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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格
(清朝首位駐藏大臣)
鎖定
僧格,清朝大臣。
喀爾喀蒙古人。巴林氏。以父康喀功,襲為
佐領。
雍正五年(1727年)正月,赴藏辦事,參與平定
阿爾布巴之亂。八年(1730年),領兵出防騰格哩、達木,控制入藏之路。九年二月,雍正帝以其在藏年久,命回京,因新任之人不悉西藏事宜,留辦事一年,並賞銀千兩。十年,由
理藩院侍郎升為鑲紅旗蒙古副都統,仍留藏。十一年(1733年)返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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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處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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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世紀
- 民族族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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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族
- 主要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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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首位駐藏大臣
- 本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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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格
人物生平
1726年,清朝派往西藏的副都統鄂齊向
雍正皇帝奏稱西藏噶倫
康濟鼐、
阿爾布巴等人不和,清世宗採納了鄂齊的建議,於1727年(雍正五年)正月派僧格、
馬喇(或作瑪拉、馬臘)入藏,宣佈敕諭。1728年
衞藏戰爭結束後,即五
噶倫內訌事件平定後,清朝明確宣佈二人為
駐藏大臣(另個背景是1724年清朝設
西寧辦事大臣),並設立
駐藏大臣衙門,是為清朝在西藏設置駐藏大臣之始。同時留川陝兵丁1000名駐藏,改變了以往不在西藏常川駐軍的做法。阿爾布巴事件平息後,清朝還對西藏政務作出了重要的部署。自此,朝廷派駐紮大臣數員辦理西藏事務,遂成定製。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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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文德主編.《中國少數民族史大辭典》:吉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2454-245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