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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名權
鎖定
指體育比賽或其他活動把名字賣給想做廣告的企業或廠家,出資贊助的後者可以利用比賽或其他活動宣傳、介紹自己的權利。
- 中文名
- 冠名權
- 拼 音
- guàn mínɡ quán
- 含 義
- 在事物前面加上自己名號的權利
- 性 質
- 權利類無形資產的一種
冠名權基本解釋
【拼音】guàn mínɡ quán
通俗地説,就是商家為某項活動(如比賽、義演等)出資贊助,取得用自己的商標或品牌為活動命名的權利。
有些活動的贊助商比較多,只有出資最高的商家擁有冠名權。
例如:
1."姚明現象"已經令贊助費和冠名權身價大增。
2.公司管理酒店期間為酒店代言人,若撤消管理,即停止該酒店對管理公司冠名權。
冠名權名詞解釋
指體育比賽或其同活動把名字賣給想做廣告的企業或廠家,出資贊助的後者可以利用比賽或其他活動宣傳、介紹自己的權利。
冠名權相關介紹
冠名權是權利類無形資產的一種,附屬於有形資產。因此,其拍賣處置權歸屬資產的所有者,即業主。但是,由於業主自身的特殊性,以及地名本身的特殊性,還需報相關部門批准。這裏的相關部門,根據民政部1996年6月18日發佈的《地名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指民政部門。民政部門有個處,叫區劃和地名管理處。負責指導和協調轄區地名管理,制定地名工作規劃,審核地名的命名和更名,審定並組織編纂全國性標準地名資料和工具圖書,指導監督標準地名的推廣使用,管理地名標誌和地名檔案,對專業部門使用的地名實行監督和協調管理。對於城投公司這樣的市直屬企業來説,就應直接報請市民政局區劃和地名管理處批准。
冠名權市場效益
出售冠名權也被認為是企業 “求生存”的一劑良方。企業如果贊助某個球場,取得在該球場的冠名權對品牌形象的提升,會有一定的效益。
冠名權激烈競爭
北京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李愛慶之前表示,考慮到羣眾的心理無法接受,鳥巢、水立方將放棄很大一部分商業運作手段,因此暫時不考慮讓鳥巢、水立方用企業冠名。但據楊蔚鷹昨日透露,公司將就此展開市場調研。 之前有10多家中外著名企業參與冠名競爭,聯想集團、可口可樂和阿迪達斯是其中三大熱門。一位業內知情人士昨日透露,最後的冠名權可能花落阿迪達斯,標價是每年7000萬元,但還沒有得到有關部門的明確回覆。
據悉,擁有鳥巢30年經營權的中信聯合體在經營期內還將累計投資30多億元,如加上建造鳥巢的造價35億元,用30年的時間收回接近65億元的投資,用楊蔚鷹的話説,最後能否收回成本還很難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