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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租賃

鎖定
公房租賃是指公房所有人或管理人以出租人的身份,將國家所有或集體所有的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收益,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房屋租金的民事法律行為
中文名
公房租賃
外文名
Public House Lease
定    義
公房所有人或管理人以出租人的身份,將國家所有或集體所有的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收益,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房屋租金的民事法律行為
類    型
經濟術語
公房租賃與私房租賃的區別
(一)出租的房屋公有,也就是公房出租人為公房所有人或經營管理人,而且出租房屋產權歸屬於國家或集體所有,而私房租賃的房屋屬於私人所有的財產,這也是公房租賃與私房租賃最大的區別之一。
(二)公房租賃也必須訂立書面合同,且多采用格式合同合同的主要內容一般由出租人單方面擬定,不與承租人進行協商承租人要麼接受,要麼不接受,沒有太大的選擇餘地。而私房租賃則是租賃雙方當事人經協商達成的合意,租賃當事人可以參照建設部制定的合同示範文本的格式,亦可以根據雙方達成的合意另行起草合同的格式。
(三)公房租賃的租金一般比較低,多有福利色彩。而私房租賃的租金,由租賃雙方按照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標準協商議定;沒有規定租金標準的,由租賃雙方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參考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實際水平協商議定,不得任意抬高。
(四)公房租賃的期限一般都比較長,如果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共同居住兩年以上的家庭成員可以繼續承租。對於私房租賃的租賃期限,租賃當事人可以協商確定,可以是定期的租賃,亦可以是不定期的租賃;可以是長期租賃,也可以是短期租賃,只要不超過法定的20年即可。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