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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陽市商務局

鎖定
根據《中共南陽市委南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南陽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宛發〔2014〕29號),設立南陽市商務局(南陽市外商投資管理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南陽市商務局
成立時間
2014年
隸    屬
南陽市人民政府

南陽市商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國內外貿易和國際、國內經濟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我市有關政策性措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商貿流通、對外貿易、國際經濟技術合作等商務工作發展戰略、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措施,深化商務領域改革,推動全市服務業和經貿產業結構調整。
(三)貫徹落實國家對外開放的戰略、方針和政策,負責全市對外開放的宏觀指導和組織協調;擬訂全市對外開放中長期規劃、相關政策措施;研究推進開放帶動主戰略實施的長效機制;督促檢查對外開放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協調解決對外開放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四)負責全市市場體系建設工作,擬訂全市國內貿易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促進城鄉市場體系建設和發展;負責統籌擬訂全市流通產業發展規劃、促進政策及行業標準,協調推進我市流通法規體系建設,推進全市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推動流通品牌建設。
(五)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大力拓展和深化電子商務應用;研究擬訂我市電子商務行業規範和標準,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建立電子商務統計和評價體系;規範電子商務經營行為和流通秩序。
(六)承擔組織實施全市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照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依法對典當、拍賣、租賃、免税商店、二手車市場、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業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研究擬訂全市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性措施和相關標準,推進藥品流通行業結構調整,指導藥品流通企業改革;負責散裝水泥監督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和酒類等商品的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七)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全市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全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性措施。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負責建設和管理市場經濟秩序舉報投訴服務網絡;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商業欺詐等擾亂市場秩序行為工作。負責全市商務執法工作。
(八)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劃;牽頭負責全市出口基地建設工作,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九)指導全市商品進出口管理工作,執行國家對外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政策;依法監督全市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工作,承擔兩用物項進出口管理相關工作。
(十)執行國家、省服務業、服務貿易發展方針、政策,擬訂我市相關規劃和政策性措施;承擔商貿服務業(批發、零售、餐飲、住宿、沐浴等)的行業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性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服務貿易基地和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十一)負責全市商務系統涉及世界貿易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反壟斷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研究擬定我市反壟斷相關政策性措施,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十二)擬訂全市外商投資政策性措施、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審核限額內外商(台港澳僑)投資企業設立、變更、終止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統籌規範對外招商引資活動;會同有關部門抓好投資環境治理工作,依法受理、處理境內外投資者的建議和投訴等。(十三)負責全市各類國家級、省級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保税區等)的宏觀管理、政策指導和工作協調。
(十四)擬訂並執行我市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政策性措施,依法管理和監督我市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工作,執行國家有關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牽頭負責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依法初審市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管理涉及我市多雙邊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中國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十五)組織申報、統籌指導並規範管理以南陽市名義在境內外舉辦的博覽會、展銷會、交易會和國際性會議等大型經貿交流活動。
(十六)牽頭負責國內經濟技術合作和區域性經貿交流活動,負責境內招商引資及統計工作。
(十七)受市政府委託,負責商貿流通企業改革改制工作。
(十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南陽市商務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商務局設1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擬訂機關工作制度;負責公文處理工作;負責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政務公開、目標督查、新聞發佈、對外宣傳、輿情動態、後勤事務、商務領域安全生產;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綜合治理和安全保衞等工作;負責年鑑、史志的編撰工作。
(二)人事科。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出國人員審查;負責局屬企業軍轉幹部等工作。
(三)綜合科(政策法規科)。編制全市國內外貿易與國際、國內經濟合作發展規劃;研究商務運行和結構調整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政策性建議;承擔內外貿易流通、利用境內外資金和國際經濟合作相關政策研究工作,提出綜合政策性建議;牽頭起草重要綜合性文件、重要會議材料和領導講話;承擔有關商務指標統計彙總工作;負責全市商務系統法律、法規及政策宣傳、培訓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文件、對外協議及合同的合法性審核;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工作;負責全市商務系統政風行風建設;負責局駐市行政審批大廳窗口管理工作。
(四)財務審計科。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基建投資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牽頭負責各項商務促進措施的擬訂和貫徹落實及資金的管理、監督和跟蹤問效,承擔各項政策資金、專項資金監督、管理責任,負責全市出口退税稽核工作。
(五)流通業發展科。負責流通業管理、促進等工作及內貿綜合工作;擬訂流通體制改革的政策性措施並組織實施,優化商業佈局和結構;推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按有關規定對典當、拍賣、租賃、免税商店和舊貨流通業等特殊流通和舊物流通業行業進行監管;推進流通領域節能減排工作;指導散裝水泥推廣和再生資源回收工作。
(六)市場體系建設科。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性措施;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城市商業網點規劃、社區商業建設和商業體系建設;推進流通標準化;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建立現代流通網絡體系。擬訂二手車市場、汽車流通政策性措施,按有關規定進行監督管理,指導老舊汽車更新工作。
(七)市場運行調節科(市場秩序科)。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和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重要消費品(肉類、食糖、小包裝食品等)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有關工作;承擔酒類流通相關工作和繭絲綢行業協調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管,協調管理企業商業石油庫存運營。貫徹實施有關商務行政監管法規、規章、政策;行使市級商務領域依法行政監督管理職能;負責監督、指導全市商務領域市場監管機構、舉報投訴服務網絡和隊伍建設;受理、查處破壞市場經濟秩序以及商業欺詐行為的舉報投訴、大案要案。牽頭全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對內資直銷進行監督管理;協調打破市場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有關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負責研究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政策性措施和相關標準,推動現代藥品流通方式發展。負責南陽市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
(八)電子商務科。擬訂全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完善政府部門電子商務協調機制,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建立電子商務統計和評價體系;規範電子商務經營行為和流通秩序。
(九)對外貿易發展科(市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擬訂全市外貿促進政策性措施,指導境內外對口的交易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負責協調外貿運行跨部門協作機制、對外貿易經營活動;負責跨境電子商務相關工作;負責出口基地、出口品牌建設的指導和管理。承擔機電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加工貿易和國際招標管理工作;承擔國家、省批准的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承擔兩用物項進出口管理相關工作。
(十)服務貿易科(會展業管理科)。牽頭擬訂服務貿易、會展業發展、服務外包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服務貿易進出口促進、統計工作;指導服務外包平台建設;負責技術進出口管理和國際貨代行業管理;承擔商貿服務業(含批發、零售、家政、餐飲、住宿、美容美髮、沐浴、攝像業等)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會展業行業管理和促進工作。
(十一)外商投資管理科。參與擬訂外商投資政策性措施;依法對外商投資項目相關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法律、法規和合同、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承擔外商投資統計工作。
(十二)國內經濟合作科(投資促進科)。牽頭擬訂全市招商引資政策性措施並組織實施;牽頭全市招商引資和投資促進工作;負責組織篩選、發佈吸引招商引資項目;組織重大對外招商活動,指導全市行業招商、專業招商和委託代理招商活動;指導我市與境外特別是港、澳、台地區的經貿交流及合作;組織開展重大經濟合作活動;負責全市引進省外資金的統籌規劃和宏觀指導;指導市外駐宛經貿機構、駐外辦事機構與我市的經貿交流及合作等相關工作,負責區域經貿合作、協作相關工作。
(十三)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科。擬訂全市促進對外經濟合作的有關政策性措施;依法監督和管理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等對外合作業務,依法核准全市企業對外投資工作;承擔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權益保護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對外援助項目和援助資金的申報工作;管理外方對我市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的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我市贈款)。
(十四)對外開放服務辦公室(開發區管理科)。貫徹落實對外開放發展戰略方針、政策,負責全市對外開放的宏觀指導和組織協調;研究擬訂全市對外開放中長期發展規劃、政策性措施;推進重大招商項目落實;組織開展對外開放工作綜合量化考評;承擔市對外開放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產業損害調查等涉及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建立公平貿易、產業損害預警機制;依法承擔反壟斷相關工作;指導協調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和反補貼相關工作;承擔全市經貿團組因公出國(境)任務批件管理和有關手續的審批、申報和相關監管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負責擬訂全市開發區發展規劃及政策性措施;負責全市各類國家級、省級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保税區等)的宏觀管理、協調工作;負責開發區發展分析統計和綜合評價工作;負責研究開發區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處理意見。
(十五)企業改制與管理辦公室。負責局屬企業改革改制管理工作;負責破產企業重組和職工安置工作,組織企業下崗職工開展再就業工作。
(十六)信訪科。受理來信來訪,協調處理重大信訪、穩定案件;承接上級轉辦和交辦信訪穩定案件。
直屬單位黨委。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黨羣工作。
離退休幹部工作科。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企業離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派駐機構:派駐紀檢組監察室。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紀檢監察工作。 [1] 

南陽市商務局人員編制

市商務局機關行政編制為57名(含紀檢監察專項編制)。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其中1名兼任市外商投資管理局局長)、紀檢組長1名;市對外開放服務辦公室主任l名按副處級配備;正科級領導職數22名(含直屬單位黨委專職副書記、紀檢組副組長兼監察室主任、市對外開放服務辦公室副主任、離退休幹部工作科科長、總經濟師、總會計師、總審計師各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6名。
核定駕駛員編制6名,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 [1] 

南陽市商務局其他事項

(一)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外國投資者併購市內企業安全審查局際聯席會議制度。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執行國家、省制定的需要進行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的戰略性、敏感型行業和領域目錄。市商務局負責統一受理並答覆外國投資者併購市內企業申請。其中,屬於安全審查範圍內的併購行為,由外國投資者併購市內企業安全審查局際聯席會議進行安全審查;涉及新增固定資產投資的,按國家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規定辦理;對重大安全事項,召開外國投資者併購市內企業安全審查局際聯席會議研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併購安全審查的主要責任,市商務局承擔依據目錄提請併購安全審查以及執行併購安全審查決定的主要責任。市商務局負責商務廳分配我市的部分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計劃的組織實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市商務局負責國家、省分配我市的糧食、棉花的進出口計劃的組織實施。
(二)與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市商務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性措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流通監督管理,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市商務局負責擬訂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性措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酒類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三)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招商引資工作由市商務局牽頭總負責,各相關部門按照分工加強協調配合,並承擔相應責任。市商務局負責協調推進全市招商引資工作,側重市外招商引資工作;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承接工業和信息化轉移工作,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招商引資工作,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央企合作工作。
(四)與市農業局有關職責分工。市農業局負責農產品出口基地建設,並配合市商務局做好農產品出口工作。
(五)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1] 

南陽市商務局領導信息

局長:楊振中 [2]  [5-6] 
副局長:牛犇(掛職) [7] 
黨組成員、副局長田峯
負責對外貿易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
分管:對外貿易科、對外經濟合作科、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
聯繫:商務職專學校;
黨組成員、副局長、外商投訴中心主任李金嶺
負責外商投訴工作和我市與華商儲備商品管理中心項目合作工作,
分管:市外商投訴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文巍
負責對外開放、招商引資和市場體系建設工作,
分管:對外開放科、投資促進科、外商投資管理科、經濟技術協作科、市場體系建設科、市外商諮詢服務中心、市外資企業協會、市商業網點開發基金管理辦公室,
聯繫:市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
黨組成員、副局長孔繁智
負責市場運行調節、科技貿易和加工貿易工作,
分管:市場運行調節科、科技發展和技術貿易科、加工貿易管理科、市物資中專學校、市商貿幹部管理學校;
黨組成員、副局長喬保全
負責市場經濟秩序整頓、食品安全、安全生產、安全保衞和老幹部工作,
分管:市整規辦、保衞科、離退休幹部工作科、商務稽查支隊;
黨組成員、副局長謝北新:
負責規劃財務、局屬企業管理和企業改制工作,
分管:規劃財務科、企業改革辦公室;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田軍
負責人事、商貿管理、紀檢監察、黨務、羣團和計劃生育工作,
分管:人事科、商貿管理科、紀檢組(監察室)、直屬單位黨委;
黨組成員、副局長朱清山
負責辦公室、政策法規和信訪穩定工作,
分管:辦公室、政策法規科、信訪科;
副局長 李江平 [8] 
黨組成員、貿促會長王學峯
主持貿促會全面工作,分管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協助朱清山同志做好信訪穩定工作;
調研員王輝
協助王文巍同志分管市場建設科工作;
調研員馬書良
協助田峯同志分管對外貿易科、對外經濟合作科、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工作 [3] 

南陽市商務局優惠政策

第一條 拓寬投資領域和引資渠道。除國家明令禁止的領域外,所有領域一律向境內外客商開放。
第二條 凡在我市投資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限在10年以上的,從企業贏利年度起,第1至第2年免徵企業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税;免徵地方所得税;外商投資興辦的產品出口企業,在依照税法規定免徵、減徵企業所得税期滿後,凡當年出口產值達到當年企業產品銷售收入70%以上的,可以按照税法規定的税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税;外商投資興辦的先進技術企業,依照税法規定免徵、減徵企業所得税期滿後仍為先進技術企業的,可以按照税法規定的税率延長3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税。
第三條 簡化審批手續,提高工作效率。凡屬我市審批權限的外商直接投資項目,一律取消項目建議書審批。非限制類項目取消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限制類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實行備案制。合同、章程實行備案制。工商登記時暫不要求企業提交除限制類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備案和合同章程備案以外的其他前置性許可和審批,待完成工商登記後再按規定辦理相關許可和審批手續。同時,待市局獲得國家工商局外資投資企業登記授權後,對總投資1000萬美元(含1000萬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資企業,委託各縣市區進行工商登記。對各縣市區批准的外商企業,凡需在名稱中冠“南陽”的,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定名稱,並委託各縣市區辦理工商登記。
第四條 對設在我市的國家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在現行税收優惠政策執行期滿後的3年內,可以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税;外商投資企業追加投資形成的新增註冊資本額達到或超過3000萬美元,或達到1500萬美元且超過原註冊資本50%的,其新增所得,經國税部門批准可單獨計算並享受所得税定期減免優惠;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將其所得的利潤直接投資於該企業,增加註冊資本,或者作為資本投資開辦其他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不少於5年的可以退還再投資部門已繳納所得税的40%税款;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暫不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税和教育附加,不徵收土地使用税;對生產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免徵城市房地產税和車船使用牌照税。
第五條 在我市興辦的外商投資企業,除繼續執行現有的優惠政策外,免徵市政建設配套費、增容費、水資源費、綠化費、牆改費,免收購置生產經營用房的交易手續費。按規定需上繳省級以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一律按下限收取上繳部分。
第六條 對優勢企業採取獎勵措施。外商投資企業與地方當地企業同等待遇,視其對財政貢獻大小,由所在地政府對其法定代表人給予獎勵。
第七條 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增資擴股。外商投資企業進行技術改造時,新增投資在3000萬元(不含3000萬元)以上的,屬縣市區、高新區有權減免的規費予以全免。外商投資企業進行技術改造,在貸款貼息等方面與國內企業享受同樣政策。
第八條 凡外商投資能源、交通、城市公用設施、教育、科技、醫療和其他社會公益性事業、高新技術產業以及外商投資額在500萬美元以上的項目的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土地出讓金可以給予優惠。具體優惠辦法由市政府制定。產品出口企業和先進技術企業自確認之日起,5年內免繳土地使用費,第6年至第10年減半繳納,10年後逐年全額繳納。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可租賃使用國有土地或集體建設用地。對於生產性外商投資項目在取得土地使用權前可以先作前期工作。
第九條 免除外商投資企業年檢的一切費用,對連續三年以上無違法違規行為、經營情況良好的外商投資企業免予年檢。
第十條 支持和保護審批、登記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凡為我市對外開放和經濟發展而採取行之有效做法的要給予鼓勵和保護,不得因企業自身在生產經營中出現的問題而追究審批、登記等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責任。
第十一條 積極吸引市外資金。引進市外資金興辦的企業在土地使用、規費減免、獎勵等方面享有與外商投資企業同樣的待遇。
第十二條 市、縣財政要建立招商引資專項資金和外貿發展基金。用於舉辦招商引資活動,獎勵在招商引資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市財政每年安排一定資金用於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和企業反傾銷應訴;落實市外貿發展基金,到2004年底安排到400萬元,以後每年安排100萬元;實行出口退税帳户託管貸款貼息,對市重點出口企業退税帳户託管貸款利息給予70%的補貼。 [4] 

南陽市商務局地址

中州中路808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