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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美疆助學基金會

鎖定
北京市美疆助學基金會 [1]  成立於2005年9月2日,上級主管單位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是在北京市民政局登記註冊的非公募基金會
中文名
北京市美疆助學基金會
成立於
2005年9月2日
上級主管單位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類    型
非公募基金會

北京市美疆助學基金會發展情況

截止到2010年底,北京市美疆助學基金會累計接受社會捐贈4,722.76萬元,其中:接受捐款4,453.59萬元,接受捐物269.17萬元;正在資助的貧困學生10,765人,累計資助貧困學生36,283年人次。六年來,基金會的總支出1,380.89萬元,其中:公益事業累計支出1,344.68萬元;管理費用累計支出36.21萬元,僅佔總支出的2.62%。
成立以來,美疆基金會秉承“傳遞善心,播種希望”的基本宗旨,在新疆、甘肅、青海、西藏、四川、北京、福建等省市自治區開展了對口資助班、早餐工程、營養工程、美疆助學金、美疆圖書角等一系列助學項目,資助的學生有維吾爾族柯爾克孜族、藏族、漢族、畲族。
美疆基金會開展的助學扶貧公益事業取得了熱烈的社會反響,特別是在邊疆地區開辦的對口親情班,增強了漢族與少數民族家庭的聯繫,為加強民族團結,打擊分裂破壞活動,維護社會穩定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中央電視台、新華社、新疆日報、少年兒童報等多家媒體對基金會的助學事蹟做了報道,中央政法委副書記、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書記王樂泉、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張慶黎、甘肅省委書記陸浩、青海省委書記強衞等均為基金會題詞,對基金會取得的成績給予了高度評價。
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國家税務局北京市地方税務局北京市民政局聯合發文,自2008年起(含2008年),我基金會獲得公益性捐贈税前扣除資格。企業向我基金會捐贈的款項,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税所得額時扣除。個人向我基金會的捐贈支出,按照現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規及相關政策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2009年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人事局授予王小梅理事長“北京市社團系統先進個人”的稱號。
2010年10月,在北京市民政局組織的北京市社會組織評估中,基金會被評為4A級社會組織。

北京市美疆助學基金會展望未來

未來,北京市美疆助學基金會將繼續加強管理,勤儉運行,堅持以對口親情資助方式為主導的資助模式,加大募捐力度,充分尊重資助人的意願,設立專項資助,提供履行社會責任的暢通渠道,做好做實公益助學項目,確保善款真正用到最需要的學生身上。

北京市美疆助學基金會所獲榮譽

2021年11月,該組織被評為3A級社會組織。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