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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定華

(湖南大學金融法研究所所長)

鎖定
劉定華,男,漢族,1944年5月4日出生,湖南新化人。碩士研究生學歷,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本科畢業。著名商法學和經濟法學專家,研究方向為金融法和票據法。現任湖南大學金融法研究所所長,碩士、博士研究生導師,湖南大學法學校友聯誼會會長,湘籍法學家聯誼會秘書長,湖南省檢察理論研究(湖大)基地名譽主任,曾任湖南大學法學院院長 [1] 
中文名
劉定華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湖南新化
出生日期
1944年5月4日
畢業院校
中國人民大學
職    業
教師
任職院校
湖南大學
專業方向
金融法

劉定華人物經歷

1970年8月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
1979年9月至1982年7月,在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法學系攻讀民商法(經濟法方向),獲法學碩士學位。
工作履歷
1970年8月至1979年8月,先後在貴州省萬山特區軍管會、革委會政治部、黨委組織部任職。
1982年7月被分配至湖南財經學院任教,先後任經濟系副主任,經濟系主任,經濟法律系主任和法律系主任。
1985年被中國共產黨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優秀教師稱號。
1987年晉升為副教授,1992年晉升為教授。
1992年獲中國金融教育基金會首屆“金晨”優秀教師獎。
1993年10月起,經國務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貼。
1995年被湖南財經學院授予科研標兵稱號。
2000年4月,原湖南財經學院與原湖南大學合併成立新湖南大學,劉定華教授出任湖南大學法學院院長。
2003年11月辭職。同年,被評為湖南省第二屆優秀社會科學專家。
2005年評為湖南大學優秀教師。
2010年正式退休,被湖南大學返聘繼續工作。 [1] 

劉定華學術兼職

湖南省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副主任,湖南省法學會民商法學研究會和經濟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湖南省法學教育研究會會長。原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經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理事,中國法學會商法學會常務理事,湖南省法學會副會長,湖南省商標協會副會長等職;曾當選湖南省第七、八兩屆人大代表,湖南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內務司法委員會委員,湖南省政協八、九屆委員,湖南省信息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中國長沙仲裁委員會第一、二、三屆仲裁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1] 

劉定華主要成就

劉定華研究課題

省部級以上課題
1.是暨南大學王河教授主持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知識產權法制管理和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制管理的主要承擔人。並擔任這兩個項目的成果,即《中國知識產權法制管理》一書的副主編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制管理》叢書的編委會主任之一。
2.主持完成了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票據立法研究》項目。其成果之一是《票據法簡論》。(1992年中國金融出版社)。
3.主持完成了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證券立法研究》項目,最終成果為研究報告。
4.主持完成了省社科規劃項目《中國票據法律責任研究》。最終成果為專著《票據責任與票據法律責任》(2000年11月,國家行政學院出版社出版)。
5.主持完成了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重點研究項目《轉軌時期金融債權保全問題研究》,最終成果為研究報告。
6.主持完成了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重點研究項目《農村合作金融規範研究》,最終成果為研究報告。
7.主持完成了教育部“十五”規劃首批項目:《票據市場的發展與法律保障研究》。最終成果為同名著作中國金融出版社2005年出版。
8.主持完成了省司法廳項目:《WTO與我國律師制度的完善》(成果為研究報告)。
9.主持完成了省工商局項目:《金融市場的法律保障研究》(成果為研究報告)。
10.主持並完成了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加入WTO後我國金融法制的侷限性及對策研究》,最終成果為《開放中的金融法變革》,(湖南出版社,2008年版)
11.主持和完成了湖南省社科成果評獎委員會的項目《中國金融經營監管模式法律問題研究》(最終成果為研究報告)。 [1] 

劉定華學術成果

主要著作:
1.票據法簡論(中國金融出版社1992年版),主編。
2.中國票據法通論(湖南出版社,1997年版),主編。
3.票據責任與票據法律責任(國家行政學院出版社,2000年版)合著,排名第一。
4.經濟法概論(湖南大學出版社,1989年版),主編。
5.產品質量法概論(湖南出版社,1992年版),主編。
6.中國知識產權法制管理(中國經濟出版社,1993年版),第一副主編。
7.中國人民銀行法通論(成都科技大學出版社,1995年版),第一主編。
8.中國商業銀行法通論(湖南出版社,1996年版),第一主編。
9.中國保險法通論(湖南出版社,1997年版),四個合著,排名第一。
10.中國擔保法通論(湖南出版社,1997年版)第一主編。
11.商業銀行經營與法律實務(民族出版社,1997年版)第一主編。
12.金融法原理與實務(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四個合著,第一作者。
13.銀行法(湖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兩人合著,排名第一。
14.保險法通論(湖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兩人合著,排名第一。
15.中國企業合同管理(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5年版)第二主編。
16.中國合同法論(湖南師範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一主編。
17.中國合同管理(工商出版社,1999年版)第二主編。
18.票據責任與票據法律責任(國家行政學院出版社,2000年版)合著第一作者。
19.金融法專題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獨著
20.宏觀調控法律制度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合著,排名第一
21.中國票據市場的發展及其法律保障研究(中國金融出版社,2006年版)主編
22.開放中的中國金融法變革(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主編
23.票據法教程(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8年版)主編
24.票據法學(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0年版)主編
25.票據法教程(中國金融出版社,2008年版)主編
26.金融法教程(中國金融出版社,1999年版,2004年版,2010年版)主編(國家九五、十一五規劃教材,教育部2001年推薦教材)。 [1] 

劉定華主要論文

1.以宏觀調控為中心構建現代經濟法體系
2.金融監管的立法原則與模式
3.對中國金融監管模式法律定位的思考
4.論中國金融業合業經營的必要性及相應立法對策
5.關於信用證欺詐例外的若干問題研究
6.論信貸公平
7.商業銀行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價值分析
8.對中國金融電子認證法律制度的思考
9.中國票據立法的基本問題
10.淺論票據責任的本質和特徵
12.發展中國票據市場的必要性及法律對策 [1] 

劉定華獎勵榮譽

獲獎情況:
《順應法律職業化發展趨勢,探索法學本科教育新模式》獲湖南省教學成果一等獎、湖南大學教學成果一等獎
《產品質量法概論》獲湖南省社科成果三等獎
《借款合同三論》、《中國企業合同管理》、《中國合同管理》分別獲湖南省優秀社科成果四等獎
《金融法教程》獲司法部優秀教材三等獎 [1] 

劉定華社會評價

1984年被評為湖南省教育系統振興中華,為人師表讀書活動積極分子;1985年被中國共產黨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優秀教師稱號;1992年獲中國金融教育基金會首屆“金晨”優秀教師獎;1993年經國務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貼;1995年被湖南財經學院授予科研標兵稱號;1998年評為湖南財經學院優秀教師和第一屆優秀研究生導師;2003年被評為湖南省優秀社會科學專家;2005年評為湖南大學優秀教師;2007年評為湖南大學優秀班導師;2008年12月,獲湖南大學2007-2008年招生宣傳工作“優秀個人”稱號;2012年12月,被中國共產黨湖南大學委員會評為關心下一代工作先進工人。
“莫道桑榆晚,紅霞尚滿天”,劉定華教授師德高尚、隨和豁達、平易近人。曾放棄北京沿海地區和司法部門的優越條件,默默耕耘長沙,為國家經濟和法制建設捨身奉獻,嘔心瀝血,從帶領湖南財經學院法律系初創到湖南大學法學院的重新崛起,鑄就輝煌,功勳卓著。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