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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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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是一句古語,意為法律如果不公佈的話,它的威力是無窮盡的。該語出自《春秋左傳正義》,原文是:“刑不可知,威不可測,則民畏上也。” [1] 
中文名
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
出    處
春秋左傳正義

目錄

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基本解釋

法律如果不公佈的話,它的威力是無窮盡的。

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出處

出自《春秋左傳正義》昭公六年孔穎達疏語。《左傳·昭公六年》記載鄭國的子產鑄刑書,晉國的叔向致信予以譴責,信中説到:“民知有闢,則不忌於上。”西晉杜預註解釋為:“權移於法,故民不畏上。”唐代孔穎達等又就杜注作疏雲:“刑不可知,威不可測,則民畏上也。今製法以定之,勒鼎以示之,民知在上不敢越法以罪己,又不能曲法以施恩,則權柄移於法,故民皆不畏上。”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