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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建議
鎖定
- 中文名
- 司法建議
- 定 義
- 人民司法的一項重要制度,是人民法院審理解決民事、經濟、行政糾紛案件,對有關問題,向有關單位或個人提出的建設性意見
司法建議特徵
司法建議有以下7個特徵:
①人民法院在案件審理中,因發現問題而提出的意見;
②建議內容與案件有聯繫,但不是人民法院審判職能處理的範圍;
③需要請求有關單位協助解決;
④不具有裁判強制力,屬於建議性文書。
⑤它的對象可以是案件當事人,也可以是案外人;可以是單位,也可以是個人。
⑥它可以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提出,也可以在裁判後提出。
司法建議特點
它具有以下幾個顯著特點:
第一,它是人民法院實現審判職能的一項措施或方式,也是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系統工程的一個重要手段,而不是人民法院的法定職權。
第二,司法建議屬於建議性質,它不具有法律效力,也不存在執行問題。
第三,司法建議並非案件審理的必經程序。在審理案件時,針對案件的不同情況,有提出司法建議的必要就提,沒有必要一案一建議。
司法建議工作報告
2024年3月8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作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制發1至5號司法建議,涵蓋保護電影知識產權等方面,以能動司法促推國家和社會治理。助力加強金融法治建設。針對信用卡和保證保險合同糾紛持續增長,發出2號、4號司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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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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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年12月
- 2. 一文速覽最高法工作報告亮點 .界面新聞.2024-03-08[引用日期2024-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