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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區科學技術和工業信息化局

鎖定
北京市平谷區科學技術和工業信息化局是北京市平谷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北京市平谷區科學技術和工業信息化局
辦公地址
平谷區府前西街17號院 [2] 
所屬部門
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政府
所屬地區
北京市平谷區

北京市平谷區科學技術和工業信息化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本市關於科技、工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 研究擬訂本區科技發展、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以及工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產業佈局調整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三)研究擬訂本區綠色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本區綠色產業和農業科技創新企業發展。
(四)統籌推進本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優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本區科研機構改革發展工作,負責新型研發機構的籌建、管理及服務,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提出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和政策建議,推進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五)推進本區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負責提出本區科技發展的佈局和優先發展領域,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
(六)負責本區科技重大專項和重大科技產業工程的組織申報實施,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本區高新技術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化的相關辦法。指導本區工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進企業技術改造。指導相關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七)牽頭建立本區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落實本市科技金融相關政策,開展科技金融促進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本區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的規劃、政策及措施,推動農村科技工作。
(九)牽頭本區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應用示範。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十)擬訂本區科技項目管理的政策措施。負責科學技術獎勵組織實施。承擔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創新調查和科研成果報告工作。負責科技保密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區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統籌全區科研誠信建設工作。開展科技評估評價和監督檢查工作。
(十二)負責本區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定引進外國專家、出國(境)培訓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科技人才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區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劃,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
(十四)指導本區各單位科技創新工作。統籌推進地區間的科技領域交流合作、扶貧協作和支援合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和技術引進等工作。
(十五)監測分析本區工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的運行態勢,統計併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產業運行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十六)按照規定權限,核准、備案和上報本區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工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方面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重點領域和促進政策。
(十七)擬訂本區高技術製造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新興產業中重點領域的發展規劃、實施方案、配套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推進相關領域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
(十八)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區工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領域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措施。參與擬訂本區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十九)指導和促進本區中小企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措施,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
(二十)指導和協調本區工業開發區的建設與發展,促進工業產業基地建設。負責鎮村產業生產集中地(農民就業產業基地)建設。指導鎮村產業發展。
(二十一)統籌協調本區信息化基礎設施的規劃和管理。參與統籌規劃本區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廣播電視網和部門專用通信網。負責與國家和本市通信主幹網等專用網方面的協調工作。
(二十二)指導本區工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擬訂本區工業控制系統網絡與信息安全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本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統籌和推進本區大數據發展工作。
(二十三)負責本區工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領域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組織相關人才培訓。
(二十四)貫徹落實國家、本市和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訂中關村科技園區平谷園(以下簡稱園區)相關改革方案和政策。負責園區發展規劃、產業促進、創新創業、高新技術研發及其成果產業化、科技金融、人才資源、中介組織、知識產權保護、軍民融合、政府採購等工作。承擔園區外事、宣傳、聯絡等工作。
(二十五)統籌園區產業組織與招商引資工作。組織開展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負責園區經濟運行分析工作,協助統計部門開展園區統計調查工作。
(二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七)職能轉變。 1.貫徹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圍繞北京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加強、優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宏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劃管理改革,建立公開統一的科技管理平台,減少科技計劃項目重複、分散、封閉、低效和資源配置“碎片化”的現象。 2.貫徹落實本區“生態立區、綠色發展”理念,圍繞北京平谷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建設,加大綠色產業引進和扶持力度。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農業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統籌本區農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 [3] 

北京市平谷區科學技術和工業信息化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科技創新促進科
重大產業及項目推進科
綠色產業發展科
節能安全環保科
信息化建設科
園區管理辦公室
經濟公共服務科 [4] 

北京市平谷區科學技術和工業信息化局現任領導

北京市平谷區科學技術和工業信息化局局長:胡東昇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