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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免抵退

鎖定
出口免抵退税是指對生產企業自營出口或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自產貨物,免徵本企業生產銷售環節增值税。
中文名
出口免抵退
適用對象
生產企業自營出口或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自產貨物

出口免抵退基本信息

出口免抵退定義

出口免抵退税是指對生產企業自營出口或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自產貨物,免徵本企業生產銷售環節增值税;“抵”税,是指生產企業自營出口或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自產貨物應予免徵或退還的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已納税款抵頂內銷貨物的應納税款;“退”税,是指生產企業自營出口或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自產貨物佔本企業當期全部貨物銷售額50%及以上的,在一個季度內,因應抵頂的税額大於應納税額而未抵頂完時,經主管出口退税業務的税務機關批准,對未抵頂完的税額部分予以退税。

出口免抵退計算方法

(一)計税依據 “免、抵、退”税辦法按照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乘以外匯人民幣牌價計算“免、抵、退”税額。 (二)一般貿易的計算方法 1、計算公式 現行“免、抵、退”税辦法,執行税法規定的退税率,並按照出口貨物的離岸價計算“免、抵、退”税額,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1)計算當期應納税額 當期應納税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税額-(當期進項税額-當期出口貨物不予免徵、抵扣和退税的税額) 當期出口貨物不予免徵、抵扣和退税的税額=當期出口貨物的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增值税條例規定的税率-出口貨物退税率) (2)計算應退税款 當外商投資企業本季度出口銷售額佔本企業同期全部貨物銷售額50%及以上,且季度末應納税額出現負數時,按下列公式計算應退税額: ①當期應納税額為負數且絕對值≥本季度出口貨物的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税率時, 應退税額=本季度出口貨物的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税率 ②當期應納税額為負數且絕對值<本季度出口貨物的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税率 應退税額=應納税額的絕對值 ③結轉下期抵扣的進項税額=本期未抵扣完的進項税額-應退税額 (2)以上計算公式中的有關説明: ①當期進項税額包括當期全部國內購料、水電費、允許抵扣的運輸費、當期海關代徵增值税等税法規定可以抵扣的進項税額。 ②外匯人民幣牌價應按財務制度規定的兩種辦法確定,即國家公佈的當日牌價或月初、月末牌價的平均價。計算方法一旦確定,企業在一個納税年度內不得更改。適用“免、抵、退”辦法的企業,月度申報退税時使用的人民幣外匯牌價在季度彙總填報時不再重新摺合計算。 ③企業實際銷售收入與出口貨物報關單、外匯核銷單上記載的離岸價不一致時,税務機關按關單金額計算免抵退税,對關單金額與金額大的差異部分應照章徵税。 ④“當期應納税額”是指“月度應納税額”。 ⑤各月計算的應納税額為正數時應在税務部門規定的徵收期內照章納税。 ⑥“應退税款”計算公式內“季度末應納税額”和“當期應納税額”均是指“季度末最後一個月的應納税額”。 ⑦只有當季度末最後一個月的應納税額為負數時,才適用“應退税額”計算公式,其他月份的應納税額出現負數時,只能結轉下月繼續抵扣。 ⑧當外商投資企業本季度出口銷售額佔本企業同期全部貨物銷售額50%以下,且季度末應納税額出現負數時,結轉下期抵扣的進項税額=應納税額的絕對值。(三)當生產企業自營出口或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自產貨物佔本企業當期全部貨物銷售額不足50%時,未抵扣完的進項税額,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出口免抵退其他信息

出口免抵退退税知識

一、作為一家出口企業,在取得進出口經營權後,應辦理哪些涉税事宜?
(一) 出口企業退税登記
1、登記時限 出口企業必須在取得進出口經營權的一個月內到主管退税税務機關辦理出口企業退税登記。
2、附送的資料
(1) 進出口經營權批文及其複印件;
(2) 企業章程;
(3)國税税務登記證副本及其複印件;
(4)營業執照及其複印件;
(5)一般納税人資格證書及其複印件;
(6)自理報關單位註冊登記證明書及其複印件;
(7)銀行開户證明。
(二)出口企業退税辦税員培訓 根據國家税務總局印發的《出口貨物退(免)税管理辦法》(國税發〔1994〕031號)第12條規定:出口企業應設專職或兼職辦理出口退税人員(以下簡稱辦税員),經税務機關培訓考試合格後發給《辦税員證》。沒有《辦税員證》的人員不得辦理出口退税業務。企業更換辦税員,應及時通知主管其退税業務的税務機關注銷原《辦税員證》。凡未及時通知的,原辦税員在被更換後與税務機關發生的一切退税活動和責任仍由企業負責。
二、貨物已報關出口,外貿企業申報出口退税,應提供哪些資料?
1、 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税專用聯);
2、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税專用聯)或遠期收匯證明;
4、出口貨物專用發票
5、税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或出口貨物完税分割單;
6、委託出口的,還需提供《代理出口貨物證明》。
三、貨物已報關出口,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申報退税應提供哪些資料?
1、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税專用聯);
2、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税專用聯)或遠期收匯證明;
3、出口貨物專用發票;
4、委託出口的,還需提供代理出口貨物證明;
5、出口企業《增值税納税申報表》、《消費税納税申報表》;
6、增值税税收繳款書(複印件);
7、運保費單據(複印件);
8、如果屬於進料加工復出口的還需附送《進料加工貿易申請表》。
四、無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如何申報辦理出口退税?
無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可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在申請辦理退(免)税時,必須提供以下憑證資料:
(一)"代理出口貨物證明"。"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由受託方開具並經主管其退税的税務機關簽章後,由受託方交委託方。
(二)受託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税聯)"。委託方將代理出口的貨物與其他貨物一筆報關出口的,委託方必須提供"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税聯)"複印件。
(三)"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税專用)"。代理出口協議約定由受託方收匯的,委託方必須提供受託方的"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税專用)"。受託方將代理出口的貨物與其他貨物一筆銷售給外商的,委託方必須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税專用)"複印件。
(四)代理出口協議副本。
(五)"銷售帳"。
五、如何辦理代理出口證明?
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貨物,一律在委託方辦理退(免)税,受託方須向委託方提供"代理出口貨物證明"。在一般情況下,受託方在代理出口貨物已實際結匯後,到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務機關辦理《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税務機關應及時錄入證明的有關內容,並與有關電子數據核對無誤後出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在辦理"代理出口貨物證明"時,受託方應提供下列資料:
1、 委託代理出口協議;
2、 受託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税聯);
3、 出口貨物專用發票
4、 出口貨物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税專用);
5、 代理銷售明細帳;
6、 税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它資料。
六、何時可進行申報退税工作?
有出口經營權的企業自營出口或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除另有規定者外,可在貨物報關出口並在財務上作銷售後,憑有關憑證報送税務機關批准退還或免徵增值税和消費税。
七、外貿企業申報辦理退税需填寫哪些申報資料?填表有何要求?
1、將有關退税資料,按帳上做銷售的順序,按月按同類產品歸集填報"出口退税申報表"(一式四份)。
2、可將同一年度內不同月份的申報表按裝訂冊歸集填報審批表,每冊一張。
3、根據購進出口貨物增值税專用發票抵扣聯和專用繳款書的裝訂順序,填報"出口退税進貨憑證登錄表"(一式四份)。
4、根據出口發票、出口報關單、收匯核銷單、遠期收匯證明單、代理出口證明單等,依憑證裝訂順序,填報"出口發票、出口報關單登錄表"(一式四份)。
5、根據消費税出口專用繳款書,填報"出口退税進貨憑證登錄表"(一式四份)。
6、填寫登錄表時,應每筆一行。(一票多筆或一筆多票時都應分別填寫)。若發生以前申報的有關項目錯誤可用正負數填報相關的登錄表進行調整。
7、根據每次申報報送的資料彙總填報"出口貨物退税單證彙總表"(一式四份)。
8、用於申報退税的所有單證必須是合法有效,各種單證與填報的登錄表、申報表等內容必須一致。
八、生產企業申報辦理退税需填寫哪些申報資料?填表有何要求?
必須填寫《出口貨物退税審批表》、《生產企業自營(委託)出口貨物免抵退税申報表》或《生產企業自營(委託)出口貨物先徵後退申報表》、《出口貨物退税單證彙總表》。
用於申報退税的所有單證必須是合法有效,各種單證與填報的登錄表、申報表等內容必須一致。
九、在相關原始退税單證及申報資料收集、填寫齊全後,是否即可辦理申報退税?
在相關原始退税單證及申報資料收集、填寫齊全後,必須先查詢相關電子信息和進行增值税專用發票認證後,方可辦理申報。 出口企業每月(次)報送出口退税申報資料之前,應先將該月(次)申報出口退税貨物對應的增值税專用發票(抵扣聯)向税務機關申請認證。未經認證或認證不符及密文有誤的增值税專用發票不能申報出口退税。
根據廈門市國家税務局、廈門市貿易發展委員會《關於出口退税申報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廈國税〔2000〕84號)規定:為了提高企業退税單證審核通過率,加速企業資金週轉,決定從2000年10月1日後,對出口報關單、收匯核銷單、出口貨物退税專用繳款書及分割單(簡稱專用税票)實施"先查詢、後申報"的辦法,即出口企業先進行電腦查詢相關電子信息,然後進行出口退税申報,具體要求:
1、對2000年9月1日後開具的專用税票及分割單,以及對應的出口報關單、收匯核銷單信息齊全、單證齊全的,單獨造冊申報;
2、對連續兩個月查無專用税票及分割單或報關單或核銷單信息的,單獨申報,由退税部門按月向有關部門反饋。
十、保税區外的出口企業銷售給外商的出口貨物,如外商將貨物存放在保税區內的倉儲企業,離境時由倉儲企業辦理報關手續的,保税區外的出口企業如何申報退税?
保税區外的出口企業申報退税除需符合一般出口退税的條件外,還需提供倉儲企業的出口備案清單(複印件並加蓋海關的證明章),向税務機關申請辦理退税。

出口免抵退免抵退流程

免抵退操作流程
第一步:免抵退預審
流程:1. 首先要把國税上月的免抵退正式反饋資料導入系統中;(並且還要複製一份到工作資料中存檔)
操作SA:登錄申報的月份,從 “嚮導”中----第十一步---税務機關反饋信息讀入;再進行數據一致性檢查看是否OK;
2.1 進行預審前,從系統的第一步開始錄入----免抵退明細數據採集-----出口貨物明細申報錄入----依據本月出口貨物報關、核銷單、出口發票等資料錄入,以及要參照ACC裏面的 “成本出口報關單”的數據。
錄入此表時要注意:2.1. 要按出口貨物日期順序錄入;
2.2. 要按報關單上的出口貨物序號順序錄入,不能跳號;
2.3. 熱敏電阻的徵税率17%,退税率13%;鍍錫銅線的徵税率17%,退税率5%
2.4 序號:應依據本月出口貨物的單數從001--100
2.5. 出口報關單號:即報關單上後數9位+序號001
2.6. 外匯核銷單:報關單上也有(即:批准文號)
2.7. 出口日期:即報關單號的日期(不要依據出口發票的日期)
2.8. 原幣匯率:一般要根據外管局中間價來計算。
3. 以上報表錄入完整後,操作第三步:免抵退税預申報---生成明細申報數據,複製
到U盤,到國税進行預審(也可發郵件給曾先生)
第二步:預審反饋
1. 免抵退預審經國税反饋回來後,就可進行免抵退正式申報了,將税務機關的反饋資料讀入-----第四步預審反饋調整----税務機關反饋信息讀入------選定反饋的U盤資料---處理。
2. 通過税務機關反饋信息處理查看更新哪些資料,如果OK,就可以做正式申報。
第三步:免抵退正式申報
1. 第八步(税申報表數據採集)---增值税申報表項目錄入----依據本月增值税申報主表及表二錄入即可。
2. 再操作第九步(免抵退彙總數據採集)----免抵退申報彙總表錄入----此表會系統自動生成的,但檢查數據是否與其它報表數據一致
2.1 出口銷售額:即本月有報關單的銷售額(不含其他收入-如:樣品)
2.2 當期單證不齊:即本月出口中貨物金額(因為當月出口,不可能當月就能進行收齊單證,因此此金額會顯示在此欄)
2.3 當期單證齊全:即本月要收齊的單證(要核對當月收齊的報關單金額是否相等)
2.4 當期應退税額:應根據本月有單證收齊的金額來計算(如果當月沒有單證收齊就沒有當期應退税額的)
3. 免抵退彙總表錄入:此表在本年的前三個月如有單證收齊時才需做此表,4月以後就不用做此表的
4. 以上完成就可以打印報表進行申報,第十步免抵退正式申報----打印申報報表----1.口貨物免、抵、退彙總表; 2. 出口貨物免、抵、退申報明細表(當期出口明細),如本月有單證收齊就會有下一頁的;
5. 然後再第十步生成彙總申報數據,就OK了。
申報資料:
1. 免抵退彙總表及明細表
2. 應交税金明細帳本(複印件)
3. 主營業務收入明細帳(出口)
4. 進項税額轉出明細表
5. 出口貨物報關單複印件
單證收齊:(90天)
單證包括核銷單、出口退税專用報關單、出口發票(注意:如果報關單上為監管倉,在單證收齊時,一定要附送出倉單及入倉單。
資料包括: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税專用報關單、出口專用發票、(監管倉:出倉單、入倉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