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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
(漢語詞語)
鎖定
判決,封建時代指官府斷案,後指司法機關對審理結束的案件作出裁決。在體育比賽中,判決指裁判員作出的裁判決定。
判決基本解釋
(1)[court decision; judgment]。
(2)封建時代指官府斷案,後指司法機關對審理結束的案件作出裁決。
(3)體育比賽中裁判員作出的裁判決定。
判決出處與詳解
1.裁斷;確定。
③魯迅《墳·摩羅詩力説四》:“世於裴倫,不異其母,忽愛忽惡,無判決也。”
2.封建時代指官府斷案,後指司法機關對審理結束的案件作出裁決。
③杜鵬程《在和平的日子裏》第六章:“梁建想着,心灰意懶,好像他坐在被告席上,聽取最後的判決。”
判決其它相關
判決的效力和特點
人民法院的判決有兩個特點:一是具有穩定性。任何機關、團體或個人,都無權變更或撤銷,如有錯誤,只能由人民法院按法律規定的審判監督程序糾正。二是具有強制性。判決生效後,執行部門有按照判決執行的義務,當事人必須堅決服從,不能抗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