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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毅

(信豐縣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原工作人員)

鎖定
劉毅,曾任信豐縣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工作人員。 [2] 
2023年6月27日,信豐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縣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原職員劉毅涉嫌職務犯罪一案。 [2] 
中文名
劉毅
曾任職單位
信豐縣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劉毅人物經歷

劉毅,曾任信豐縣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工作人員。 [2] 

劉毅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2年11月,信豐縣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劉毅涉嫌嚴重違法,正接受信豐縣監委監察調查。 [1] 
一審開庭
2023年6月27日,信豐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信豐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曾照龍、贛州市信豐生態環境局城區中隊原副中隊長肖軍、西牛鎮綜合執法大隊原隊員張慶茂、縣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原職員劉鴻鷹、劉毅涉嫌職務犯罪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被告人曾照龍、肖軍、張慶茂、劉鴻鷹、劉毅非法收取、截留並私分煤矸石税費149.27003萬元。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曾照龍、肖軍、張慶茂、劉鴻鷹非法收取、截留並私分煤矸石税費20.05335萬元。曾照龍、肖軍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24萬元。曾照龍非法收受他人財物11.08萬元。劉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4.8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曾照龍、肖軍、張慶茂、劉鴻鷹、劉毅行為已觸犯刑法相關規定,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相關犯罪事實、證據等進行了充分的舉證質證和辯論,被告人曾照龍、肖軍、張慶茂、劉鴻鷹、劉毅當庭表示認罪悔罪該案將擇期宣判。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