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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區人民代表大會

鎖定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會議,會議由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如果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或者經過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區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區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必須在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舉行。 [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北京市海淀區人民代表大會是海淀區的地方國家權力機關 [2]  ,它的常設機關是北京市海淀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現任北京市海淀區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劉長利 [3] 
中文名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代表大會
外文名
Beijing Haidian District People's Congress
機構屬性
地方國家權力機關
現任領導
劉長利 [3]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代表大會主要職責

海淀區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1] 
(一)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保證國家計劃和國家預算的執行;
(二)審查和批准本區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以及它們執行情況的報告;
(三)討論、決定本區的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衞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
(四)選舉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五)選舉區人民政府的區長、副區長;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代表大會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代表大會
(六)選舉區人民法院院長和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選出的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鬚報經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七)選舉本區出席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八)聽取和審查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九)聽取和審查區人民政府和區人民法院、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
(十)改變或者撤銷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不適當的決議,撤銷區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十一)保護社會主義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羣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1]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代表大會機構設置

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信訪辦)
主任:吳琢如
副主任:馬朝勃、曲波
工作職責:負責有關會議的組織、服務及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落實工作;負責機關的日常文秘、文件收發、公文處理、檔案、保密和信息化工作;負責機關的財務、對外接待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機關的組織人事、紀檢、統戰、老幹部和計劃生育工作;負責機關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處理人民羣眾的來信來訪工作。
區人大常委會代表聯絡室(市人大代表聯絡處)
主任:孫大鈞
副主任:張 霞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代表大會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代表大會
工作職責:受人大常委會委託,負責聯繫市、區人大代表,組織開展閉會期間的代表活動;聯繫和指導區人大常委會街道工作委員會工作,協助市、區各代表組開展活動,為代表履行職責服務;督促、檢查“一府兩院”辦理區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情況;及時溝通代表與有關部門的聯繫,反饋意見和建議,並協助各處室組織有關代表視察活動;負責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組織安排市人民代表大會海淀團的會前代表活動和會議期間的服務工作;開展必要的調查研究工作,並撰寫相應的調研報告;受區人大常委會委託,辦理常委會有關人事任免和對被任命人員實施監督等事項;為市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提出議案和建議、開展視察調研活動、依法履行職責提供服務;辦理市人大常委會及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人大常委會研究室
主任:俞昌吉
副主任:唐會
工作職責:負責組織起草區人大常委會重要文件、文稿、領導講話;圍繞常委會工作重點,會同區人大工作研究會,組織協調常委會各辦事機構的調查研究工作;組織開展專題調研和理論研討工作;負責信息、宣傳和相關資料刊物的收集、編纂工作。
區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辦公室(預算審查辦公室)
主任:白莉
副主任:張鳳敏
預審辦主任:那梅
工作職責:受區人大常委會委託,聯繫區政府的發展改革、財政、税務、審計等有關部門,並對上述部門在執行憲法、法律、法規、決議決定等方面工作的情況,開展必要的調查研究,為常委會依法監督提出建議;圍繞區人大常委會審議的議題、議案、決定的重大事項開展調查研究,召開委員會會議,提出討論意見;圍繞我區財政經濟工作開展專題調查研究,組織專題視察或座談,提出報告或建議;組織討論上級人大徵求意見的有關立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見;督促、檢查“一府兩院”辦理區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受區人大常委會委託,承擔審查預決算、審查預算調整方案、監督預算執行以及審議審計工作報告等方面的具體工作;協助區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辦理其他有關事項;辦理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人大常委會法制辦公室(備案審查辦公室)
主任:李友成
副主任:劉文英
工作職責:受人大常委會委託,聯繫區人民法院、區人民檢察院、區公安分局、司法局、民政局、社會辦、民宗僑辦、殘聯及區政府法制辦等有關部門,並對上述部門在執行憲法、法律、法規、決議決定等方面工作的情況,開展必要的調查研究,為常委會依法監督提出建議;圍繞區人大常委會審議的議題、議案及決定的重大事項開展調查研究,召開委員會會議,提出討論意見;圍繞我區法制和民族、宗教、僑務等工作開展專題調查研究,組織專題視察或座談,提出報告或工作建議;負責區“一府兩院”、各鎮人大制定的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聯繫並指導各鎮人大工作,調查瞭解有關各鎮人代會工作的情況和基層羣眾自治組織開展工作的情況;組織討論上級人大徵求意見的有關立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見;督促、檢查“一府兩院”辦理區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辦理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衞體辦公室
主任:郭景玉
副主任:莫紅濤
工作職責:受人大常委會委託,聯繫區政府的教育、科技、文化、體育、衞生與計劃生育等有關部門,並對上述部門在執行憲法、法律、法規、決議決定等方面工作的情況,開展必要的調查研究,為常委會依法監督提出建議;圍繞區人大常委會審議的議題、議案、決定的重大事項開展調查研究,召開委員會會議,提出討論意見;圍繞我區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等工作開展專題調查研究,組織專題視察或座談,提出報告或工作建議;組織討論上級人大徵求意見的有關立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見;督促、檢查“一府兩院”辦理區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辦理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人大常委會城建環保辦公室
主任:郭少東
副主任:林志軍
工作職責:受人大常委會委託,聯繫區政府的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及環境保護等有關部門,並對上述部門在執行憲法、法律、法規、決議決定等方面工作的情況,開展必要的調查研究,為常委會依法監督提出建議;圍繞區人大常委會審議的議題、議案、決定的重大事項開展調查研究,召開委員會會議,提出討論意見;圍繞我區城市建設與管理及環境保護工作開展專題調查研究,組織專題視察或座談,提出報告或工作建議;組織討論上級人大徵求意見的有關立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見;督促、檢查“一府兩院”辦理區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辦理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人大常委會農村辦公室
主任:趙德法
副主任:夏麗
工作職責:受人大常委會委託,聯繫區政府的農委、水務、農經、北部辦等有關部門和各鎮政府,並對上述單位在執行憲法、法律、法規、決議決定等方面工作的情況開展必要的調查研究,為常委會依法監督提出建議;圍繞區人大常委會審議的議題、議案、決定的重大事項開展調查研究,召開委員會會議,提出討論意見;圍繞我區農業、農村、農民等“三農”工作開展專題調查研究,組織專題視察或座談,提出報告或工作建議;組織討論上級人大徵求意見的有關立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見;督促、檢查“一府兩院”辦理區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辦理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4]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代表大會現任領導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代表大會黨組書記、主任:劉長利 [3]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代表大會黨組副書記、常務副主任:王魯豫 [3]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代表大會黨組成員、副主任:臧桂武 [3]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代表大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楊莉 [3]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代表大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劉佩金 [3]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代表大會副主任:鄧佑玲(不駐會)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