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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關係
鎖定
債權關係是指權利人必須由義務人的一定行為相配合,才能行使和實現其權利的民事法律關係。
債權關係定義
債權關係是指權利人必須由義務人的一定行為相配合,才能行使和實現其權利的民事法律關係。
債權關係債權分類
一、法定之債與意定之債。(根據發生原因及債的內容是否以當事人的意志決定)
法定之債包括侵權損害賠償之債、不當得利之債、無因管理之債及締約過失之債;意定之債主要是指合同之債。
二、特定物之債與種類物之債。(標的物屬性得不同)
三、單一之債與多數人之債。(債的主體雙方人數)
四、按份之債與連帶之債。(各方各自享有得權利或承擔得義務及相互間關係)
按份之債:債的一方當事人為多數,各債務人只對自己分擔的債務份額負清償責任,債權人物權請求各債務人清償全部債務。
在連帶責任中,連帶債權人在任何一任接受了全部履行,或者連帶債務人的任何一任清償了全部債務時,雖然原債歸於消滅,但連帶債權人人或連帶債務人之間則會產生新的按份之債。
五、簡單之債與選擇之債。(債的標的有無選擇性)
六、主債與從債。(兩個債之間的關係)
主債是從債存在的依據,從債的效力決定於主債的效力,主債消滅從債也隨之消滅。
七、財物之債與勞務之債。(債務人的義務是提供財物還是提供勞務)
在貸款、加工款、租金與交貨、貨物運輸、技術服務六種債權標的形式中,對於前三種:貸款、加工款、租金,我們可歸之為金錢債權,因為它們都是直接以貨幣為內容的;對於後三種,我們可稱之為非金錢債權,它們不直接以金錢為內容,而是直接表現為一種行為、一種物或者智力成果。在這其中,金錢債權是最常見的債權,也是最重要的債權。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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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法律圖書館[引用日期201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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