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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嶽大明寺律和尚碑

鎖定
《南嶽大明寺律和尚碑》是唐代柳宗元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名稱
南嶽大明寺律和尚碑
作    者
柳宗元
創作年代
唐代
作品出處
《全唐文》
作品體裁
散文

南嶽大明寺律和尚碑作品原文

南嶽大明寺律和尚碑
儒以禮立仁義,無之則壞;佛以律持定慧,去之則喪。是故離禮於仁義者,不可與言儒;異律於定慧者,不可與言佛。達是道者,惟大明師。師姓歐陽氏,號曰惠聞。唐開元二十一年始生,天寶十一載始為浮圖,大曆十一年始登壇為大律師,貞元十三年十一月十一日卒。元和九年正月,其弟子懷信、道嵩、尼無染等,命高道僧靈嶼為行狀,列其行事,願刊之茲碑。宗元今掇其大者言曰:師先因官世家潭州,為大族,有勳烈爵位,今不言,大浮圖也。凡浮圖之道衰,其徒必小律而去經,大明恐焉。於是從峻洎侃,以究戒律,而大法以立。又從秀洎昱,以通經教,而奧義以修。由是二道,出入隱顯。後學以不惑,來求以有得。廣德二年,始立大明寺于衡山,詔選居寺僧二十一人,師為之首。乾元元年,又命衡山立《毗尼藏》,詔選講律僧七人,師應其數。凡其衣服器用,動有師法;言語行止,皆為物軌。執巾匜、奉杖屨,為侍者數百;剪髮髦、被教戒,為學者數萬。得眾若獨,居尊若卑;晦而光,介而大,灝灝焉無以加也。其塔在祝融峯西趾下,碑在塔東。其辭曰:
儒以禮行,覺以律興。一歸真源,無大小乘。大明之律,是定是慧。丕窮經教,為法出世。化人無量,垂裕無際。詔尊碩德,威儀有繼。道遍大洲,徽音勿替。祝融西麓,洞庭南裔。金石刻辭,彌億千歲。
碑陰
凡葬大浮圖,無竁穴,其於用碑不宜。然昔之公室,禮得用碑以葬。其後子孫因宜不去,遂銘德行,用圖久於世。及秦刻山石,號其功德,亦謂之碑,而其用遂行。然則雖浮圖亦宜也。凡葬大浮圖,其徒廣則能為碑,晉、宋尚法,故為碑者多法。梁尚禪,故碑多禪。法不周施,禪不大行,而律存焉,故近世碑多律。凡葬大浮圖,未嘗有比丘尼主碑事,今惟無染實來,涕淚以求,其志益堅,又能言其師他德尤備,故書之碑陰。師凡主戒事二十二年,宰相齊公映、李公泌、趙公憬,尚書曹王皋、裴公胄,侍郎令狐公亙,或師或友,齊親執經受大義為弟子。又言師始為童時,夢大人縞冠素舄來告曰:“居南嶽大吾道者,必爾也。”已而信然。將終,夜有光明,笙磬之音,眾鹹見聞。若是類甚眾。以儒者所不道,而無染勤以為請,故末傳焉。無染,韋氏女,世顯貴,今主衡山戒法。 [1] 

南嶽大明寺律和尚碑作者簡介

柳宗元(773—819),唐代文學家、哲學家。字子厚,河東解(今山西運城西)人。世稱“柳河東”。貞元九年(793),二十一歲的柳宗元進士及第,授校書郎。二十六歲又中博學宏詞科,調藍田尉,升監察御史裏行。與劉禹錫等參加主張改革的王叔文集團,任禮部員外郎。“永貞革新”失敗後,被貶為永州司馬。後遷柳州刺史,故又稱“柳柳州”。與韓愈倡導古文運動,同被列入“唐宋八大家”,並稱“韓柳”。散文峭拔矯健,説理透徹。山水遊記多有寄託,尤為有名。寓言筆鋒犀利,詩風清峭幽遠。著有《河東先生集》。 [2] 
參考資料
  • 1.    王水照. 傳世藏書.集庫.總集 7-12 全唐文 1-6[M]. 海口:海南國際新聞出版中心,第4083頁
  • 2.    蕭滌非 等.唐詩鑑賞辭典.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83: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