務局
(四)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執行節水行業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五)指導水文工作,負責水資源監測監管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對重要河、湖、庫和地下水的監測監管,發佈全市水資源公報;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六)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和仲裁跨縣(市)區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
(七)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市級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市級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八)負責水利科技工作;細化執行水利行業技術地方標準、規範規程並監督實施。
(九)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指導重要河、湖、庫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庫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十)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區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
(十一)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全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市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二)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和組織實施全市水利行業扶貧工作。
(十三)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四)組織指導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合肥市水務局職能轉變

市水務局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優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加強跨流域跨區域水資源調配;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加強河湖管理,全面推進河湖長制,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加強水利政策研究,加強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強化水利信息化工作。 [1] 

合肥市水務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負責機關文秘、信息、安全、保密、綜治、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羣團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與組織協調工作。
(二)水政水資源處。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水利工作的政策並監督實施;承辦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指導水行政許可、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跨縣(市)區水事糾紛,組織查處重大涉水違法事件;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量分配工作並監督實施,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有關工作,組織編制併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並協調實施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指導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計劃用水和定額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指導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工作。
(三)規劃計劃處。擬訂全市水利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編制全市重大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組織審核重大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指導水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組織實施中央、省、市水利建設投資計劃,承擔水利統計工作;細化落實水利行業技術地方標準、規範規程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水利信息化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承擔水利信息化建設相關工作。
(四)建設管理處。指導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制定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鑑定和驗收,指導河道幹堤、病險水庫、重要水閘的除險加固和河湖水系連通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指導全市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指導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組織編制水庫、水閘等運行調度規程,指導全市水庫、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確權劃界工作;指導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河、湖、庫、河口的開發治理和保護,指導河、湖、庫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監督管理河道採砂工作;組織指導有關防洪論證工作;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
(五)城鄉水利處。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監測、預報並公告,按規定承擔有關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查並監督實施;指導和組織實施全市水利行業扶貧工作。
(六)水旱災害防禦處。組織編制洪水乾旱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預警工作;組織協調指導蓄滯洪區安全建設、管理和運用補償工作,承擔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承擔跨區域跨流域水資源供需形勢分析,指導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跨區域跨流域調水工程的調度管理等工作。
(七)河長制工作處。承擔河湖長制有關指導協調、制度制定和督查考核等具體工作,負責市河湖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財務審計處。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承擔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工作;組織提出市級水利財政資金安排建議,並統籌協調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提出有關水利價格、税費、基金、信貸的建議;負責市直水務系統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等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組織由市水務局主持驗收的基建項目竣工決算審計;負責協調配合外部審計工作。
(九)組織人事處。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水利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1]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建工作。

合肥市水務局行政編制

市水務局機關行政編制3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科級領導職數13名,其中,正科10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3名。認定工勤人員3名,現有人員實行老人老辦法,逐步消化。 [1] 
市水務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合肥市水務局現任領導

合肥市水務黨組書記:黃永宏 [2]  [5] 
合肥市水務局局長:李勁松 [8] 
合肥市水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單開進、陳富中、萬家樹、嚴建成 [2] 
合肥市水務局調研員:朱衞國 [2] 
合肥市水務局副局長:張吉軍 [6] 
合肥市水務局總工程師:陳妍彥 [7] 
合肥市水務局副調研員:施祖嶺、朱貴祥 [2] 

合肥市水務局其他事項

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1日起施行。 [1] 

合肥市水務局所獲榮譽

2021年2月,被授予安徽省“全省水利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3] 

合肥市水務局辦公地址

地址:東流路100號合肥市政務中心一區b座13層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