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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區監察委員會

鎖定
南京市浦口區監察委員會是(Nanjing Pukou District Supervision Committee),是由南京市浦口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南京市浦口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南京市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其監督的國家監察機關。 [3] 
2018年1月8日,南京市浦口區監察委員會揭牌成立。 [1] 
現任南京市浦口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南京市浦口區監察委員會主任:張建 [4-5] 
中文名
南京市浦口區監察委員會
外文名
Nanjing Pukou District Supervision Committee
成立時間
2018年1月8日 [1] 
性    質
國家監察機關
現任領導
張建 [5] 
領導機構
南京市監察委員會

南京市浦口區監察委員會職務任免

2018年1月4日,南京市浦口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選舉:張屹為南京市浦口區監察委員會主任。 [2] 
2022年1月8日,南京市浦口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閉幕,張建當選為南京市浦口區監察委員會主任。 [5] 

南京市浦口區監察委員會主要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規定,南京市浦口區監察委員會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
南京市浦口區監察委員會 南京市浦口區監察委員會
(一)對公職人員開展廉政教育,對其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翫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
(三)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 [3] 

南京市浦口區監察委員會監察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三章規定監察機關對下列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察: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一)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三)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衞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五)基層羣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3] 

南京市浦口區監察委員會現任領導

張建:南京市浦口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 [4] 南京市浦口區監察委員會主任。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