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共和國

(共和制國家)

鎖定
共和國,與“君主國”相對。亦稱“民主共和國”,實行共和制的國家。 [1] 
中文名
共和國
外文名
Republic
別    名
民主共和國

共和國共和國的概念

共和制,國家代表機關或國家元首由選舉產生並有一定任期的政權組織形式。共和制能適應不同類型的國家,但在不同階級屬性的國家,它具有不同的階級性古希臘、古羅馬等奴隸制國家都曾實行過共和制;封建制度下雖君主制佔統治地位,但有個別城市國家意大利地區的威尼斯﹑熱那亞等也採用過共和制。資產階級的民主共和制創始於16世紀,普遍推行於18世紀,且與議會制普選制聯繫在一起。
社會主義國家實行與無產階級專政相適應的民主共和制 [1] 

共和國思想基礎

從共和制的歷史來看,波里比阿較早提出古羅馬混合政體思想,近代思想家孟德斯鳩的三權分立思想也為共和制的建立發揮了重要作用。 [2] 

共和國制度優勢

共和制集君主制、貴族制民主制的很多制度優勢於一體,尤其是總統共和制成為西方世界成功的民主制度模式,實現了漢密爾頓精英主義和傑斐遜平民主義的良好均衡。 [2] 
現代資產階級國家普遍採用共和政體。資產階級共和制有兩種形式,它是根據總統、議會和政府之間關係的不同而分類的。第一種形式是議會內閣制,第二種形式是總統制。議會內閣制以議會為權力中心,議會是國家最高的權力機關,政府由議會產生並對它負責。總統制以總統為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行政部門立法部門彼此分立。 [3] 

共和國制度特徵

共和制政體形式的主要特點是國家的元首或政府首腦是民選的,包括議會共和制、總統共和制和人民代表大會制等。

共和國議會共和制

議會共和制的制度安排特徵是,國家元首即總統由選舉產生,可能是直選也可能是由議會選舉產生,一般沒有實權;政府首腦即總理擁有實權,掌握主要行政權,一般由議會中多數黨或多數黨聯盟的領袖擔任;議會選舉產生政府,議會可以對政府發動不信任投票,如果政府未獲得通過信任,那麼就倒閣,同時面對倒閣時,政府首腦也可以解散議會,重新大選,有新產生的議會來決定他的去留。
議會共和制的典型是德國、印度等。

共和國總統共和制

總統共和制的制度安排特徵是,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是總統,他可能是由選舉人團間接選舉產生,例如美國,也可能是由公民直接選舉產生,例如半總統制的法國、俄羅斯,總統握有行政、立法,司法、外交、軍事等各方面較大的權力;議會主要掌握立法權,可以對總統發起罷免案,但一般程序較為複雜;法院掌握司法權,這三權之間是一種相互制約均衡的狀態。 [2] 

共和國人民代表大會制

人民代表大會制的代表就是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權力機關,由其選舉產生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主席和中央軍委。 [2] 
參考資料
  • 1.    劉康德主編.學生文科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6.04:132
  • 2.    孫林,黃日涵.政治學核心概念與理論:天津人民出版社,2017.09:95-96
  • 3.    劉光達.悦讀坊 你一定要知道的2000個文化常識:湖北科學技術出版社,2015.07: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