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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訒

(明朝工部尚書、刑部尚書)

鎖定
劉訒(1483~1559),鄢陵(今屬河南)人,刑部尚書劉璟之子,正德十二年(1517)進士,官至工部尚書刑部尚書
本    名
劉訒
所處時代
明朝
出生地
鄢陵
出生日期
1483年
逝世日期
1559年
主要成就
官至工部尚書、刑部尚書

目錄

劉訒人物生平

正德十二年(1517)進士,授寧國府推官
明武宗南幸,劉訒署蕪湖縣事。中貴索饋不得,執系詔獄
嘉靖帝即位,復原職。尋擢御史,升南京通政使司參議,歷大理寺少卿僉都御史大理寺卿刑部侍郎、南京右都御史工部尚書刑部尚書任丘王聯告訐獄興(胡瓚宗獄案),株連縉紳四十餘人,劉訒悉核實以聞,王聯伏法,嘉靖帝銜恨,令革職。 時法官都枉法徇帝意,而劉訒獨能持法,雖被黜,為天下稱讚。
嘉靖三十八年(1559)九月辛卯,卒,年七十有七。 [1-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