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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橋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鎖定
根據《中共台州市辦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台州市路橋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台市委辦〔2011〕73號),設立台州市路橋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與台州市路橋區體育局合署辦公.
台州市路橋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是主管全區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體育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台州市路橋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職    責
加強版權行政管理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台州市路橋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加強的職責

加強版權行政管理

台州市路橋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體育、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版權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並監督實施全區文化、體育、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組織擬訂全區文化、體育、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管理規範性文件
(二)貫徹落實《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參與擬訂全區文化、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參與或實施區重點文化、體育設施建設和管理。
(三)綜合管理、指導全區戲劇、音樂、舞蹈、曲藝、美術、文學、民間藝術、電影藝術等工作,重點抓好各門類藝術精品創作、製作管理和文化、文物科技工作;負責各類藝術表演、展示和藝術教育、培訓、輔導的管理;指導專業藝術團體業務建設和具有示範性的重大文化藝術活動。
(四)加強和指導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藝術館、紀念館)、鎮(街道)綜合文化站以及基層文化俱樂部建設;推進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保護工作,指導羣眾文化活動。
(五)負責全區廣播電影電視行業管理、協調,監督全區廣播電視安全播出,負責廣播影視節目製作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視聽載體廣播影視節目播放的監督管理;負責電影發行放映行業的規劃和管理;指導全區農村數字電影放映工作。
(六)負責全區文化市場、體育市場、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版權等相關經營項目的審批、審核、備案,組織指導全區中國體育彩票的銷售工作,並對經營行為依法監督管理;負責區本級職責範圍內的文化、體育市場行政執法,負責全區文化、體育市場行政綜合執法和執法隊伍業務建設;負責版權保護工作;組織對全區各類內部資料出版物的審讀。
(七)按權限申報和實施全區文化、體育、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對外交流計劃和項目,推進對外交流和合作。
(八)指導全區文物、博物館(藝術館、紀念館)工作。負責初審、推薦全國、省、市、區級文物保護單位,審核公佈區級文物保護點;會同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等部門負責國家級、省級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村鎮)的推薦、保護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文物保護與搶救、修繕工作;申報考古調查勘探、考古發掘方案;指導全區文博單位業務建設;履行文物行政執法督察職責。
(九)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工作,研究和平衡全區體育競技、競技運動項目設置與佈局,組織省運會、市運會以及市各單項比賽的參賽工作;組織舉辦全區各項體育比賽和實施《奧運爭光計劃》,加強體育隊伍建設,提高競技運動水平,積極為省體育職業技術學院培養輸送優秀體育後備人才。
(十)貫徹落實《全民健身計劃綱要》,指導並開展羣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
(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台州市路橋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設5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掛法制科牌子)
協助局領導對各科室和局下屬單位的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督促和檢查,負責重要文件的起草和調查研究;負責機關會議、文秘、信息、檔案、信訪、保密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後勤等日常管理;負責本局及下屬各單位基建工作和財務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全區文化、體育、廣電、新聞出版的對外交流,按規定申報交流事項;負責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承擔文化、體育、廣電、新聞出版等行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的具體工作;指導全區系統內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作;負責系統內幹部職工業務培訓工作;指導下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承辦紀檢、監察、黨羣的日常工作;牽頭政策研究,擬定規劃、調研課題、重點工作,負責年度考核、新聞發佈、來信來訪,以及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體育系統人才發展規劃,負責本系統依法行政的貫徹執行及監督工作;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文化科(掛文物管理辦公室牌子)
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區文化藝術事業、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藝術館、紀念館)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全區專業文化、羣眾文化和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藝術館、紀念館)工作;宏觀指導全區文藝創作和藝術生產工作,以及社區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農村文化等社會文化建設工作;組織、指導、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負責對外文化交流;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學會工作。
(三)體育科
研究制訂全區羣眾體育、體育業餘訓練和體育競賽的規劃和有關制度;組織實施全區全民健身計劃;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和推動學校體育、農村體育、社區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的發展;指導協調羣眾體育、競技體育科研工作和羣眾體育單項協會的工作;管理社會健身氣功業務;管理、協調、監督全區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工作;組織參加市運動會和市各項體育比賽;指導教練員、運動員學歷教育、業務培訓工作;負責規劃競技體育項目的設置、重點佈置和後備人才培養;組織管理全區綜合性運動會和各項賽事;負責各運動項目裁判員的管理、培訓、考核;審定公佈各運動項目區紀錄;負責體育訓練、競賽體制改革。
(四)文化產業和廣電新聞出版科
參與擬訂全區文化產業有關發展規劃和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指導文化產業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羣建設,幫助扶持與培育文化企業發展壯大;推進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廣播影視事業、新聞出版事業的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負責全區廣播影視業的行業管理,監督廣播影視節目製作經營管理、公共視聽載體廣播影視節目播放,指導全區農村數字電影放映;負責實施全區內部資料出版物的審讀和管理;負責全區著作權管理工作,聯繫指導廣電、印刷、出版物行業協會工作。
(五)行政許可
依法負責區本級文化、體育、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版權)行政許可事項的許可、認定、驗收、審核工作及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備案;負責省級新聞出版部門委託項目的審批和備案;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區本系統行政審批工作。 [2] 

台州市路橋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人員編制

台州市路橋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行政編制1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5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1名。 [2] 

台州市路橋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事業單位

(一)台州市路橋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台州市路橋區文物監察大隊),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編制7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股級,股級職數2名。
(二)台州市路橋區體育訓練中心(台州市路橋區文體中心),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9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股級,股級職數3名。
(三)台州市路橋區文化館,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6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股級,股級職數3名。
(四)台州市路橋區圖書館,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2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股級,股級職數3名。
(五)台州市路橋區博物館(台州市路橋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股級,股級職數1名。
(六)保留台州市路橋區影劇院的牌子。

台州市路橋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附則

本規定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