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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漢

(明朝右都御史)

鎖定
凌漢,字斗南,原武(今河南原陽)人,為官剛正不阿,官至右都御史
全    名
凌漢
斗南
所處時代
明朝
出生地
原武(今河南原陽)
主要成就
為官廉潔正直
最高官職
右都御史

凌漢人物生平

凌漢以明經舉薦至京師,獻《烏鵲論》。擢司經局正字,不久,改任會稽知縣,因事入獄很久,遇上浙江按察使陶晟入覲明太祖知道凌漢無罪,於是命陶晟釋放了他。凌漢於是與陶晟一起進京,升任監察御史巡按陝西,上疏所部疾困數事。得到明太祖的賞識,召其子賜鈔二百錠、衣一襲。凌漢審案公正,等到回到京城,有感恩於凌漢的人,邀請凌漢喝酒,欲厚贈以金。凌漢説:“子罪當爾律有定法,非我私子。酒可飲,金不可受也。”明太祖聽説後讚歎,擢右都御史
當時,詹徽左都御史,論議不合,每次當面駁詹徽的面子,被詹徽所忌恨,詹徽派遣按事蘇松教唆御史桂滿彈劾凌漢失職。貶官刑部侍郎。不久,改任吏部侍郎。數月後,改任禮部侍郎。後為詹徽所彈劾,降任左僉都御史。數月後,明太祖憐憫凌漢年老,令歸田裏。凌漢因詹徽在,有後憂,不敢離去,説:“臣願生居京都,死葬京土”,得到明太祖的同意,命居於私第。一年以後,詹徽被誅,起任左贊善。又過了一年,復拜右僉都御史。令致仕,凌漢入見明太祖辭行,明太祖問:“先賜歸不行,今歸何也?”凌漢回到説:“先詹徽在,臣有後憂。今徽伏誅,臣無憂,故敢歸爾”。 [1-2] 

凌漢人物評價

明史》:漢出言不檢,居官。然以廉直見知於帝,故終得保全。 [1] 
朱睦㮮:漢有治才,且剛方不屈,故時人多忌之雲。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