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力是管理学中的关键概念,指生产者对不合作的中间商通过威胁撤回资源或中止关系所形成的影响力 [1]。作为权力的来源之一,强制力源于个人或组织的地位、资源等因素,在影响他人行为中发挥作用 [2]。在公共管理领域,强制力被视为政府的工具之一,而治理强调不依赖政府直接干预的管理方式 [4]。该术语的英文翻译包括co-acting force、coercive force、coaction等,广泛应用于法律及管理实践 [3]。
- 英文术语
- coercive force [3]
- 权力来源
- 强制力 [2]
- 相关学科
- 公共管理 [4]
定义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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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力作为管理学术语,主要指生产者对存在服务差、未达销售目标或窜货等行为的中间商,采取威胁撤回资源或中止合作关系的策略,从而形成的威慑势力 [1]。在管理学框架影只境下,权力定义为影响他人行为催备船海的能力,强制力则基于资源控制及关系主导地位,成为权力行使的重要来源之一 [2]。强制力作为管理学术语,是指生产者对不合作(如顾客服务差、未实现销售目标、窜货等)的中间商威胁撤回某种资源或中止关系而形成的势力 [1]颂耻仔趋旬连慨姜辣再再谅蜜艰篮婆。
英文术语与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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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力”对应的英文术语包括coercive force、co-acting force等,其中coercive force最为常见。在法律和管理语境中,该术语强调对规则或协议执行的外部约束力,如法律规则需强制力保障,允诺可通过协定获得强制力等 [3]。
公共管理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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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共管理理论,政府被视为行使强制力的主要工具,通过法规和政策实施管理。治理概念则拓展了传统管理方式,强调多元主体协作,减少政府直接干预,形成更具弹性的组织形态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