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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鎖定
南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是南寧市人民政府派出機構。 [1] 
中文名
南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南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管理高新區管委會機關及企事業單位的建設、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建設和羣團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管理高新區管委會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
二、擬定高新區產業、建設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計劃,研究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制定高新區綜合改革的方案,指導和協調高新區企事業單位的綜合改革工作。
四、管理高新區各類建設工程的規劃、設計、招投標、施工組織、質量監督和工程驗收事務;負責高新區房地產開發和房地產市場管理工作。
五、負責高新區基本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外商投資項目、企事業進口物資設備(涉及配額和許可證的物資除外)、加工貿易業務的審批、核准和備案,編制下達基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計劃。
六、負責高新區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的管理工作;負責高新區內的火炬計劃項目、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高新技術開發及新產品試製等項目,以及科技成果和技術市場的管理工作;負責創業服務平台等各類孵化器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七、負責高新區財政、審計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八、依法統一管理高新區內各類社會和公共管理事務,負責高新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九、聯繫和協調高新區內税務、金融、公安、工商、國土、規劃、環保、質量技術監督等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 

南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機構設置

(一)管委會辦公室
負責管委會機關文秘、會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管委會公文辦理和發文核稿工作;負責有關決議、決定等的催辦、督辦;負責組織起草黨工委、管委會的文件、文稿、報告,和管委會領導的一般性講話、調研、信函等材料;負責組織、協調力量進行重大專題的調研;負責檢查、跟蹤政策貫徹執行情況,蒐集、整理、存儲、分析各方面有重要價值的信息;負責政策研究工作;負責高新區總值班工作。
(二)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負責高新區黨工委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高新區基層黨建和“兩新”黨建工作;負責管委會機關及所屬單位組織、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擬訂人才引進和人力資源開發利用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人才(勞動力)市場的培育、建設和管理;負責職稱管理、勞動合同、職業培訓、辦理機關事業單位因公出國政審(備案)等工作;負責管委會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
(三)財政局
負責擬訂和實施高新區財政税收發展戰略規劃;負責編制和實施年度財政收支預決算草案;負責管理監督財政收入和財政支出、實施全面預算績效考評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税源建設工作,協助落實税收優惠政策;負責高新區職工住房公積金、薪資、補貼、勞務費發放、社保資金管理及核算工作;負責高新區重點建設項目資金籌措和投資建設項目的財務管理監督;負責地方政府債務管理、PPP項目推進管理工作;負責財政投資評審、國有資產監管、負責高新區預算單位財務內控監督、政府採購監管及會計管理等財政監督檢查工作;負責高新區國有直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辦法並組織實施等國有企業監管工作;負責制定組織實施促進金融發展政策,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打擊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開展政、金、企對接工作;負責高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及各部門日常專項預算編制、預算執行監管、控制“三公”經費,進行年終決算編制,上報財務報表信息;負責高新區徵地、拆遷、路網等土地開發、建設及高新區教育、醫療衞生、城鄉社區、住房保障等財政投入性資金的財務管理、核算工作;負責指導、協調高新區企業獲得財政扶持資金全過程服務管理工作,產業扶持政策的研究制定,招商引資項目服務工作,企業扶持項目申報及兑現管理,重點扶持項目現場核驗,財政扶持資金監督管理,重點税源企業跟蹤服務管理工作,財政扶持資金數據統計與分析工作。
(四)經濟發展局
負責編制高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關規劃、計劃和相關政策、規章並組織實施;負責發展和改革相關工作,落實重大項目、糧食(物資)儲備、物價、信用體系建設等任務;負責廣西北部灣經濟區管理機構在高新區內實施的社會發展規劃、重大產業建設、經濟開發等相關工作;負責高新區工業和信息化相關工作;負責高新區對外經濟合作、對外開放、協調整頓和規範商務秩序等商務相關工作;負責高新區統計相關工作;負責指導工業和信息化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商貿、流通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投資促進局
負責擬訂高新區投資促進和區域經濟合作發展戰略、規劃計劃和招商引資優惠政策,並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策劃、組織、統籌推進重點產業項目的招商引資,組織統籌重點產業項目的洽談、簽約,協調推進重點產業項目的建設與實施;負責外商投資綜合管理,協助外商投資企業辦理設立及其變更事項的相關工作;負責服務企業相關工作。
(六)建設房產局
負責編制高新區建設、房地產管理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高新區各類建設工程的設計、施工組織、質量監督和工程驗收事務;負責高新區建築市場管理、抗震設防等工作;負責牽頭組織城市更新相關工作;負責高新區房地產開發和參與房地產市場管理工作;負責高新區新建、擴建、改建的各類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及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相關工作;負責高新區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備案和抽查工作;負責高新區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項目和市政工程項目的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協調、配合開展高新區燃氣、供水、供電等公共性事務性服務工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職責範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七)應急管理局
負責高新區應急管理工作,協調相關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主管高新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擬訂高新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措施,組織編制高新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牽頭負責高新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高新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牽頭建立高新區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高新區應急管理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佈局,建立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高新區應對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黨工委、管委會組織一般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統一協調指揮高新區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統籌高新區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地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協調高新區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按規定權限指導協調消防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負責組織高新區森林和草地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救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預警、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負責組織高新區災害救助工作,負責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國家、自治區、南寧市下撥和高新區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負責協調、監督檢查管委會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考核工作;按照管理權限,依法監督、檢查、管理高新區工礦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高新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高新區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負責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制定高新區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負責高新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八)社會事業局
負責高新區民政、民族宗教、農業農村、林業、鄉村振興、水利、衞生健康(中醫藥管理)、醫療保障、疾病預防控制、衞生監督、文化廣電旅遊、體育、退役軍人、社科聯、殘聯和老齡等社會事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職責範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九)城市管理局
負責轄區市容市貌的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市政道路、市政設施等養護及管理;負責轄區園林綠化建設及基礎設施的養護及管理;負責轄區所管橋樑的健康監測指導工作;負責市政道路的排澇搶險工作;負責轄區環境衞生管理;負責轄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相關工作;負責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的管理工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職責範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南寧綜合保税區管理委員會
貫徹實施中央、自治區、南寧市在綜合保税區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訂、發佈、組織實施綜合保税區的有關管理規定;研究制訂綜合保税區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和建設發展規劃,經批准後負責組織實施;研究編制綜合保税區產業發展規劃,統籌產業佈局,協調管理投資項目和開發建設活動;負責指導和管理綜合保税區機關及事業單位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羣團工作;按照管理權限,配合高新區職能部門協調開展綜合保税區自然資源、建設、生態環境、應急管理、招商引資、城市管理等各項事務,並履行安全生產工作的屬地管理責任;協調海關、市場監管、税務、金融、外匯等相關職能部門和其他駐區單位的工作和相關事務。
機關黨委(黨工委辦公室)
負責黨工委公文、會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黨工委公文辦理和發文核稿工作,組織起草黨工委領導一般性講話、調研、信函等材料;負責機關黨建工作,履行機關黨委相關工作職責;負責宣傳、意識形態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各民主黨派的聯絡工作;負責統戰、港澳台與僑務工作;負責團工委和婦聯工作;負責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工作。
紀檢監察室
負責組織協調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綜合分析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負責監督檢查高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各部門(單位)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及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等情況;負責組織開展黨風政風監督專項檢查活動;負責對黨工委、管委會管理的黨組織、黨員、監察對象進行監督檢查,違紀違法行為進行審查調查及案件審理;負責受理對黨工委、管委會管理的黨組織、黨員、監察對象檢舉控告及申訴;負責轄區重點工作、重大項目監督檢查及問責問效工作;完成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