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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憲法
鎖定
- 中文名
- 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憲法
- 又 稱
- 七四憲法
- 通過時間
- 1974年2月21日
- 內 容
- 詳細規定了聯合勞動制原則
- 組 成
- 憲法由序言和6個部分組成,共406條
主要內容
第一部分規定南斯拉夫的國體,是社會主義性質的聯邦共和國,由各民族自願聯合,以工人階級和全體勞動者自治為基礎,組成自治共同體。第二部分規定南斯拉夫經濟制度,是一切權力歸工人階級和全體勞動者,並由他們自己行使權力和管理其他社會事務;議會為最高權力機關;規定了公民的自由、權利和義務,法院和檢察院以及國防等問題。第三部分規定了聯邦各民族的關係,聯邦與共和國和自治省的關係,以及南斯拉夫國內市場、就業、貨幣信貸制度和税收等問題。第四部分規定了聯邦議會、聯邦主席團、聯邦執行委員會、以及其它聯邦機關的地位及權限。第五部分規定了憲法的修改程序。第六部分為附則。此外,1981年7月3日頒佈的憲法修正案(共8條)也是七四憲法的組成部分,主要內容是規定了一切政權和自治機構實行集體工作、集體決定、集體負責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