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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錄

(律師)

鎖定
劉錄,律師,執業於江蘇大楚律師事務所, [9]  法律碩士,人民大學刑事犯罪研修班結業,專注刑事辯護領域。 [10] 
中文名
劉錄
民    族
漢族
畢業院校
蘇州大學 [1] 
職    業
律師

劉錄教育背景

蘇州大學法律碩士,人民大學刑事犯罪研修班結業。 [10] 

劉錄專業領域

專注刑事辯護。 [10] 

劉錄所獲榮譽

所辦案件獲宿遷市司法局“以案釋法”評獎一等獎。 [9] 

劉錄媒體報道

2019年10月19日,第一屆大案刑辯論壇在北京召開,涉及企業家相關罪名的辯護,劉錄做主題發言 [2] 
2020年8月14日,劉錄接受《南方週末》採訪,就“類案不同判”發表觀點:實踐中出現“同案不同判”,原因既與法條過於原則籠統、法官對法律條文理解和認知的差異有關,也和個別法官辦人情案、金錢案有關。 [3] 
2019年10月,參加第一屆大案刑辯論壇。 [32] 

劉錄經辦案件

劉錄無罪辯護案例

江蘇甲律師涉嫌虛假訴訟案無罪辯護、獲不起訴決定 [14] 
江蘇乙律師涉嫌虛假訴訟案無罪辯護、獲不起訴決定 [15] 
江蘇某縣原副檢察長貪污、受賄案無罪辯護,獲輕刑一年零四個月 [11] 
江蘇某建築商陳某詐騙罪無罪辯護,法院判決無罪 [16] 
某市首例涉黑案二號嫌疑人臧某無罪辯護,其涉黑罪名未起訴 [12] 
張某等十二人虛假訴訟罪無罪辯護成功,公安機關未立案,將案件退回法院 [17] 
L某被控詐騙和妨害作證案,法院判決妨害作證罪不成立,詐騙罪改為虛假訴訟罪。控方量刑建議十一年有期徒刑,一審僅判兩年三個月有期徒刑 [18] 
Z某被指控七起詐騙,三起無罪辯護成功,僅認定認定金額較小的四起,罪名由詐騙罪改為虛假訴訟罪,量刑建議十三年,法院最終判處四年半有期徒刑 [13] 
李某涉嫌虛假訴訟罪,介入十天後人未批捕,釋放,擬撤銷案件 [19] 
江蘇某民營中學校長範某非吸罪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未批捕 [20] 
某市某區管委會主任張某案無罪辯護,法院判決挪用公款罪不成立,貪污罪緩刑 [21] 
江蘇某房地產公司董事長邱某高利轉貸罪,免予刑事處罰 [22] 
徐州某民企業家路某污染環境罪,檢方作出不起訴決定 [23] 
李某交通肇事罪二審改判免予刑事處罰 [24] 
戴某涉嫌合同詐騙罪長沙市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 [25] 
朱某票據詐騙罪某公安局撤銷案件 [26] 
許某詐騙罪金湖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 [27] 
趙某強姦案某公安局撤銷案件等案件 [28] 

劉錄其他刑案

陳可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聚眾鬥毆罪王元、張賠等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許超、高亞東等聚眾鬥毆罪 [6] 
餘躍、時光等尋釁滋事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7] 
江蘇某教育集團董事長張某職務侵佔,挪用資金一案二審(未結案) [29] 
2014.5 江蘇宿豫殺人煮屍案 [30] 
2014.10泗洪殺人碎屍案 [31] 
王某甲挪用公款案作無罪辯護案 [33] 
施某行賄緩刑案 [34] 
劉某故意傷害罪緩刑案 [35] 
為張某強迫交易案無罪辯護緩刑案 [36] 
趙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無罪辯護緩刑案 [45] 
胡某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不起訴案 [46] 

劉錄民商案例

代理時某訴宿遷某房產公司與第三人惡意串通簽訂購房協議無效案。 [37] 
李某訴宿遷市某人民商場有限公司案 [38] 
佛山某陽新能源公司與鄔某網絡購物天價賠償案 [39] 
周某訴某房地產公司樓層跳號避諱,違背公序良俗案。 [40] 
代理於某與張某、殷某合同糾紛二審案 [41] 
代理陳某與丁某不當得利案二審案 [42] 
代理於某與楊某等民間借貸糾紛二審案 [43] 
代理宿遷市百貨大樓有限公司與許某勞動爭議一案 [44] 
鄭海濤與陳鳳蓮、嚴嶽軍合夥協議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4] 
侯生明與徐其闖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5] 
王翠紅與宿遷市宿城區洋北鎮船行村民委員會、宿遷市宿城區洋北鎮船行村二組承包地徵收補償費用分配糾紛 [8]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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