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劉柏榮

(中倫律師)

鎖定
劉柏榮,男,中倫律師。 [1-2] 
中文名
劉柏榮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性    別

劉柏榮工作經歷

中倫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中國資產證券化論壇,執委會主席 [3] 
遞愛福公益基金會,理事長 [4] 
中倫公益基金會,副理事長 [5] 

劉柏榮教育背景

1998.5-1999.6 英國倫敦大學,實習於英國Wragge & Co律師事務所,香港Johson Stokes & Master律師事務所 [5] 
1998 中國人民大學 國際金融經濟學碩士學位 [5] 
1993 中國政法大學 法律學士學位 [5] 
1990 華北電力大學 電力系統自動化工學學士學位 [5] 

劉柏榮專業資格

1993年獲得律師從事證券法律業務資格
1992年獲得中國律師資格
1992年獲得中國專利代理人資格

劉柏榮社會活動

中國資產證券化論壇執委會主席 [3] 
遞愛福公益基金會理事長 [4]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第一屆資產證券化及結構化融資專業委員會會員 [6]  、法律委員會委員 [7] 
銀行業信貸資產登記流轉中心備案審核委員會專家 [8] 
資本市場學院特聘教授 [9] 
第八屆、第九屆北京市律師協會信託法專業委員會主任 [10]  、第七屆北京市律師協會資產證券化專業委員會主任
中國銀聯全國爭議處理委員會專家委員

劉柏榮社會榮譽

在第四屆中國資產證券化行業”匯菁獎”中,榮獲“最具影響力專家獎” [11] 
中國資產證券化研究院組織的第三屆中國資產證券化行業評選“匯菁獎”中,榮獲“最具影響力獎” [12] 
在中國資產證券化研究院組織的第二屆中國資產證券化行業評選“匯菁獎”中,榮獲“最具貢獻獎” [13] 
在國際法律評級機構Chambers and Partners公佈的《錢伯斯亞太指南2019》(Chambers Asia-Pacific 2019)發佈的榜單中,連續兩年榮獲“業界賢達(Eminent Practitioner)”稱號 [1-2] 
被《金融時報》、中國資產證券化研究院評為“2016資產證券化行業領軍人物” [14] 
2005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被Legal Media Group(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aw Review的關聯機構)評為世界領先的結構融資及資產證券化律師(World’s Leading Structured Finance and Securitization Lawyers)
2003年度、2004年度、2005連續三年被Asia Law & Practice評為亞洲領先商業律師(Asia Business Leading Lawyers)

劉柏榮主要作品

1.《資產證券化法律實務指南》(2019年3月由中倫與錢伯斯聯袂發佈中英雙語研究報告) [15] 
2.《房地產投資信託(REITs)在中國試點的主要法律問題分析》一文(2010年11月,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第二屆北京律師論壇優秀論文)
3.《資產證券化的基本理論及可行模式》一文(2002年12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第一屆北京律師論壇優秀論文)
5.《<律師從事證券法律業務規範>釋解》(法律出版社,2004年12月,作者之一)
6.《不良資產證券化的一次大膽試驗》(副標題為:從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處置信託看不良資產證券化)(《金融時報》,2004年)
7.《試論中國的商業方法專利保護》(花旗銀行申請商業方法專利引發的思考)
8.《處置不良資產的法律框架和國際經驗》
參考資料
展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