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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化妝品

鎖定
兒童化妝品是指供年齡在12歲以下(含12歲)兒童使用的化妝品,包括洗面奶、潤膚霜、沐浴露、洗髮水、防曬霜、護臀油等系列產品。 [1]  由於兒童和成人在皮膚結構,特點,功能要求上不同,所以兒童化妝品原料要具備安全無害,易清潔等特點。
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請註冊或者進行備案的兒童化妝品,須標識兒童化妝品標誌。 [4]  7月,中消協發佈暑期消費提示:“食品級”兒童化妝品不存在,3歲以下嬰幼兒不宜用“彩妝”。 [5] 
兒童化妝品大致有護膚、清潔、衞生用品及防曬產品幾類,其中清潔類及衞生用品最為多用。如清潔類的嬰幼兒香皂、浴液及香波等,衞生用品類的痱子粉、爽身粉及花露水等。
中文名
兒童化妝品
類    別
化妝品

兒童化妝品特徵要求

通常來説,對於兒童化妝品,至少應具備以下要求:
①產品應具有特定的有效功能;②產品需要嚴格符合安全標準;③產品應是由最純正原料製成;④儘可能選擇温和低刺激防腐劑;⑤應選用一些不易破碎、避免兒童吸入的安全包裝。 [2] 

兒童化妝品注意事項

由於嬰幼兒皮膚特別柔軟嬌嫩,在化妝品的選擇上,除應考慮對皮膚、眼睛沒有毒性外,還應確保產品的低刺激性。 [3] 
1.儘量購買專業、正規的兒童化妝品生產廠家的產品,同時,儘量購買成熟產品、老牌產品,因為這樣的產品已經經過較長時間的市場驗證,安全性更高一些。
2.儘量購買配方組成比較簡單,不含香料、酒精以及着色劑的產品,以降低產品對寶寶皮膚產生刺激的風險。
3.儘量購買小包裝產品:由於嬰幼兒護理品每次用量較少,一件產品往往需要相當長的時間才能用完,所以儘量選購保質期長且包裝不過大的產品。
4.選用嬰幼兒不易開啓或弄破包裝的產品,以防攝入或吸入有害物質。
5.不宜選擇泡沫過多的產品,因為泡沫多的產品往往刺激性較大,應選擇質地清爽、用後感覺潤滑的產品為宜。

兒童化妝品標識標誌

認準“小金盾”標誌 認準“小金盾”標誌 [6]
2021年12月1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佈兒童化妝品標誌“小金盾”。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請註冊或者進行備案的兒童化妝品,須標識兒童化妝品標誌。 [4] 

兒童化妝品消費提示

2022年7月7日,中消協聯合中國保健協會化妝品發展工作委員會發布如下消費提示。
提示一:選購兒童化妝品應注意功效類別,3歲以下嬰幼兒不宜使用“彩妝”。
國家藥監局發佈的《化妝品分類規則和分類目錄》規定,3~12歲兒童使用的化妝品的功效宣稱有清潔、卸妝、保濕、美容修飾、芳香、護髮、防曬、修護、舒緩、爽身;而0~3歲嬰幼兒使用的化妝品功效宣稱則僅限於清潔、保濕、護髮、防曬、舒緩、爽身。由此可見,0~3歲嬰幼兒使用的化妝品功效宣稱中不包括美容修飾、卸妝等“彩妝”類別。為此,家長們不要為3歲以下嬰幼兒購買“彩妝”。如果彩妝化妝品標籤宣稱3歲以下嬰幼兒可用,則屬於違法行為。
提示二:購買兒童化妝品應選擇有資質的正規商家,認準“小金盾”標誌。
國家藥監局已推出了兒童化妝品“小金盾”標誌,申請註冊或者進行備案的兒童化妝品,必須標註“小金盾”標誌。需要注意的是,化妝品包裝上標註“小金盾”標誌,僅説明該產品屬於兒童化妝品,與成人化妝品、玩具等產品進行區別,並不代表該產品已經獲得監管部門審批或者質量安全得到認證。
提示三:家長應主動監護孩子使用兒童化妝品情況,出現不適要立即停止使用。
應確保孩子在家長的監護下,按照標籤或者説明書標註的使用方式使用兒童化妝品。當孩子初次使用某款兒童化妝品時,建議先做個“皮試”,選擇少量、稀釋或者局部試用等方式查看是否會產生不良反應,如無異常,再正常使用。
提示四:不存在“食品級”化妝品,誤當食物攝入化妝品存在安全風險。
化妝品和食品是兩種不同類別的產品,依據不同的法規規定,適用不同的產品標準、原料要求、生產條件等,根本不存在所謂的“食品級”化妝品。評價化妝品是否安全,需要評估其原料的安全性,同時還需要評估產品配方、生產工藝、使用方式、貯存條件等。為此,《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二款明確規定,“兒童化妝品標籤不得標註‘食品級’‘可食用’等詞語或者食品有關圖案”。
提示五:要將兒童化妝品與玩具嚴格區分,切勿將彩妝玩具當兒童化妝品使用。 [5] 
兒童化妝品與玩具是兩種不同類別的產品,依據不同的法律法規實施管理,其管理措施和要求也不相同。家長在為孩子選購時,一定要將兒童化妝品與彩妝玩具區分開來。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