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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政府

鎖定
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平谷區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是北京市平谷區的一級國家行政機關;對平谷區人民代表大會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負責;在平谷區人民代表大會閉幕期間,對平谷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政府分別由區長、副區長、委員會主任等組成。每屆任期五年,實行區長負責制。
中文名
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政府
辦公地址
北京市平谷區府前街7號
性    質
國家行政機關

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政府歷史沿革

早在幾萬年乃至10萬年前的舊石器時代,就有人類在這塊土地上繁衍生息。距今約六七千年前,平谷先民就創造了光輝燦爛的上宅文化。
夏商周三代,地屬冀州或幽州。劉家河商代墓葬青銅禮器的出土,證明那時平谷地區的繁榮與發達。春秋戰國時,平谷地區屬燕國之地。戰國後期,燕國置上谷、漁陽等5郡,平谷地區屬漁陽郡地。秦統一六國,天下分為36郡,平谷地區依然屬於漁陽郡地。而那時漁陽郡治所,在今密雲西南與懷柔東南交界地帶。
西漢時,漢高祖十二年(公元前195年)春,始建平谷縣。
劉秀開創東漢王朝,仍設漁陽郡。平谷為漁陽郡所轄九縣之一,縣城已遷至今平谷老城處。因北魏初年平谷併入潞縣,故城尚存。三國魏時,仍置平谷縣。《畿輔通志》中“三國魏”下列了平谷縣。
晉朝初年,省平谷縣,後復置。新編《平谷縣志》記載西晉初省平谷縣後,地屬燕國潞縣,潞縣為今通州。北魏初,平谷屬漁陽郡,太平真君七年(公元446年)省平谷縣,併入潞縣。
東晉於公元420年亡,南相繼有宋齊梁陳,史稱南朝(公元420—589年)。北有拓跋氏(後改元氏),於公元386年正月建國,初稱代國,至同年四月始改國號為魏,史稱北魏(公元386—534年),公元439年滅北涼,統一北方。後又有東魏(公元534—550年)、北齊(公元550—577年)、西魏(公元535—556年)、北周(公元557—581年)政權相繼存在,史稱北朝。《魏書·地形志》載:“漁陽郡秦始皇置,真君七年並北平郡屬焉。領縣六,户六千九百八十四,口二萬九千六百七十。……真君七年並安樂、平谷屬焉。”此處記載很明確,説明北魏太平真君七年(公元446年)以前平谷縣確實存在,而北魏建國於公元386年,與東晉公元420年滅亡時,兩個政權並存了34年。如果北魏初年復置平谷縣,那時東晉政權依然存在,也就可以理解《畿輔通志》上述的記載了。而《畿輔通志·府廳州縣沿革表》“北魏”中“太平真君七年,省平谷入潞縣”記述,當出自《魏書》了。《讀史方輿紀要》認為,潞縣北平谷故城,為石趙所置。“石趙”即十六國後趙(公元319—351年),建都鄴城。那些小政權走馬燈般更迭,多很短暫。如此説來,北魏所省者為後趙的平谷縣了。新編《平谷縣志》“後趙,復置平谷縣,縣城移至今通縣北小營村,隸漁陽郡”之説,當本於此。另外,北魏年間,要陽縣由北內遷,城址在今鎮羅營鎮上鎮村,東魏省去。
隋時,平谷地區隸屬無終縣。民國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平谷縣志》也如此寫到:“《隋書·地理志》:無終縣有泃河、洳河。按:一郡只統一縣,泃、洳皆平谷水名,則是時平谷又省入無終矣。”《畿輔通志·府廳州縣沿革表》“隋”中有“漁陽郡,開皇十六年(公元596年)徙置玄州,大業初改為郡。無終縣,州郡治,大業末改名漁陽。”
《新唐書》同時記載,設檀州密雲郡,本安樂郡。有大王、北來、保要、鹿固、赤城、邀虜、石子?七鎮。《中國歷史大辭典·歷史地理》有大王鎮詞條:大王鎮,唐代北邊七鎮之一,即今北京市平谷縣。這裏,明確説大王鎮就是平谷縣。明隆慶平谷舊志:“唐廢平谷為大王鎮,入漁陽縣。”遼時平谷地區仍為大王鎮。1984年8月,在平谷舊城塔兒衚衕施工時發現“大王鎮羅漢院建八大靈塔記”碑,現為上宅文化陳列館收藏。此碑於遼重熙十一年(公元1042年)七月立,明確寫着“大王鎮”,可作例證。
明初因元舊制,平谷縣仍為薊州屬縣。
清初,平谷縣仍為順天府薊州屬縣。民國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平谷縣志》記載:清康熙十五年(公元1676年),分平谷等縣屬通永道。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以通永道專司河務,平谷改屬霸昌道。乾隆八年(公元1743年),以平谷縣直隸順天府。
1914年(民國三年),改順天府為京兆特別區,領縣二十,平谷縣為其一。1928年(民國十七年),國民黨政府遷都南京,裁京兆特別區,劃歸河北,平谷縣改隸河北省冀東道。1932年(民國二十一年)9月,河北省設薊密行政督察專員區,下轄平谷。
抗日戰爭時期,八路軍第四縱隊於1938年6月在鎮羅營建密(雲)平(谷)薊(縣)聯合縣,7月打下平谷縣城,建立平谷縣抗日民主政府。中國共產黨領導軍民開展抗日鬥爭,於1940年4月建立薊(縣)平(谷)密(雲)聯合縣,隸屬於晉察冀邊區行政委員會冀東辦事處,7月改屬晉察冀邊區行政委員會第十三專屬(簡稱第十三專署)。隨着抗日根據地的擴大,抗日武裝力量的壯大,1940年11月,薊平密聯合縣一分為二,南部建立薊(縣)寶(坻)三(河)聯合縣,北部建立平(谷)密(雲)興(隆)聯合縣。為鞏固平密山區根據地,並向三河縣發展,1942年11月,平密興聯合縣改為平(谷)三(河)密(雲)聯合縣,均屬第十三專員公署。1943年7月,根據冀熱邊特委“縣劃小,區劃大”決定,平三密聯合縣劃分為兩個聯合縣,北部建立承(德)興(隆)密(雲)聯合縣,南部將薊縣盤山地區劃入,建立平(谷)三(河)薊(縣)聯合縣,通稱老平三薊聯合縣,隸屬於冀熱邊行署第一專署。由於抗日根據地的恢復與擴大,1944年7月,平三薊聯合縣一分為三,西部建立三(河)通(縣)順(義)聯合縣,西南部建立三(河)通(縣)香(河)聯合縣,東部仍為平三薊聯合縣,通稱新平三薊聯合縣。1944年隸屬關係未變。1945年1月,冀熱遼行署建立,平三薊聯合縣隸屬冀熱遼行署第十四專署。這些聯合縣,抗戰中變動頻繁,縣政府機關常活動於北部山區,時無定所。
抗日戰爭勝利後,仍沿用聯合縣建置。1945年11月,平三薊聯合縣隸屬於冀東行署第十四專署。1946年3月,撤銷聯合縣建置,恢復單一的平谷縣,隸屬關係未變。1949年8月,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原第十四、十五專區的部分地區合併為通縣專區,平谷縣隸屬於河北省通縣地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
新中國成立後,平谷縣仍隸屬河北省通縣專署。1958年3月,通縣專署撤銷,平谷縣改屬河北省唐山專署。同年10月20日,平谷縣劃歸北京市。2002年4月,平谷縣撤縣建區,揭開新的歷史篇章。
[2] 

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政府主要職責

1、執行北京市平谷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佈決定和命令;
2、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3、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4、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5、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管理平谷區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衞生、體育事業、環境和資源保護、城鄉建設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監察、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
6、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羣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7、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8、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和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幫助行政區域內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
9、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10、辦理上級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政府政府部門

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政府職能部門

平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平谷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平谷區教育委員會
平谷區科學技術委員會
平谷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平谷區監察局
平谷區民政局
平谷區財政局
平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平谷區環境保護局
平谷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平谷區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
平谷區交通局
平谷區農村工作委員會
平谷區商務委員會
平谷區文化委員會
平谷區衞生局
平谷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平谷區審計局
平谷區社會建設工作辦公室
平谷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
平谷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平谷區體育局
平谷區統計局
平谷區農業局
平谷區園林綠化局
平谷區旅遊發展委
平谷區民防局
平谷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中共北京市平谷區委平谷區人民政府信訪辦公室
平谷區城市管理監察大隊
平谷區金海湖管委會
平谷區馬坊工業園區管委會
平谷區馬坊物流基地管委會
北京平谷國家音樂產業基地管委會
北京通用航空產業基地管委會
北京興谷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平谷區綜合行政服務中心

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政府直屬機構

北京市規劃局平谷分局
北京市路政局平谷公路分局
北京市技監局平谷分局
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
北京市平谷區地方税務局

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政府事業機構

北京行政學院平谷分院
平谷區檔案局
平谷區地震局
平谷區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站
平谷區投資促進局
平谷區廣播電視中心
平谷區農民專業合作社指導服務中心
平谷區信息中心
平谷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平谷區市容環境衞生服務中心
北京興谷經濟開發區
平谷區濱河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平谷區人民政府果品辦公室
平谷區金海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平谷區氣象局
平谷區經管站
平谷區農業服務中心
平谷區農業局農業綜合執法隊
平谷區大桃市場管理委員會
平谷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平谷區中醫院
北京市平谷區教育考試中心
平谷中學
北京師範大學附屬平谷中學
平谷區第六中學
平谷區黃松峪中學

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政府鄉鎮政府

平谷區馬坊鎮人民政府
平谷區馬昌營鎮人民政府
平谷區大華山鎮人民政府
平谷區大興莊鎮人民政府
平谷區山東莊鎮人民政府
平谷區王辛莊鎮人民政府
平谷區黃松峪鄉人民政府
平谷區南獨樂河鎮人民政府
平谷區峪口鎮人民政府
平谷區熊兒寨鄉人民政府
平谷區平谷鎮人民政府
平谷區東高村鎮人民政府
平谷區劉家店鎮人民政府
平谷區夏各莊鎮人民政府
平谷區鎮羅營鎮人民政府
平谷區金海湖鎮人民政府

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政府政府領導

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政府區長:狄濤 [5-6] 
副區長:于吉順唐朝輝臧學民李子騰、劉琳、劉堃 [3-4]  [7] 馬冬梅 [8-10] 

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政府平谷概況

平谷區隸屬北京市,位於北京市的東北部,西距北京市區70公里,東距天津市區90公里,是連接兩大城市的紐帶。地理座標為116°55′E~117°24′E,40°1′N~40°22′N。南與河北省三河市為鄰,北與北京市密雲區接壤,西與北京市順義區接界,東南與天津市薊州區、東北與河北省承德市興隆縣毗連。平谷區是北京市生態涵養區之一,總面積948.24平方公里,下轄2個街道、16個鄉鎮和273個村莊。2018年末全區常住人口45.6萬人,户籍人口40.6萬人。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